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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农商银行2026年上半年信息披露报告


共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上半年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共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简介

  1.1法定中文名称:共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共青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Gongqi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1.2法定代表人:高亮

  1.3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共青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邮政编码:330400

 1.4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159662735H;金融许可证号:B1318S336040002

  1.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业务数据

2026上半年,全行深入贯彻省行“八行战略”部署,围绕“提质增效”发展理念,全面提质增效、全面零售转型、信贷投放、风险管控、内控合规、城区行转型、数智化转型、机制转换八个方面持续发力在全行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业务发展总体平稳,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截至20266月末,各项资产总计1301094.51万元,负债总计1217853.88万元,所有者权益83240.63万元全年实现营业净收入16797.25万元。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66月底

利润总额

2917.51

净利润

2329.23

投资收益

1687.60

营业利润

3200.99

营业外收支净额

-283.48

  2.2截止报告期末前二期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项目

2025年12月

20266月

营业收入

35562.89

16797.25

总资产

1285296.37

1301094.51

存款余额

1092506.91

1140404.85

贷款余额

1017884.73

1044377.28

所有者权益

80955.84

83240.63

净资产收益率

4.44

5.67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项目

2026年6月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82940.93

2.一级资本净额

82940.93

3.资本净额

92210.15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750806.71

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747150.64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3656.07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0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66800.00

7.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817606.71

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0.14

9.一级资本充足率

10.14

10.资本充足率

11.28

  2.4利润实现情况

  本行2026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2917.51万元;缴纳所得税588.28万元;实现净利润2329.23万元。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3.1董事

序号

姓名

职务

会议时间

任职资格批准文件

1

高亮

董事长

2025年7月24日

浔金监复【2025】55号

2

刘丽华

执行董事

2025年12月26日

浔金监复【202613号

3

王向民

执行董事

2025年12月26日

浔金监复【202611号

4

王立新

股东董事

2024年5月29日

银保监复【2021】191号

5

杨小梅

股东董事

2024年8月1日

浔金监复【2024】73号

6

俞华喜

股东董事

2026年6月24日

正在报批

7

陈建华

独立董事

2024年5月29日

浔银保监复【2022】193号

8

陈爱林

独立董事

2024年5月29日

浔银保监复【2021】190号

9

蔡锦平

独立董事

2024年5月29日

浔金监复【2023】42号

  3.2监事

序号

姓名

职务

会议时间

选举程序

1

唐刚

监事长、职工监事

2023年12月21日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2

何丽珍

职工监事

2023年12月21日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3

梅宏斌

外部监事

2024年5月29日

股东会选举

4

李志钢

股东监事

2026年6月24日

股东会选举

5

李国玲

外部监事

2025年12月5日

股东会选举

  3.3高级管理层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资格批准文件

1

刘丽华

党委委员、行长

浔金监复【202613号

2

王向民

党委委员、副行长

浔金监复【2025】15号

3

黄强

董事会秘书

浔金监复【202632号

4

刘剑峰

财务部总经理

浔金监(农村银行科)备(2025年)第67号

5

张宇

审计部总经理

浔金监(农村银行科)备(2026年)第22号

6

张振华

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正在报批

  3.4员工情况

20266月末,本行在岗员工267人。其中:职员240人、代办员15人、劳务派遣工12人。

四、公司治理结构

  4.1机构设置情况

  共青农商银行建立党委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法人治理架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前置研究或讨论决定企业“三重一大”及有关事项;“三会一层”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制定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议事规则,按照决策范围和议事程序,对有关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必要时引进第三方专业咨询,确保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4.1.1党委

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作出决定。党委发现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拟决策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共青农商银行、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提出。

4.1.2股东会

股东会是共青农商银行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章程》第七十条规定: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1.3董事会

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1/3,职工董事3名,职工董事一般应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4,董事会成员人数较少时,职工董事至少1人。共青农商银行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共青农商银行职工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其任职资格须经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核通过。董事长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离任时须进行离任审计。截止2026年6月末在职8名董事,已补选一名董事,任职资格报监管待核准。

4.1.4监事会

监事会是共青农商银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下设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提名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经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后履行职责。共青农商银行监事五名,其中非职工监事一名、职工监事两名、外部监事两名。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在新一届监事会换届完成前,本届监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监事会中的非职工监事由股东或监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监事由监事会、本行工会提名,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外部监事每届任期与本行监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外部监事在共青农商银行累计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外部监事的提名及选举程序参照独立董事的提名及选举程序,外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罢免和更换。

4.1.5高级管理层

共青农商银行设行长1名,副行长2名。行长、副行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后履职。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行长、副行长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任。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时,应接受离任审计。截止2026年6月末,有行长、副行长各一名,另有副行长一名,任命已报监管部门,待核准后履职。

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4.1.6部门及分支机构情况

共青农商银行内设办公室(含后勤服务)、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信贷管理部、授信评审部、运营管理部、公司机构金融部(含金融市场业务)、零售金融部、审计部、安全保卫部、清收事业部,共14个职能部门,1个营业部,28家分支机构。

4.2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共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议于2026624日上午在德安县宝塔大道58号本行办公大楼七楼大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1名,代表股份22955.13万股,占总股权的51.87%,占本行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58.4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共青农商银行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共青农商银行股东监事的议案》《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共青农商银行2025年度财务决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共青农商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草案)》《共青农商银行2025年度业务经营情况和2026年度业务经营计划(草案)》《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共青农商银行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暨2026年度工作计划》《共青农商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共青农商银行2026年增资扩股实施方案(草案)》《共青农商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议案(草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有关事宜的议案(草案)》《共青农商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草案)》《共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共青农商银行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说明》《共青农商银行董事、监事薪酬方案(修订)》《共青农商银行关于2025年度公司治理评估自评报告》《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履职评价报告》《共青农商银行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共青农商银行“十五五”发展规划(草案)》《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法定审计的议案(草案)》等21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4.3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13次,审议通过了《共青农村商业银行百福乐享消费贷》《共青农商银行蒲亭支行迁址》《吸收合并村镇银行议案》《关于共青农商银行2025年风险预警指标监测情况的报告》《2026年度大额支出费用项目》《江西农商联合银行向下参股中介服务授权委托》《共青农商银行百福企惠贷风控模型》《共青农商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金监九江分局关于共青农商银行2025年度监管评级结果的通报》《共青农商银行吸收合并村镇银行股权收购相关事项》《共青农商银行大市场支行终止营业》《共青农商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24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董事会能够每季度听取经营层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审计稽核等报告,及时就业务发展、合规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对高级管理层实行授权管理和目标考核,促进高级管理层有效落实董事会决议,促进了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符合要求,按照《章程》规定进行了有效履职。

4.4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监事会议9次,审议2025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审议共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联交易委员会提交事项、审议2026年1季度案件风险排查情况报告、审议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议案、听取共青农商银行2025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年度报告暨2026年度工作计划、关于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会议、关于审议共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草案)等议案、审议通过2026年度内审工作意见。

本行监事会密切关注和监督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合规性,积极探索并开展了对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职监督,定期审议了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的议案,有效提高了监事会的监督和履职。

4.5 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陈建华先生、蔡锦平先生、陈爱林先生自任职以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对支行网点进行调研,上半年为本行工作超过10个工作日。出席董事会议13次,按照规定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履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主持开展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同时积极参加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履行委员职责,并对高管任职、重大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

本期增加

20266月

股本

44258.44

0

44258.44

其他综合收益

-1017.34

1289.52

272.18

资本公积

297.00

0

297.00

盈余公积

10211.65

0

10211.65

一般风险准备

23959.16

0

23959.16

未分配利润

3246.93

995.27

4242.20

股东权益合计

80955.84

2284.79

83240.63

5.2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股 %

股东类型

20266月

占总股本比例(%)

法人股

27008.32

61.02

非职工自然人股

13465.32

30.46

职工自然人股

3784.80

8.52

    5.3最大十户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股 %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1

德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4386

9.91

国有企业

2

九江市九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284

9.6795

国有企业

3

共青城富华总部经济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284

9.6795

国有企业

4

江西修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60

6.9139

金融机构

5

共青城市四维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920.1867

4.3386

国有企业

6

德安县贝伦特丝绸有限公司

1858.5564

4.1993

民营企业

7

江西武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30

3.457

金融机构

8

江西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30

3.457

金融机构

9

德安县塑丽龙纺织有限公司

8220429

1.8574

民营企业

10

江西美宝利医用敷料有限公司

7366553

1.6644

民营企业

总计

244114413

55.1566

5.4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人(含外部董事、监事)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2026年一季度关联自然人数量为183人,关联法人18家;二季度关联自然人数量为181人,关联法人19家,均纳入动态管理。其中占股5%以上股东共计4户,分别为:德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占股9.91%)、共青城富华总部经济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股9.68%)、九江市财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股9.68%)、江西修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股6.91%)。针对关联交易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本行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共青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内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含外部)、5%以上股东的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人进行了统计,并动态建立了关联方名录。

截止2026年6月末,本行资本净额为92210.15万元,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为18135.07万元,占资本净额19.67%,低于监管要求30.33个百分点。交易类型以授信类为主,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确保合法性和公允性。其他关联交易1262.92万元,交易主要是为非质押式的定期存款。

5.4.1重大关联交易

依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第1号)标准界定,重大交易是指本行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或者是本行与单个关联方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标准后,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每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则应当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

截止2026年6月末,本行上半年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4.2一般关联交易

一般交易指未达重大标准的日常交易。截止2026年6月末,本行上半年授信类一般关联方报备7户,28,金额557.40万元,非授信类一般关联方报备25户,40笔,交易余额742.95万元。交易对象主要为关联自然人,审批流程简化但仍遵循一般商业条款,确保不优于非关联方条件。

5.5 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

本行主要股东有4户,股权金额为16014万股,分别为德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4386万股占比9.91%;九江市财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284股占比9.68%;共青城富华总部经济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284股占比9.68%;江西修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60股、占比6.91%。

5.5.1德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德安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无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四季度未发生变化。

5.5.2九江市财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九江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为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四季度未发生变化。

5.5.3 共青城富华总部经济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江西省富华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为共青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无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四季度未发生变化。

5.5.4 江西修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四季度未发生变化。

  5.6股权质押情况

截止20266月末行股权总额44258.44万元,被质押股权4916.89万股,股权质押率11.11%。

5.7 主要股东出质银行股权情况

截止2026年6月末,本行主要股东4户,分别为德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九江市财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富华总部经济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修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均未出质银行股权。

5.8 股权冻结情况

截止20266月末,本行无被司法冻结股份。

六、风险管理情况

  6.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项目

监管要求

20266月末

资本充足率

≥10.5%

11.28%

流动性比例

≥25%

46.98%

不良贷款率

≤5%

3.85%

成本收入比率

≤35%

23.37%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100%

163.02%

贷款拨备率

≥2.5%

6.28%

6.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行业种类

20266月末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

农、林、牧、渔业

63608.58

6.09

制造业

233653.18

22.3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000

0.86

建筑业

210896.77

20.19

批发和零售业

121223.71

11.61

住宿和餐饮业

32634.7

3.12

房地产业

95616.11

9.1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3917.03

3.25

各项贷款

1044377.28

100

  6.3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五级分类

20266月末余额

占比(%)

正常

964159.24

92.32

关注

39988.41

3.83

次级

16504.54

1.58

可疑

426.27

0.04

损失

23298.82

2.23

6.4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项目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核销

转回

其他变化

期末数

贷款损失准备

60205.44

9503.41

7970.94

3846.22

0

65584.13

  6.5 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持有至到期投资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债权投资国债

37000.00

债权投资地方政府债券

40770.00

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

25000.00

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13000.00

合计

115770.00

单位:人民币 万元

6.6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在经济下行大环境下,本行进行更审慎分类,同时更真实反映历史遗留问题,2026年6月末不良贷款余额为40229.63万元,比上年增长5684.69万元。在贷款形态真实反映的同时,持续做好不良贷款清收、核销,不良贷款率3.85%,低于监管上限1.15个百分点。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6年上半年,本行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组建了消保投诉快处团队,建强配齐快处工作队伍,持续提升“服务暖行”战略效能,基本确保了各类投诉在对应层级得到快速、有效解决,各项投诉处理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同步完善了投诉“三约谈”机制与“一把手”工程,对监管转办投诉提级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系统性与响应效率得到提升。三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办理复杂疑难投诉工作,结合每月“高管接访日”,领导班子成员上半年分别牵头办理化解了1件复杂疑难投诉,

在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方面,上半年转办政务12345(政务便民热线)渠道投诉15起、12378(金融监管热线)6起,消保平台12起,45.45%集中发生在共青片区,72.73%集中发生在信贷领域(小额息费方面),力争较为精准地识别服务短板与风险隐患。将持续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融入日常管理、业务营销,持续落实监管政策最新要求,就产品适当性、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落地抓实,并通过固化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优化投诉分析预警模型,提升消保工作水平。

在其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持续规范了合规审查与消保审查,小计99笔,其中1-3月27笔、4-6月72笔,均涉及对外合同审查、采购资产类以及金融产品适当性类、网络安全(个人信息类)等管理办法,修订印发了《共青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实施细则(修订)》以及《共青农商银行法律合规审查工作实施细则》,持续规范落实审查。

八、普惠金融工作成效

截至2026年6月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1044377.28万元,较年初增加26492.55万元,增幅2.60%。

(一)小微企业贷款情况。一是小微企业贷款总体实现目标。至6月末,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320137.73万元,较年初净增1104.29万元,增幅0.35%,贷款客户5705户,较年初增加138户。二是小微企业贷款“两控”情况良好。截止6底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为4.81%,不高于各项贷款加3个百分点,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季度平均利率5.14%,较去年年末下降0.35个百分点。

(二)涉农贷款情况。一是涉农贷款总体实现持续增长。截止年末,涉农贷款余额370449.99万元,较年初增加235.77万元,实现了涉农贷款“较年初持续增长”的目标。二是普惠涉农贷款总体实现持续增长,并较好地完成了考核目标要求。6月底,普惠涉农贷款余额206803.83万元,较年初增加82.84万元,实现了普惠涉农“一个不低于”的目标。

九、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2026上半年,本行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有效防范风险,各项业务发展呈现良好势头,风险防控手段强硬、多方有效。同时,更真实反映不良贷款情况,对此,本行将持续积极采取措施,增收节支,加大计提各项拨备,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9.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本行建立完善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依据《章程》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等管理监督机构,并明确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行高级管理层由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具备相关职称和任职资格。同时,管理层设立了风险管理部,专门从事本行的风险检测和管理,风险监控能力较强。2026年上半年召开会议17次,处置风险贷款80余户,金额超10000余万元,为风险处置提供强力支撑。

9.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的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本行依据省联社“三个维度、五个层次、十大机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始终把本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总行各职能部门和各经营网点为第一道防线,风险合规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审计监察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同时按照监管部门、江西农商联合银行等要求建立健全条线风险管理体系,牵头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修订《共青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及《共青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监控实施细则》等配套细则,明确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管理流程和职责分工。全年制定了一系列专项管理办法,做到“处处有制度、事事有依据” 如:《共青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共青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共青农商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共青农商银行风险管理报告管理办法》、《共青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监控实施细则》《共青农商银行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共青农商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修订)》《共青农商银行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共青农商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办法》《共青农商银行同业业务集中度授信管理办法》《共青农商银行债券业务管理办法》《共青农商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共青农商银行违规问责委员会议事规则》《共青农商银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共青农商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策略》《共青农商银行业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等,形成覆盖信用、市场、流动性、操作风险等各领域的制度体系。

  9.3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本行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征信查询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同时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9.4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上半年一是围绕干部管理要求,对辖内程丽、朱敏、郭志等33人次高管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了离任审计,通过现场检查、民主测评、侧面查访等方式对高管人员的经营水平,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为上级领导“选好人、用好人”提供可靠资料。二是开展重点业务专项审计。共青农商银行审计部按照审计工作意见及赣北审计中心部署分别开展了2025年度不良资产处置合规性专项审计、2025年呆账核销专项审计、2026年征信管理专项审计、2026年关联交易专项审计、2026年一季度单户100万元(含)以上欠息贷款专项审计等5个专项审计项目。三是抓好落实问题整改的督促落实工作。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体系,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制”管理和整改“对账销号”制度,切实抓好发现问题的后续整改工作。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机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落实行长办公会、经营班子碰头会等集体研究机制,督促相关条线部门从体制机制层面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推动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提升一面”的系统治理效果。

9.5信用风险状

  9.5.1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信贷业务、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三部分;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方面,一是建立了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二是加强对分支机构资产质量考核和风险责任人制度;三是在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措施。

  9.5.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以揭示信贷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9.5.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

本行以“立足县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为市场定位,重点满足“三农”及小微客户的信贷需求,大力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大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贷款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等行业。

9.5.4信用风险集中程度

本行授信集中度较为合理,符合监管要求比例。到2026年6月末,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为9.72%、本行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9.11%、全部关联度19.67%,分别较年初下降0.27个百分点、0.26个百分点、9.24个百分点,风险可控。

9.6流动性风险状况

本行流动性比例符合监管要求。2026年6月末,流动性比例为46.98%,较年初上升0.77个百分点,总体流动性风险状况仍然呈现良好,没出现流动性缺口,本行资金期限搭配较为合理,流动性整体水平平稳,呈可控的态势,但日常工作中仍需要持续关注流动性风险;

截至2026年6月末,核心负债依存度为87.94%,较年初上升22.46个百分点;流动性缺口率(90天)为34.04%,较年初上升15.24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率0.33%,较年初上升0.04个百分点;流动性匹配率148.59%,较年初上升7.95个百分点;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212.01%,较年初下降92.27个百分点,均符合监管要求;2026年6月末存贷比例(月日均调整后)为86.38%,较年初持平。

9.7操作风险状况

为有效预防操作风险、严守风险底线,本行制定了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考核制度、审贷分离、贷款分级审批制度、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结算及清算等业务操作规程、案防保证金管理办法、员工违规扣分办法、关联交易审核报告等风险管理规章制度。针对贷款以外其他资产(主要是存放同业款项和重空、有价单证),明确了管理部门和人员,实行了较严格的管理。严格按银保监部门的要求,实行了贷款以外其他资产的风险分类制度;实行了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单独考核的风险管理体制,把风险管理贯穿于员工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

  9.8同业竞争风险

  目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行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银行金融机构都面临诸如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挑战。

  针对越来越激烈的同业竞争风险,本行力图通过建立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调整营销策略,合理确定市场定位,寻找市场空缺,加强服务手段创新,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培养并逐渐扩大基本客户群,稳定优质客户群,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继续加强业已形成的规模和机构网点优势,保持在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十、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本行制定了《共青农商银行关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充足率建立有效资本补充机制的方案》,将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同时,不断优化资产结构,缩减高资本消耗业务,积极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实现本行经营战略转型。

  十一、薪酬情况

  本行按照效益性、激励性、导向性、公正性的原则,重点对经营管理绩效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收入、职务变动挂钩。2026上半年,全行薪酬支出1482.79万元,接近同业中等水平从薪酬结构来看,其中基本薪酬753.86万元,占比50.84%;绩效薪酬507.24万元,占比34.21%;其他薪酬221.69万元,占比14.95%。从岗位类型上看,发放在职员工薪酬939.85万元,高管人员及重要岗位薪酬464.21万元,内退人员工资薪金2.46万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金76.27万元。在薪酬分配方面,按照“当期绩效决定薪酬、长期业绩决定升迁,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全面绩效管理,在考核方法上采取计价为主、评分为辅的方式,对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业绩采取直接计价法计发绩效薪酬,根据岗位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对支行负责人实行平衡计分卡考核,内设部门人员与本行平均绩效挂钩,基本形成了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和核心的绩效薪酬考核体系,激励干部员工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业务发展。

  十二、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四)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司法部门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66月30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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