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信息披露的报告
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8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工作已完成,为加强外部监督,提高经营透明度,现将2018年度业务经营和法人治理等信息披露如下,确保信息真实、合规和合法。
一、基本情况简介
1.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都昌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ang Xi Duch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1.2法定代表人:余梦华
1.3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县府路118号
注册资本: 贰亿叁仟壹佰伍拾捌万壹仟捌佰陆拾叁元整(¥231581863.00)
邮政编码:332600
1.4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MA35N4FN7G;金融许可证号:B1533H336040001
1.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业务数据
2018年,都昌农商银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和辖区党组工作决策部署,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握固本强基、提质增效的工作总要求,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根本遵循,以实施全面质量管理为工作主线,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防风险、强党建五项重点工作。2018年末,各项资产总计927501.27万元,负债总计881942.45万元,所有者权益45558.82万元,实现各项收入38829.43万元。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利润总额 |
4718.92 |
0 |
净利润 |
3368.92 |
0 |
投资收益 |
6589.37 |
3716.77 |
营业利润 |
4740.73 |
61.57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21.81 |
-61.57 |
2.2截至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28257.65 |
24201.51 |
年末总资产 |
850669.14 |
927501.27 |
年末存款余额 |
770439 |
848516.63 |
年末贷款余额 |
320984 |
363691.26 |
年末所有者权益 |
46422.65 |
45558.82 |
净资产收益率 |
6.98 |
0 |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余额 |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
3449.9 |
2.一级资本净额 |
3449.9 |
3.资本净额 |
3449.9 |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
268744.98 |
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
268682.94 |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
62.04 |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
24291.63 |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
45413.0 |
7.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
338449.61 |
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1.02 |
9.一级资本充足率 |
1.02 |
10.资本充足率 |
1.02 |
2.4利润实现情况
本行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0万元,同比减少4718.92万元,降幅100%;缴纳当期所得税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同比减少3368.92万元,降幅100%。
2.5利润分配情况
2018年实现净利润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万元,提取特种专项准备0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0万元。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3.1董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 |
1 |
余梦华 |
男 |
董事长 |
2 |
李小冬 |
男 |
董事 |
3 |
曾志刚 |
男 |
董事 |
4 |
胡晖 |
男 |
董事 |
5 |
曹晓琴 |
女 |
董事 |
6 |
黄辉 |
男 |
董事 |
7 |
陈维良 |
男 |
独立董事 |
8 |
江鸿平 |
男 |
董事 |
9 |
张兴源 |
男 |
董事 |
10 |
李亚亚 |
男 |
董事会秘书 |
3.2监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 |
1 |
杨志峰 |
男 |
监事长 |
2 |
周和平 |
男 |
监事 |
3 |
吕卫新 |
男 |
监事 |
4 |
杜和平 |
男 |
监事 |
5 |
王一锋 |
男 |
监事 |
6 |
王勇 |
男 |
监事 |
7 |
何冬秀 |
女 |
监事 |
3.3高级管理层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从业 年限 |
分管工作范围 |
1 |
余梦华 |
男 |
都昌农商银行董事长 |
24 |
领导全行工作,主持总行党委和董事会工作 |
2 |
李小冬 |
男 |
都昌农商银行董事、行长 |
23 |
协助董事长主持日常经营工作,具体分管主持经营班子工作,分管信贷管理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工作 |
3 |
罗清 |
男 |
都昌农商银行副行长 |
31 |
协助董事长、行长分管财务会计部(基建办)、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代理发行库、党群工作部工作 |
4 |
杨志峰 |
男 |
都昌农商银行监事长 |
23 |
主持纪委、监事会工作,协助董事长分管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工作 |
5 |
朱慧 |
男 |
都昌农商银行副行长 |
15 |
协助董事长、行长分管金融市场部、信息科技部、风险合规部、授信评审部工作 |
3.4员工情况
2018年末,本行在岗员工385人。
四、公司治理结构
4.1机构设置情况
4.1.1股东大会
本行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4.1.2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名。其中,3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5名外部董事。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农”委员会,6个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4.1.3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职工监事,4名外部监事。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4.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纪委书记、董事会秘书组成。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4.1.5部门及分支机构情况
本行设有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风险合规部、信贷管理部、审计部、财务会计部、信息技术部、金融市场部、安全保卫部、运营管理部、代理发行库中心、纪检监察室13个部室,下辖38营业网点(1个营业部和37个支行)。
4.2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5月18日,召开了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9人,所持股份为壹亿柒仟叁佰伍拾万玖仟伍佰玖拾壹 (173509591)股,占本行全部股份的74.92%,具备有效表决权的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份的67.27%,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草案)》《2017年度业务经营情况和2018年度业务经营计划(草案)》《2017年度财务决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股东信息披露制度(试行)的议案》《关于股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的议案》《关于股东失信惩戒制度(试行)的议案》《关于企业年金方案(试行)的议案》《关于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2018年固定资产购建立项申报的议案》《关于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议案》等决议议案。
4.3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都昌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8人,未到董事均已签署了委托授权书,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草案)》《2017年度业务经营情况和2018年度业务经营计划(草案)》《2017年度财务决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股东信息披露制度(试行)的议案》《关于股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的议案》《关于股东失信惩戒制度(试行)的议案》《关于企业年金方案(试行)的议案》《关于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2018年固定资产购建立项申报的议案》《关于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议案》等议案;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人,审议通过了《关于都昌农商银行2018年呆账核销计划(草案)》《都昌农商银行2018年度信贷工作意见(草案)》《关于申请扶再贷款的报告(草案)》《关于请求土地置换不良贷款帮助都昌农商银行化解风险的请示(草案)》《都昌农商银行质押股权压降三年规划(草案)》等议案;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人,审议通过了《关于都昌农商银行诉讼贷款加罚利息(延迟履行金)减免收取情况的报告(草案)》《关于申请扶贫再贷款的报告(草案)》《关于都昌农商银行2018年度员工绩效薪酬考核实施方案(草案)》《关于都昌农商银行保密工作管理办法(草案)》《关于都昌农商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草案)》《关于都昌农商银行2017年度信息披露的报告(草案)》《关于都昌农商银行2018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草案)》《关于都昌农商银行2018年上半年风险分析报告(草案)》等议案; 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人,审议通过了《关于都昌农商银行化民支行、新妙支行终止营业(草案)》《都昌农商银行深入推进支农支小工作三年规划(草案)》《都昌农商银行七角支行网点功能提升(草案)》《都昌农商银行2018年上半年信息披露报告(草案)》等议案;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人,审议通过了《都昌农商银行风险处置三年规划(草案)》《都昌农商银行2018年经营业绩综合考评办法(草案)》《都昌农商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基本制度(草案)》《都昌农商银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实施方案(草案)》《都昌农商银行解决单位公有住房历史遗留问题的报告(草案)》《都昌农商银行接收抵债资产入账计划(草案)》《关于都昌农商银行设立授信评审部的报告(草案)》等议案;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人,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出让土地入账无形资产置换本行不良贷款的报告(草案)》《都昌农商银行非留用车辆拍卖方案(草案)》《关于都昌农商银行购置公务用车的报告(草案)》《都昌农商银行安全保卫部监控中心等改造方案(草案)》《关于都昌农商银行2018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报告(草案)》《关于都昌农商银行2018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评的报告(草案)》《关于都昌农商银行2018年度风险分析报告(草案)》等议案。
4.4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都昌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其中:2018年5月18日,都昌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召开第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草案)》《关于对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管层及成员2017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等议案;2018年5月31日,都昌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共召开第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都昌农商银行2018年呆账核销计划(草案)》《关于请求土地置换不良贷款帮助农商银行化解风险的请示(草案)》《都昌农商银行质押股权压降三年谋划(草案)》等议案;2018年7月13日,都昌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共召开第八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都昌农商银行诉讼贷款加罚息(延迟履行金)减免收取情况的报告(草案)》;2018年8月16日,都昌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共召开第九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都昌农商银行2018年上半年信息披露报告(草案)》。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7年末 |
本期增加 |
2017年末 |
股本 |
23158.19 |
0 |
23158.19 |
资本公积 |
308.99 |
285.19 |
594.18 |
盈余公积 |
2694.68 |
0 |
2694.68 |
一般风险准备 |
16638.26 |
1.42 |
16639.68 |
未分配利润 |
3622.53 |
-1150.44 |
2472.09 |
股东权益合计 |
46422.65 |
-863.83 |
45558.82 |
5.2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类型 |
2018年末股本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法人股 |
12597.15 |
54.40 |
非职工自然人股 |
8910.10 |
38.47 |
职工自然人股 |
1650.94 |
7.13 |
5.3最大十户股
5.3最大十户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江西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12.96 |
江西修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00 |
8.20 |
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00 |
4.75 |
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00 |
4.75 |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4.32 |
江西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4.32 |
江西彭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0 |
3.45 |
江西武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0 |
2.59 |
九江景隆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500 |
2.16 |
江西鄱阳湖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324 |
1.4 |
合计 |
11324 |
48.9 |
5.4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六、风险管理情况
6.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项目 |
2018年末 |
监管要求 |
资本充足率 |
1.02 |
≥10.5% |
流动性比例 |
82.62 |
≥25% |
不良贷款率 |
19.53 |
≤5% |
成本收入比率 |
44.64 |
≤35% |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
41.20 |
≥100% |
贷款拨备率 |
8.05 |
≥2.5% |
6.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行业种类 |
2018年末余额 |
占贷款总额比% |
农、林、牧、渔业 |
158380.9 |
43.55% |
制造业 |
31898.33 |
8.77% |
建筑业 |
22254.52 |
6.12% |
批发和零售业 |
22254.52 |
6.12% |
住宿和餐饮业 |
8565.73 |
2.36% |
房地产业 |
4800 |
1.3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060 |
0.57% |
教育 |
3000 |
0.82% |
卫生、社会工作 |
1200 |
0.33%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435.89 |
0.39% |
合计 |
255849.89 |
70.35% |
6.3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8年末余额 |
占比(%) |
正常 |
278215.33 |
76.50% |
关注 |
14442.3 |
3.97% |
次级 |
7488.46 |
2.06% |
可疑 |
62787.8 |
17.26% |
损失 |
757.37 |
0.21% |
6.4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计提 |
本期核销 |
转回 |
其他变化 |
期末数 |
贷款损失准备 |
29773.14 |
13253.27 |
14693.61 |
930.91 |
0 |
29263.71 |
6.5年末对外投资情况(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可供出售 |
国债 |
22000 |
政策性银行债券 |
31000 |
|
企业债券 |
6000 |
|
持有至到期 |
地方政府债券 |
572 |
政策性银行债券 |
34000 |
|
合计 |
98572 |
6.6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为遏制不良贷款反弹,本行加大了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实际下降20627万元,不良贷款实现“双降”。
七、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2018年,本行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有效防范风险,各项业务发展呈现良好势头,资产质量进一步上升。更真实反映不良贷款后,虽然不良贷款余额因不良贷款入账大幅度上升,但本行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不良清收和核销力度,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7.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依据《章程》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行高级管理层由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高管人员学历均为本科,均有14年以上从业经历。此外,管理层设立了风险合规部,专门从事本行的风险检测和管理,风险监控能力较强。
7.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的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始终把本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总行各职能部门和各经营网点为第一道防线,风险合规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审计监察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7.3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地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征信查询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7.4 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一是围绕辖内网点的关键领域、重点机构、重点人员、重点业务的风险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开展常规序时性审计,将常规审计、专项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对大额贷款、抵押物、贷款用途、信贷规范化等信贷领域的重点审计,管控好信贷风险,尤其是新增贷款;二是对重要岗位调动的26位中层干部采取现场及非现场审计方式进行离任审计,重点审计其在任期内的新增贷款风险的控制和不良贷款的化解,揭示其在任期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改进并问责处理;三是对违规违纪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违纪成本,坚决解决违规行为屡查屡犯的顽疾,增强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
7.5信用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信贷业务、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三部分;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方面,一是建立了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二是加强对分支机构资产质量考核和责任人认定;三是在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措施。
(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以揭示信贷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
(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
本行以“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为市场定位,重点满足“三农”及小微客户的信贷需求,大力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大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贷款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报告期内,涉农贷款较年初增加11826.59万元;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3005.2万元,较上年增加22706万元,有贷款余额的贷款户数较上年同期增加22户,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的0.287个百分点,增量占比为53.16%,实现了小微贷款的“两增两控”目标。
(4)信用风险集中程度。
2018年12月末,本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115.95%,较年初上升109.27个百分点;授信集中度为776.27%,较年初上升724.08个百分点;全部关联度10.90%,较年初上升10.13个百分点。
7.6流动性风险状况
(1)流动性比例符合监管要求。2018年12月末,流动性比例为82.62%,较年初上升39.46个百分点。本行将继续通过开办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改变信贷投向唯有贷款单一方式的现实,扩大服务群体,加快资金流转速度;
(2)核心负债依存度为61.84%,较年初下降0.91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率42.56%,较年初下降0.10个百分点。
7.7操作风险状况
制定了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考核制度、审贷分离、贷款分级审批制度、计算机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结算、清算等业务操作规程、关联交易审核报告等风险管理规章制度。针对贷款以外其他资产,明确了管理部门和人员,实行了较严格的管理。严格按银监部门的要求,实行了贷款以外其他资产的风险分类制度。实行了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单独考核的风险管理体制,把风险管理贯穿于员工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
7.8同业竞争风险
目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行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银行金融机构都面临诸如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挑战。针对越来越激烈的同业竞争风险,本行力图通过建立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调整营销策略,合理确定市场定位,寻找市场空缺,加强服务手段创新,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培养并逐渐扩大基本客户群,稳定优质客户群,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继续加强业已形成的规模和机构网点优势,保持在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八、薪酬情况
2018年,本行薪酬总额5144万元,在薪酬的分配方面,“当期绩效决定薪酬、长期绩效决定升迁”理念为指导,以“按劳取酬、多劳多得”为总体要求,以工作业绩、工作量、风险损失扣减为考核内容,以利润考核为导向,将员工的绩效工资全额与个人业绩挂钩,在考核方法上采取计价为主,其他方法为辅原则。员工薪酬的计发,主要根据个人业绩完成情况、业务量情况、风险损失情况,采取直接计价法计算绩效薪酬。除员工的基本薪酬以外,绩效薪酬同网点同工同酬,全额与业绩挂钩,将绩效薪酬考核的目标、内容、方法、标准等直接落实到每一个员工。坚持条线考核与层级考核相结合,以模拟利润考核为导向,不断完善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从而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
九、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四)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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