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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农商银行2025年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第四期)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丰城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1.2025年6月26日,本行签订一笔重大关联交易:向丰城市创投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授信9500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期限3年,年利率4.50%。

  2.2025年7月2日,本行签订一笔重大关联交易:向江西华轶实业有限公司贷款授信3290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期限3年,年利率4.35%。

  二、交易对手情况

  1.丰城市创投发展有限公司为本行大股东丰城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属于本行关联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MA37Q2XG74,法定代表人李涛,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龙津大道商会大厦4楼(备案经营场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是网络文化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园区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江西华轶实业有限公司为本行新当选董事朱文娟(待金监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任职)的关联公司,属于本行关联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058813119R,法定代表人朱文娟,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西省丰城市循环产业基地。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是铜制品、铝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不锈钢、有色金属及金属硅的购销;再生塑料回收;再生塑料颗粒、改性塑料、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1.丰城市创投发展有限公司交易按年利率4.5%执行;

  2.江西华轶实业有限公司交易按年利率4.35%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按照监管机构规定,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银行机构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

  1.丰城市创投发展有限公司贷款金额占我行一季度资本净额的4.55%,集团合计授信金额占我行一季度资本净额的10.07%,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且符合监管规定;

  2.江西华轶实业有限公司贷款金额占我行一季度资本净额的1.58%,集团合计授信金额占我行一季度资本净额的7.21%,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且符合监管规定。

  五、委员会、董事会审查审批情况

  经本行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初步审查,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并形成了相关报告至本行董事会。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该笔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丰城中能丰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

  七、其他事项

  以上交易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告。

  

  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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