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青农商银行定向募股的公告
关于共青农商银行定向募股的公告
经共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青农商银行”或“本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慎决议,并综合考虑了存续分立改革、风险评估结果、未来资本需求、资金监管要求等因素决定定向募股,旨在进一步优化监管指标,提升服务地方经济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并满足存续分立相关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原因说明
(一)稳妥推动改革,提升服务功能。自2017年以来,德安县委县政府分别向省委农工部、省政府金融办、省银监局、九江市政府请示汇报推进农商银行改革,九江市政府也向省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分设德安县农商银行的请示》,请示在共青农商行的基础上存续分立德安农商行。周俊军代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交了存续分立改革相关提案(第4017号建议)。中国银监会给予答复,“在符合监管条件、尊重机构意愿的前提下,审慎推动德安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发展”。2017年10月31日,省委副书记姚增科同志在由省政府金融办、省银监局、省委农工部和省联社出席的金融支持“三农”联席会议形成的四点意见上作了“请省银监会牵头办理,并请九江市政府积极配合,共同把好事办好”的批示。根据中国银监会答复和省委领导批示的总思路,为进一步提升农商银行服务县域经济的能力,省金融办于2018年、德安县政府2018和2019年均将我行存续分立改革列入了当年工作任务。目前,九江市政府及德安县政府已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并开展相关工作。
(二)有效化解不良,防范信用风险。自2012年改制以来,共青农商银行资本实力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但随着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下行、主力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导致信贷资产质量下滑明显、资本消耗急剧加快。结合存续分立要求,预计不良贷款率将高于监管红线(监管标准值5%)。为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和提高资本补充能力,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合规有效化解不良,同时增强盈利能力以持续化解信用风险,需有效扩充资本。
(三)夯实资本实力,优化监管指标。截至2019年末,共青农商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2.41%(监管标准值10.5%),至2020年3月末,资本充足率为12.47%(监管标准值10.5%),根据本行对风险贷款预测,预计两地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不足8%(监管标准值10.5%)、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足7%(监管标准值8.5%),明显低于监管要求。为确保资本充足率符合存续分立改革的监管要求,更加有效地支持三农、小微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补充资本实力,强化资本管理、改善资本结构,为确保可持续发展增添后劲。
二、其他说明
本行已于2020年4月29日收悉《九江银保监分局关于共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定向募股方案的批复》,本行此次顶向募股总额20000万股,按1:2溢价发行。我行承诺,此次定向募股工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共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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