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披露如下:
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聘请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为我行年报审计机构;聘请江西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再续聘江西大信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我行提供财务审计服务。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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