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门设置及主要职责
为建立现代银行治理结构,江西高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科学设计管理层的职责基础上,按照现代股份制银行的管理体制要求,对内部组织机构进行重新设置。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并结合本行实际,总行设置12个机关部室。
一、部门设置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2、人力资源部;3、财务管理部;4、信贷管理部;5、市场营销中心;6、科技网络部;7、风险合规部;8、稽核监察部(纪委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9、资金运营部;10、电子银行部;11、运营管理部;12、安全保卫部。
二、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
1、负责党委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董事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及董事长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负责建立、维护本行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4、负责本行综合性发文、报告、领导讲话、会议材料等起草工作,协调、筹备、组织以本行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
5、参加本行有关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根据会议决定事项,整理会议纪要,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和反馈。
6、负责总行文书档案的管理及对本行各部门、网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7、负责将各级文件按程序准确、及时呈送有关领导和部门传阅和办理。
8、负责本行企业文化建设、内部报刊编发、对外宣传报道及本行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9、负责本行员工服务行为标准化管理及督导工作,规范员工服务礼仪,负责网点管理及职场检查。
10、负责本行信息披露,国内外金融、经济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11、负责国家安全、机要、保密管理,行政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管理。
12、负责本行材料对外发送工作。
13、负责协调本行的对外联络及公共关系工作。
14、负责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负责到期贷款的督办工作。对本行各有信贷业务的营业网点到期贷款在到期次日下发督办通知,收回回执,并将督办情况汇总后报本行信贷管理部。
16、协助信贷管理部做好贷款纠纷案件的相关法律诉讼事务和依法收贷、以物抵贷、执行处置工作,确保在诉讼时效内采取相关措施转化风险、保全资产。
17、负责本行(含营业网点)水电费的收缴工作。
18、负责本行各营业网点调离、内退、退休员工的占房清理,制定清理处置方案报本行批准后实施。
19、负责抵贷资产的出租、出售和管理,做好出租招标工作。对抵贷资产产权、质量、数量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资产安全和效益。
20、做好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1、指导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认真落实党内各项制度规定。
22、开展党务工作人员培训,负责本行党员的学习和思想教育,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和落实本行党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及工作部署。
23、负责本行党员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等工作。
24、指导全辖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做好统战工作,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
25、承担系统工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26、负责根据上级确定的工作方针、任务,制定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组织开展各项工会活动。
27、负责组织系统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28、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健康丰富的文体活动。
29、指导基层工会了解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积极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30、省联社党委授予的其它职责及工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二)人力资源部
1、遵循干部管理规定及相关流程要求,负责组织对总行各部门、支行和分理处负责人的提名、考察、交流、考核、任免、交流等工作。
2、按省联社干部管理要求,负责建立后备干部库,开展后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制定本行劳动用工制度、薪酬分配制度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本行员工绩效薪酬考核办法,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做好绩效薪酬考评及计发绩效薪酬和奖金工作。
5、负责组织本行实施劳动合同制度。
6、负责组织制订本行人力资源规划、年度人力资源计划及人力资源配置方案,经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7、负责人力资源成本评估,组织实施减员增效工作以及定岗、定编、定员“三定”工作。
8、负责本行教育培训工作及员工思想政治工作。
9、负责员工招聘、录用、考核、等级评定、薪酬、培训、调配、管理等工作。
10、负责核算员工工资及相关福利,做好代扣代缴员工薪酬个人所得税工作。
11、负责受理、处置员工的劳动争议,建立健全员工劳动争议制度,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及对劳动关系的信访、上访事项。
12、负责组织员工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工作,并做好本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
13、负责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社会保障统筹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报表的上报、信息反馈工作,对员工在社会保障统筹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14、负责办理员工的退休、退职、病退、辞退、请假等手续,并负责退休、内退员工管理工作,关心其生活、健康状况,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工作。
15、负责员工柜员卡发放、柜员卡信息维护工作。
16、负责本行机构网点的设立、搬迁以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报批工作。
17、负责本行党建工作以及党委组织部的日常工作,并管理好党建资料,做好报表的编制报送工作。
18、负责本行工会、团委日常工作,定期开展活动,活跃员工精神生活。
19、负责女工工作,关心女职工生活及身体健康。
20、做好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1、负责全行员工管理及“四项制度”落实。
(三)财务管理部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政策、财务方面法律法规和省联社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
2、负责本行资产负债结构管理,合理配置资产负债结构比例,使本行资产负债结构、期限配置和流动性符合风险监管要求。
3、负责优化资产结构和收入结构,制定资本充足率、拨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种损失准备和风险准备的核算。
4、负责定期分析报告本行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本状况,为本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及负责本行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的统计、分析、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会计核算和年终决算工作,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6、负责制定本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7、提请中介机构对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认,负责财务信息的对外披露工作。
8、负责制定本行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和立项申报工作,并监督购建费用和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基建工程财务核算。
9、负责财管系统核算。
10、负责本行费用分配、审核管理和财务审批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本行税务事务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行纳税申报及缴交工作。
12、负责非信贷资产的管理工作。
13、负责股金管理、股东信息管理工作。
14、负责本行核心业务操作标准化管理,建立并组织实施核心业务标准化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
15、负责全行会计核算工作,对全行会计核算、会计结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16、负责委派会计的管理和考核。
17、负责对网点实施综合柜员制的监督和管理,柜员卡级别及权限设置和管理。
18、负责对综合柜员业务培训、上岗考试、技能测试、考核及等级评定等管理工作。
19、负责网点会计规范化达标管理和会计事后监督管理。
20、负责柜面业务操作流程风险预测、分析、风险管控工作。
21、负责本行反洗钱工作,协调各部门并组织各网点开支反洗钱工作,制定大额现金支付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配合人行和外管局进行反洗钱调查和检查,组织反洗钱教育培训。负责反洗钱系统的管理及指导工作。
22、负责货币反假和宣传教育工作。
23、负责内外账务核对管理工作。
24、负责部分业务后台集中处理工作。
25、负责集中对账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
26、负责人民币结算账户和人行账户系统的管理工作。
27、负责对异常交易监测系统财会业务、资金业务条线的风险事件的处置。
28、负责本行重要空白凭证、各类账表凭证、金融机具的采购、管理和维护工作。
29、做好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贷管理部
1、负责信贷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跟踪并完善本行的信贷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和办法,以及信贷决策规则和流程。
3、负责本行资产负债结构管理,合理配置资产和负债结构比例,使本行资产和负债的结构和流动性符合风险监管要求,控制本行存贷比等指标合理化。
4、负责起草拟定本行信贷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编制本行经营计划并分解、下达到各业务条线部门。
5、负责根据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发展规划以及上级有关信贷管理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行信贷投向和行业分析,并组织信贷业务的市场准入和客户退出。
6、负责本行信贷业务的监测、风险预警,并指导各部门、各网点开展贷后管理、信贷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对本行信贷业务调研、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制定本行信贷业务、利息收入计划、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9、负责对本行信贷业务客户经理管理、等级评定、考核和培训工作。
10、负责组织本行贷款的风险分类工作及风险认定。
11、负责本行利率管理工作,并做好利率询价管理工作。
12、负责信贷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本行置换、核销、剥离等表外资产的管理。
14、负责本行诉讼类贷款的保全、清收、协调和指导。
15、负责本行不良贷款核销的审核、管理及函证指导工作。
16、负责本行抵贷资产的接收、保管、维护、出租、处置、变现、管理等,履行资产保全和对本行抵贷资产的管理。
17、负责本行破产案件的申请、报批和处置。
18、负责本行信贷统计报表、人民银行信贷统计报表及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9、负责本行征信系统管理工作。
20、负责信贷业务相关信息、数据的发布与交流。
21、负责全行新进客户经理的准入工作和本行信贷业务辅导及培训工作。
22、负责与我行合作担保机构的准入管理、担保机构担保基金管理。
23、负责本行信贷产品研发的牵头工作。
24、负责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管理工作。
25、负责贷款集中度管理工作。
26、负责异常交易监测系统信贷业务条线风险事件的处置。
27、做好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市场营销中心
1.负责本行负债和中间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制定本行存款及中间业务发展规划和营销策略。
2.负责制订本行负债和中间业务等业务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本行负债业务、中间业务产品研发、推广和宣传,指导和协调支行开展业务营销,制订不同等级客户的发展和维护策略,合理设计分销渠道。
4.负责制订本行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年度经营计划、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5.负责本行负债和中间业务营销和考核,组织和协调支行开展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的营销工作和相关客户关系协调工作。
6、负责本行存款业务、中间业务运行有关统计、分析及有关材料上报工作。
7.负责本行对外开展业务宣传工作。
8.负责本行产品计价管理办法的制订和计算工作。
9、负责对本行柜员和客户经理的存款业务进行管理和考核。
10.负责全辖性、系统性大客户的对接、维护与协调;负责与市直单位、同行业的沟通协调、业务合作。
11、负责做好或协助领导层做好对相关部门及客户的营销、对接和关系协调工作。
12、做好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科技网络部
1、负责制定并完善本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及信息技术安全管理的制度、流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本行电子信息设备的配置、购置、管理、防雷、保养及维护工作。
3、负责本行中心机房的管理、监控和维护,对本行网络系统的设备、通讯线路、软件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管理和维护。
4、负责对本行计算机系统运行进行监测、安全检查、监督和指导。
5、负责本行信息技术保障与服务,负责本行软件系统的技术支撑,对省联社及本行批准的科技项目,组织软件开发及应用。
6、负责对省联社信息科技部指令和各网点反馈信息的上传下达,受理本行系统运行问题。
7、负责组织本行实施全省农村信用社及本行系统科技推广计划,并组织培训。
8、负责指导各部门、各网点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信用社及本行系统科技管理规则、工作流程、基本制度。
9、负责本行科技信息资料的统计上报。
10、负责本行计算机系统的档案管理和登记工作。
11、负责指导本行计算机系统、数据的保密工作,对涉密数据进行消密处理。
12、负责本行信息科技的调查研究工作。
13、负责指导、监督改造网点和临时网点的计算机线路布置。
14、负责改造网点和临时网点的计算机及其它设备的安装工作。
15、负责网点耗材采购、发放、库存管理,做到节约高效。
16、负责为反洗钱管理的提供技术支持,并做好所辖业务范围的反洗钱管理工作。
17、做好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风险合规部
1、负责本行全面风险合规管控体系的建设、制定本行统一的风险合规管理规划、风险合规管理工作年度计划,根据需要组织风险压力测试工作。
2、负责根据风险预警、分析和检查情况对各类规制中风险控制盲点提出完善指导意见。
3、组织有关部门梳理、整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汇总各类风险管理报告,定期向行长办公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提供监管机构、评级机构及其他单位所要求的银行风险管理信息。
4、负责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安排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政策以及推行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风险防范政策。
5、负责牵头组织检查各支行、各条线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尽职情况。
6、关注并持续跟踪国家金融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提供合规支持。保持与监管部门日常的工作联系,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
7、负责本行规章制度合规性的审核和把关,对新产品开发提供必要的合规审核,就合规规则适用问题提供合规咨询意见。
8、审核评价本行各项政策、程序和业务操作的合规性,组织、协调和督促各业务条线和内部控制部门对各项政策、程序和业务操作进行梳理和修订,确保各项政策、程序和业务操作符合法律、规则和准则的要求。
9、积极主动地识别和评估与本行经营活动相关的合规风险,包括为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提供必要的合规性审核和测试,识别和评估新业务方式的拓展、新客户关系的建立以及客户关系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等所产生的合规风险。
10、负责本行法律事务的沟通与协调,联系并协调外聘法律顾问开展相关法律事务。
11、负责本行法律审查、咨询和诉讼案件的管理,处理经济诉讼(仲裁)案件和内部经济纠纷。
12、负责本行格式合同文本的把关,根据需求参与本行对外合同签订谈判,或事前审核对外签订的合同。
13、负责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包括新员工的合规培训,以及所有员工的定期合规培训,并成为员工咨询有关合规问题的内部联络部门。
14、组织制定合规管理程序以及合规手册、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指南,并评估合规管理程序和合规指南的适当性,为员工恰当执行法律、规则和准则提供指导。
14、负责本行“1104”系统及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5、负责做好反洗钱工作中关于对客户识别及客户资料保管的指导工作,协助做好反洗钱专项检查工作。
16、做好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稽核监察部(纪委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
1、负责监事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本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及纪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联社有关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的贯彻与监督,负责贯彻国家有关稽核工作法律、法规。
4、负责组织起草本行纪检监察规章制度,负责本行稽核工作制度的起草、解释。
5、负责本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研究、规划、组织、指导和考核;
6、负责对本行党风廉政情况的检查、考察、监督和评价;
7、负责对信访调查、案件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事件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8、负责本行案件防范和查处。
9、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筛选、反映案件线索;转办、催办、查办信访案件。
10、负责对本行内业务经营管理、内控管理状况的监督、评价和鉴证;对业务条线的履职职责进行再监督。
11、受权开展本行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任期责任稽核和离任稽核。
12、受权开展本行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的稽核。
13、负责稽核监察中队的日常工作。
14、负责对稽核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事件提出整改意见和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15、负责专项和常态化稽核工作。
16、负责本行异常交易信息监测系统的综合管理工作。
17、负责对风险合规管理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事件提出整改意见。
18、负责受理本行客户投诉、纠纷处理;以及对外投拆电话的接听、受理和回复工作。
19、负责协助执法部门存款查询、冻结、扣划工作。
20、负责对网点执行反洗钱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做好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资金运营部
1.负责制定本行资金管理、营运和票据业务年度计划、工作制度、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并组织落实和实施,分析评估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负责组织本行资金在国内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运营,合规、有效营运全行富余资金。
3.负责本行的票据业务的统筹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评审工作。
4.负责本行清算资金、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
5.负责本行存款准备金管理、缴交。
6.负责收集债券市场、票据市场等资金交易信息,及时掌握资金市场行情。
7.负责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省联社资金及票据业务对口工作。
(十)电子银行部
1.负责贯彻执行省联社电子银行业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行电子银行业务相关规章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本行电子银行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辖内员工进行电子银行业务培训;指导本行规范地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3.负责本行电子银行业务运行有关数据统计、分析及有关材料上报工作。
4.负责制订本行电子银行业务的年度经营计划、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5.负责本行电子银行业务营销和考核,组织和协调基层支行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营销工作和相关客户关系协调工作。
6.负责银行卡查询、清算、差错处理业务。
7.负责电子银行相关业务的前台维护及咨询工作。
8.负责定期撰写电子银行业务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9.负责电子银行业务的异常交易监测。
10.与相关部门配合和协调产品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1.收集商户信息,及时对我社的电子银行产品提供建议;配合其他部门做好营销工作。
12.负责本行银行卡的订购、订制及营销考核。
(十一)运营管理部
1、拟定本部门运营管理工作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2、对辖内各网点业务运营情况进行日常指导与管理;
3、负责未委托省联社集中处理业务的本级集中运营管理;
4、负责辖内各网点业务运营的监测、考核、培训与检查;
5、对接省联社运营管理服务中心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6、负责后台集中作业处理,即集中作业及审核授权的业务处理;
7、负责现金管理,包括反假币管理、柜面现金机具等管理;
8、负责结算管理,即辖内网点本外币结算账户、结算工具和结算业务推广应用等管理;
9、负责事后监督管理,即辖内网点柜面业务的审查监督、异常交易业务的监督核查等管理;
10、负责辖内各网点单位账户的银企对账业务监督管理等;
11、负责反洗钱管理工作,即大额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的统计上报等;
12、负责支付清算管理工作,即支付清算业务运行管理、清算差错处理等;
13、负责委派会计及柜员管理,即对全辖委派会计管理、综合柜员的业务管理等,负责委派会计的选聘、管理以及考核评分工作;
14、负责业务单证管理,即对柜面业务凭证采购及调剂、业务印章使用及保管、网点会计档案等管理;
15、负责业务咨询管理,即辖内网点及人员业务需求的受理、咨询等;
16、组织对全辖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会计达标升级办法;
17、组织好本部门各类业务培训;
18、其他运营管理职责;
19、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风险合规管理。
(十二)安全保卫部
1、负责制定并完善本行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落实。
2、负责对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管理规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落实整改。
3、负责综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本单位和当地政法部门布置的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并指导各网点做好内部稳定工作。
4、负责经济民警管理、培训、枪弹管理工作。
5、负责本行及其分支机构安防设施的申报立项、购置、安装维护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对本行分支机构、总行各部门安全保卫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考核考评。
7、负责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开展防暴预案演练,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8、按照金融系统《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的要求,负责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做好保卫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向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批改造网点、网点搬迁和临时网点设点有关手续。
10、负责布置、安装改造网点和临时网点的安防设施等。
11、负责本行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对网点保安、门卫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12、负责远程监控的实施和管理,定期、不定期调阅监控,做好监控设备的维护工作。
13、负责本行现金头寸的测算、调拨和押运工作。
14、协助侦察和处理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15、做好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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