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长、副行长变更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长、副行长变更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行长、副行长变更事项披露如下:
一、因工作调整,本行原行长陈小军同志申请辞去行长职务。2025年8月4日,本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解聘陈小军同志行长职务、曾奇同志副行长职务。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柏松为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曾奇为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二、2025年9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赣市金监复〔2025〕112号)核准刘柏松同志担任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2025年9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赣市金监复〔2025〕115号)核准曾奇同志担任本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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