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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安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安福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行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书。

二、基本情况简介

2.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安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福农商银行)。

2.2法定代表人:颜斌

2.3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武功山大道310号,邮政编码:343200

2.4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60829492571482N,金融许可证号:B0956H336080001。

三、主要业务数据

3.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1年

利润总额

9466.06

净利润

5666.04

投资收益

35.89

营业利润

9775.55

营业外收支净额

-309.49

3.2截至报告期末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1年

营业收入

43951.96

年末总资产

936225.28

年末存款余额

816466.06

年末贷款余额

620264.57

年末所有者权益

67111.18

每股收益(元/股)

0.23

净资产收益率

8.74

3.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1年末

1、核心一级资本

68120.43

2、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529

3、二级资本

6074.01

4、资本净额

73665.44

5、加权风险资产

541470.03

其中:表内加权风险资产

484445.46

表外加权风险资产

7549.57

2021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本行凝心聚力、只争朝夕,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以存贷业务为重点,加大资金营运、中间业务拓展力度,同时不断发展新型业务,转变收入增长结构。各项资产总计936225.28万元;负债总计869114.10万元;所有者权益67111.18万元;实现各项收入44007万元,同比增加9154万元,增幅26.27%。

3.4利润实现情况

本行2021年实现账面净利润5666.04万元,实现拨备前税前利润16753.08万元(其中计提减值损失11087.04万元,均为信用减值扣损失),同比增加4069万元,增幅57.97%。

3.5利润分配情况

2021年实现利润总额9466.06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3800.02万元后,净利润5666.0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27.95万元,减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23.04万元,2021年可供分配利润17070.95万元,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特种专项准备162.24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6.60万元;预计股金分红2919.27万元。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4.1董事

序号

 

 

 

1

颜斌

董事长

2

周星桥

执行董事

3

彭金林

股东董事

4

余飞跃

股东董事

5

刘文安

股东董事

6

周炳金

股东董事(9月份辞职)

6

练继勇

独立董事

4.2监事

序号

 

 

 

1

周荣

监事长

2

欧阳佳

职工监事

3

欧阳秋宏

股东监事

4

徐夏平

股东监事

5

周连生

外部监事

4.3高级管理层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从业年限

分管工作范围

1

颜斌

党委书记、董事长

26年

主持全面工作,并组织履行董事会职责,分管人力资源部。

2

周星桥

党委委员、行长

34年

主持经营工作,并组织履行经营班子职责;分管信贷管理部、清收事业部。

3

姚小梅

党委委员、副行长

25年

分管业务拓展部、计划财务部、三农事业部。

4

邹振

党委委员、副行长

26年

主持工会工作,分管安全保卫部、信息科技部、运营管理部、办公室。

5

周荣

党委委员、纪委  书记、监事长

15年

主持纪委工作,并组织履行监事会职责;分管党群工作部、党风行风监督室、审计部、风险合规部及负责共青团工作。

4.4员工情况

截止202112月末,全行员工233人。按受教育程度分:本科及以上177人,专科38人,专科以下18人;按性别分:男员工119人,女员工114人;按年龄结构分:35岁(含)以下员工109人;35-50岁(含)员工90人,50岁以上员工34人。

4.5董事、监事变更情况

2021年5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增选了职工董事姚小梅、股东董事曾嵘(2022年1月通过监管部门审批),2021年9月20日召开董事会,同意董事周炳金辞职。2021年1月1日,改选了职工监事欧阳佳,2021年5月27日召开监事会,改选了监事长周荣,增选了外部监事周连生。

五、公司治理结构

5.1股东代表大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2021年5月28日在本行十楼会议室召开股东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安福农商银行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安福农商银行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安福农商银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安福农商银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预案及2021年财务预算草案》、《安福农商银行2021年度业务经营指导性计划》、《增选安福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等十五项议案,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5.2董事会

本行设董事会,成员为9人,其中职工董事3名、非职工董事6名(含1名独立董事),本行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本行董事长担任,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1年,按照《江西安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西安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议事规则》共召开董事会7次。听取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成员的提案》、《安福农商银行2020年经营情况报告》、《安福农商银行内审工作报告》、《安福农商银行2020年案防工作部署推动情况报告》、《安福农商银行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安福农商银行2020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安福农商银行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安福农商银行2021年度案防工作报告》、《安福农商银行2021年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安福农商银行2021年风险合规管理工作计划》、《安福农商银行2021年度风险偏好》、《2021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2020年四季度全风险分析及管理报告》、《2021年一季度全面风险分析及管理报告》、《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关联交易审计报告》、《薪酬审计报告》、《心连心责任公司关联交易》、《2021年审计工作计划》、《2020年发洗钱汇报》、《聘请外部财务事务所的事宜》、《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计划》、《安福农商银行监管处罚整改情况》、《安福农商银行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2021年度业务经营指导性计划》、《修改章程部分条款议案》、《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2020年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增选安福农商银行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等59项提案,学习了公司治理准则、股东及内部关联人管理办法等提案报告。

5.3监事会

本行设监事会。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和非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由2名股东监事和2名职工监事、1名外部监事组成

2021年监事会共召开了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福农商银行2020年内审工作报告》、《安福农商银行2020年度薪酬审计报告》、《2020年监事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报告》、《安福农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安福农商银行2020年财务决算、利润分配预案及2021年财务预算草案报告、《关于通过安福农商银行外部监事候选人的决议》、《关于通过安福农商银行职工监事候选人》、《关于通过安福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候选人》等9项议案。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体现了较强的履职能力和责任心。

5.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董事长和1名行长、1名监事长、2名副行长组成。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决议,围绕扶实体、防风险、严管理、强服务、优机制等重点工作,实现了本行业务经营平稳发展。

5.5部门、分支机构

本行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商业银行,截止报告期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信贷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风险合规部、运营管理部、审计部、信息科技部、安全保卫部、业务拓展部等11个职能部门,设清收事业部、普惠金融事业部等2个直属事业部,下辖设1个营业部、22个网点,共计23个营业网点。

六、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0年末

新准则实施期初数调整

本期增加

2021年末

股本

23391.58

935.66

24327.24

资本公积

682.82

0.00

682.82

其他综合收益

745.95

534.38

1280.33

盈余公积

8556.92

894.74

728.84

10180.5

一般风险准备

14263.78

34.4

14298.18

未分配利润

6014.43

8052.68

2275

16342.11

股东权益合计

52909.53

9693.37

4508.28

67111.18

6.2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类型

2021年末股本数

占总股本比例(%)

企业法人股

8666.91

35.63

职工自然人股

4309.48

17.71

非职工自然人股

11350.85

46.66

6.3最大十户股东及持股情况

股 东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江西诚信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彭金林

12614400

5.1853

江西明月山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黄玮

10812606

4.4447

刘文安

7532786

3.0964

江西银杉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曾嵘

5620686

2.3104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邓小飞

5607812

2.3052

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黄家强

5397424

2.2187

吉安县永祥米业有限公司

张玉龙

4860675

1.9980

罗晓彪

4606102

1.8934

李宝生

4592372

1.8877

唐文魁

4463621

1.8348

6.4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及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2021年度,本行发生重大关联交易3户,贷款金额4170万元;一般关联交易2户,贷款金额100 万元。截止2021年末,本行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11135.1万元,关联方贷款余额8739.65万元,全部关联方贷款占资本净额比例12.1%。

七、风险管理情况

7.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项目

2021年末

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

14.19

≧10.5

资产流动性比例

46.57

≧25

不良贷款率

2.45

≦5

成本收入比率

30.9

≧35

拨备覆盖率

281.26

≧150

7.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行业种类

2021年末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制造业

18168.59

2.93

农、林、牧、渔业

7678.86

1.2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15.00

0.03

批发和零售业

4971.45

0.80

建筑业

1345.00

0.2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00.00

0.32

房地产业

1201.32

0.1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0.00

0.01

住宿和餐饮业

5223.00

0.84

教育

240.00

0.04

个人贷款及其他

579191.35

93.38

合计

620264.57

100.00

7.3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1年末余额

占比(%)

正常

590378.51

95.19

关注

14665.48

2.36

次级

5190.50

0.84

可疑

8958.20

1.44

损失

1071.88

0.17

贷款合计

620264.57

100.00

7.4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核销

其他转入及冲销

期末数

贷款损失准备

32262.26

10922.7

3635.74

2038.30

41587.52

7.5不良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5220.58万元,不良贷款率2.45%。

7.6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64万元,比上年末上升103万元。

八、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防范对策

2021年,本行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有效防范风险,各项业务发展呈现良好势头,资产质量进一步上升。

8.1信用风险

(1)产生信用风险的主要业务。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拆借、投资等业务时,由于客户违约或资信下降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本行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贷款、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票据承兑等表内、表外业务。

(2)报告期内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一是调整组织架构,建立市场营销、风险控制、资产保全和贷款操作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组织体系和审贷分离、风险集中控制的内控机制。二是建立审贷分离、互相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大额贷款信贷管理委员会审贷制度。三是根据银监会单一客户、单一集团客户贷款授信集中度分别不超过资本净额10%、15%,实施贷款限额管理。四是对信贷资产质量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对不良贷款明确专人跟踪管理,及时清收,完善对分支机构和有关信贷人员的责任考核管理。

8.2市场风险对策

本行的市场风险主要集中在利率风险方面。针对市场风险,本行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场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能力;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切实防范利率风险;积极关注各类金融市场变化尤其是债券等价格敏感性业务,依法合规拓展资金市场业务;始终坚持只在人民银行、监管部门规定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办理规定的业务,如同业存放、同业拆借、购买国债、金融债券、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企业债券等,绝不允许直接或变相将资金进入股市;坚守“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增加有效信贷投入,进一步提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8.3舆情及声誉风险

2021年,本行不断加强负面舆情监测和处置,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声誉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主要从以下方面做好舆情及声誉风险防控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对本行论坛、微信朋友圈等网络信息集散地进行监测,有效防控声誉风险。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健全各项风险内控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高度重视客户投诉,严格按照《安福农商银行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及时做好客户投诉工作。三是严控内部风险,严格履行职责。多措并举加强宣传队伍建设,从严从实做好各类风险防控,持之以恒持续发力阵地管控,最大限度确保我行内部稳健运行。

8.4案件风险防控

2021年,本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员工行为管理,严格案件风险排查,加强案防教育培训,严肃违规责任追究。本行2021年主要从以下方面做好案防工作:一是做好内部审计。对辖内营业网点进行常规序时审计,做好辖内高管离任审计、不定期对营业网点开展突击查库,完成关联交易、大额贷款等专项审计。二是加强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组织审计部、风险合规部对在职员工进行异常行为排查,排查面达100%。

8.5反洗钱风险

2021年,本行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主要从以下方面做好发洗钱工作:一是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健全《安福农商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客户交易资料操作制度》,将反洗钱的要求嵌入各业务条线。二是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管理部门、岗位职责。三是加强反洗钱培训宣传。对网点负责人、运营主管、业务人员进行反洗钱专项培训,通过测试检验培训结果。

九、履行社会责任及普惠金融服务情况

我行始终践行支农支小战略定位不动摇,加强普惠金融工作建设,不断拓展优质服务方式和渠道,创新信贷产品及担保方式等方式,有效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

9.1机构网点建设情况我行共有23个网点,其中城区网点4个,乡镇网点19个。全部网点均可办理贷款业务,根据贷款客户主体及授信金额在各网点设立三农、小微、大客户条线对接和归类辖内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

9.2小微贷款投放情况截至2021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62.03亿元,较年初净增8.05亿元,增幅14.92%。小微企业贷款7697户,贷款余额37.15亿元。

9.3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情况:截至2021年末,我行单户授信1000万元(含)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23亿元,较年初净增2.73亿元,增幅为12.14%,高于各项贷款(不含票)增速0.02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7682户,较年初净增705户,我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加权利率6.47%,较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

十、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同时,不断优化资产结构,缩减高资本消耗业务,积极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实现我行经营战略转型。

十一、薪酬情况

2021年度,我行列支薪酬4262万元,居同业中等水平。本行借鉴股份制银行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全面绩效管理,按照“当期绩效决定薪酬、长期业绩决定升迁,按劳取酬、多劳多得、风险损失扣减”的思路,将绩效薪酬全额与个人业绩挂钩。在考核方法上采取计价为主、评分为辅的方式,对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业绩采取直接计价法计发绩效薪酬,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实行综合考评机制,对内设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同时,结合机构和岗位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在考核内容上实行差异化考核,对各岗位员工根据岗位不同职责区别对待,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

十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和工作细则。由风险合规部分管领导具体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以下简称消保)工作,风险合规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设置消保专岗,负责牵头开展、督促落实各项消保工作。三会一层有效履职。2021年度召开2次消保委员会工作会议,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讨论。向董事会及监事会报告了2020年度消保工作情况,制定了2021年度消保工作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持续健全制度体系。本行持续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建设,2021年度制定了《安福农商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管理办法》。强化金融消保宣教。组织开展了消保内部专题教育培训,通过网点现场咨询、集中宣传、LED滚屏播放、微信等方式,广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持续面向金融消费者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服务,普及宣传金融知识。强化投诉处理质效。各营业网点张贴消保热线公示牌、账户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公示牌、投诉举报箱等,公布各级投诉处理和监督电话。2021年度收到投诉转办事项5笔,均在时限内撤诉,投诉办结率100%。

十三、审计意见

本行聘请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本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胡琳、徐炳印签字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十四、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抵贷资产的收购、管理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

(四)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五)报告期内服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反规定收费的情况。

                江西安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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