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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农商银行2023年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第二期)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丰城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3年1月30日,本行签订一笔重大关联交易:向丰城市市政公用营运有限公司贷款授信2600万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丰城市市政公用营运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丰城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本行关联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MA35N38P6K,法定代表人李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龙津湖总部经济服务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次利率执行LPR+加85基点。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规定,银行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丰城市市政公用营运有限公司本次贷款金额占本行2022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1.33%,构成本行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查审批情况

  经本行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步审查,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并形成了相关报告至本行董事会。经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该笔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丰城市市政公用营运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未提出异议。

  七、其他事项

  以上交易已向宜春银保监分局报告。

  

    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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