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网上“点赞道德模范”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网上“点赞道德模范”的通知
各办事处、各成员行社党组织、机关各支部:
根据省直机关文明办《关于认真做好网上“点赞道德模范”的通知》精神,请按照要求认真开展“点赞道德模范”活动。
附:省直机关文明办《关于认真做好网上“点赞道德模范”的通知》
省联社机关党委
二0一五年七月九日
关于认真做好网上“点赞道德模范”的通知
省直(中央在赣)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接省文明办《关于做好“点赞道德模范”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文明发电〔2015〕32号),6月24日——7月22日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在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新闻网站进行集中展示,并开设了“为美德点赞、向模范学习”互动栏目,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组织发动和开展讨论、评议点赞活动,特别是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的省直(中央在赣)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带头组织,广泛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点赞道德模范”活动,为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撰写道德寄语、发表道德感言,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省直机关文明办
2015年7月8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