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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根据《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要求,决定召开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0年4月21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广丰农商银行会议室(广丰区永丰大道174号)。

  二、参会人员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股东或其他委托代理人。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19年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2020年度经营性指导计划;

  (七)审议度定向发行股份方案的议案;

  (八)审议2020年度增资扩股实施方案的议案;

  (九)审议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的议案;

  (十)审议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十一)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有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本行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托一位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行的股东;按照监管部门意见和本行章程规定,限制股权质押50%以上股东和在本行的授信或为他人在本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授信逾期股东的表决权。

  (二)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按以下要求办理出席登记事宜。

  1.登记时间:2020年04月01日至04月1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址: 广丰农商银行办公大楼3楼财务会计部(江西省广丰区永丰大道174号),邮编:334600。

  3.登记手续:(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验证入场。

  (二)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相关费用自理。

  (三)会议登记联系人:徐星,联系电话0793-2631899,13767309110。

  

  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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