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共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及《共青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本行就以下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江西陆顺工程工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向我行申请贷款980万元,贷款情况用途为新增信用贷款,线下追加夫妻俩保证,期限3年,贷款利率4.00%,贷款用途分类为公路工程建筑。合并本次用信余额为980万元,其全部关联方用信余额1802.00万元。虽然该关联方于2025年12月份辞去外部监事职务,但根据管理办法要求,仍需往后延一年。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方:江西陆顺工程工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6775896201U;法定代表人:周庆武;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义峰路汇龙广场1栋1单元1301室;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高速公路养护、绿化养护、交通设施维修、工程工务服务;承接公路工程、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消防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涉及到国家许可证或资质资格的凭资质证开展经营)**
江西陆顺工程工务有限公司为我行外部监事柯宁江配偶的公司,根据《共青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该公司系本行法人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与江西陆顺工程工务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确保关联方未享有优惠利益,贷款利率按年利率4.00%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严格按照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的监管规定,即重大关联交易是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与单个关联方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标准后,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每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则应当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截至2025年1月末,本行资本净额为90480.67万元。江西陆顺工程工务有限公司授信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1.08%,未超过单一客户关联度10%的指标值,但根据《共青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单笔超1%,故该公司交易系本行重大关联交易。
五、会议审议及决议情况
2025年12月11日,本行关联交易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并形成了《江西陆顺工程工务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查报告书》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11日,本行本年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同意该笔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参与该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重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结论意见为同意,未提出异议。
七、其他报告事项
以上交易事项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及本行监事会报告,监事会未提出异议。
共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12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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