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农商银行2025年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第二期)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丰城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5月12日,本行签订一笔重大关联交易:向丰城中能丰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授信6300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期限5年,年利率6.05%。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丰城中能丰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江西海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控股企业,属于本行关联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MA35XAY86R,法定代表人罗明富,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剑邑大道148号血防站内。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是医院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形象策划,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养老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次利率按最近一次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95基点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规定,银行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丰城中能丰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贷款金额占本行2025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3.02%,在本行的授信余额占本行2025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3.02%,构成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所在集团的合计授信余额占本行2025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4.46%。
五、委员会、董事会审查审批情况
经本行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步审查,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并形成了相关报告至本行董事会。经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该笔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丰城中能丰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未提出异议。
七、其他事项
以上交易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告。
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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