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2022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方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依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 号)要求,现拟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一、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行效率,经2022年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原来的7人调减为5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2名。近日公司收到廖犹端、欧阳学荣、黄志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申请辞去董事职务,三人将继续履职至新的董事到任,辞职后三人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唐立新为独立董事,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人数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第一百零一条 本行董事会人数至少为5人,现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1/3,职工董事2名,职工董事一般应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4,董事会成员人数较少时,职工董事至少1人。
修订后:第一百零一条 本行董事会人数至少为5人,现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1/3,职工董事2名,职工董事一般应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4,董事会成员人数较少时,职工董事至少1人。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唐立新先生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赣州监管分局核准,并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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