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披露如下:
经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聘请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我行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机构,承接本行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相关工作,不再聘请江西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行开展审计服务。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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