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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农商银行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赣县农商银行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赣州天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简介

1.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赣县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 GANXI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1.2法定代表人:刘丽梅

1.3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城南大道西路2号

注册资本:叁亿柒仟叁佰零陆万陆仟肆佰陆拾捌元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6年6月27日

邮政编码:341100

1.4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MA35JGDFX9金融许可证号:B0967H33600001

1.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业务数据

2025年,本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落实联合银行、辖区党组年会精神及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深入践行“八行战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现代化农商银行新华章!在联合银行党委、辖区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人行和金监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社会各界人士及各位股东的鼎力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落实“固本强基、提质增效”的工作总要求,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抢抓市场先机,积极主动作为,克服诸多考验和不利因素,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夯基础谋发展、提质效促发展、调结构优发展、防风险稳发展、抓队伍快发展、强党建领发展,全行保持平安经营、稳健运行,各项任务落实有力有序,扛稳了地方金融主力军的大旗,践行了服务地方经济主办行的担当,展现了新时代农商银行人朝气昂扬的精神面貌,交出了较好的“年度答卷”。

2025年末,各项资产总计1847162.44万元,负债总计1723304.05万元,所有者权益123858.38万元,2025年实现各项收入73616.28万元。

2.1报告期末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利润总额

21890.06

净利润

18106.55

投资收益

7884.24

营业利润

21897.07

营业外收支净额

-7.02

2.2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位:万元、%

项目

2025

2024

2023

营业收入

73478.09

74400.37

71746.91

营业支出

51581.02

53791.36

55838.37

营业外收支净额

-7.02

-2169.24

-149.75

利润总额

21890.06

18439.76

15758.79

净利润

18106.55

15673.79

13394.97

总资产

1847162.44

1731279.19

1581211.29

总负债

1723304.05

1616663.34

1481310.04

存款余额

1603751.33

1493998.00

1379553.66

贷款余额

1210267.49

1123849.65

1032945.37

信用贷款

592318.68

555281.52

485748.02

保证贷款

102080.70

85490.51

63294.50

抵押贷款

323114.76

307874.78

307883.39

质押贷款

15496.38

15990.31

17190.60

存放同业款项

25319.88

15046.69

11101.95

每股净资产

3.32元/股

3.1元/股

2.79元/股

资本利润率

15.19

14.61

13.87

资产利润率

1.01

0.95

 0.88

成本收入比例

30.64

31

31.63

2.3利润实现情况

本行2025年实现利润总额21890.06万元,同比增加3450.30 万元;当期所得税3783.51万元;实现净利润18106.55万元,同比增加2432.76万元。

2.4利润分配情况

2025年实现净利润18106.55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10.65万元。2025年度股金分红比例为7%(含税),其中现金分红比例为6%,送股比例为1%,并将取得的全部分红按20%的比例在现金分红中扣除个人所得税。

三、风险管理情况

3.1报告期末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风险指标

标准值

2025年末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

123317.19

一级资本净额

-

123317.19

资本净额

-

134837.68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12.05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12.05

资本充足率(%)

≧10.5

13.17

贷款拨备率(%)

≧2.5

7.43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150

529.31

不良资产率(%)

≦4

0.89

不良贷款率(%)

≦5

1.40

存贷比例(%)

≦75

70.39

流动性比例(%)

≧25

62.83

逾贷比(%)

≦100

89.05

3.2 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余额

占比(%)

正常

1162250.63

96.04

关注

31019.79

2.56

次级

7261.75

0.6

可疑

1145.87

0.09

损失

8589.45

0.71

3.3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数

增减变化

期末数

贷款损失准备

95296.53

-5329.64

89966.89

3.4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债权投资

519309.59

长期股权投资

5079.24

合计

524388.83

3.5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本行始终贯彻“合规守行”战略,坚持“审慎经营”理念,真实反映贷款形态,加强不良贷款清收考核,加强与司法部门对接沟通。2025年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6997万元,不良贷款率1.40%,较年初下降了0.23个百分点。

3.6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银行承兑汇票期初余额0万元,期末余额0万元。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4.1董事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简历

1

刘丽梅

董事

1985年2月出生,江西于都人,本科学历,赣县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期从事农村金融工作。

2

杨晋丹

董事会成员

1982年1月生,江西瑞金人,本科学历,现任赣县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长期从事农村金融工作。

3

张 永 彬

董事会成员

1968年12月出生,江西赣州人,本科学历,现任赣州宇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4

曾 令 清

董事会成员

1974年10月出生,江西赣县人,长期从事商贸经济、企业会计工作,热衷慈善事业。

5

肖樟根

董事会成员

1984年8月出生,江西吉安人,本科学历,现为广东华商(赣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6

钟沈作

董事会成员

1988年8月出生,江西龙南人,研究生学历,现任广东广信君达(赣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7

刘芳

董事会成员

1982年12月出生,江西赣州人,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西理工大学计划财务处会计师。

8

曾歆语

董事会成员

1987年5月出生,江西赣州人,本科学历,从事金融工作17年,现任赣县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职工董事。

9

廖小燕

董事会成员

1979年9月出生,江西宁都人,本科学历,从事金融工作27年,现任赣县农商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职工董事。

4.2监事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职务

简历

1

欧阳班勇

监事长

1988年6月出生,江西兴国人,研究生学历,赣县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

2

邱前智

监事会成员

1988年6月出生,江西兴国人,研究生学历,赣县农商银行党群工作部负责人。

3

龚 隆 旺

监事会成员

1973年1月出生,江西赣县人,本科学历,江西客家人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4

罗才恒

监事会成员

1979年8月出生,江西赣县人,大专学历,现任赣州正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5

张 椿 砚

监事会成员

1977年1月出生,江西赣县人,本科学历,中国乔丹体育赣县区代理总经理。

4.3高级管理层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从业年限

1

凌庆伟

副行长

28

2

杜强松

提名副行长

10

3

肖武

审计部总经理

29

4

曾继欣

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15

5

舒琼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18

4.4员工情况

2025年末,本行在岗员工321人。

4.5董、监、高薪酬情况

4.5.1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人力资源部为薪酬管理实施部门。

4.5.2年度薪酬总量、受益人及薪酬结构

报告期内,本公司薪酬总量为7192万元。分布结构:基本薪酬2317.11万元;绩效薪酬4874.89万元。

4.5.3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本公司薪酬制定坚持“合规管理、风险可控”的原则,统筹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做到稳健经营、合规引领,建立兼顾效益与风险,当期成果与可持续发展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地实施绩效考核。坚持“全额挂钩、考核到人”的原则。除员工的基本薪酬以外,绩效薪酬全额与业绩挂钩,直接将绩效薪酬计发到员工个人。

4.5.4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包括因故扣回的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进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薪酬按有关规定兑付。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因存在明显过失或未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导致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的,本公司可以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绩效薪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执行非现金薪酬

4.5.5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具体薪酬信息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等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按照联合银行核定标准计发。本公司绩效薪酬分配倾向于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和一线创造效益的员工。

4.5.6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制定了《赣县农商银行二二五年员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赣县农商银行二二五年主要业务经营质效考评办法》等方案。报告期内,本公司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预期目标。

4.5.7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在联合银行核定范围内,与本行经营业绩相适应,符合相关规定。

五、公司治理结构

5.1机构设置情况

5.1.1股东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5.1.2董事会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员工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能够按章办事,认真履职,从宏观上有效构建起本行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机制和有力支撑。

5.1.3监事会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员工监事3人,监事会能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履职,有效发挥了长效监督职能,从源头上成功防范了风险。

5.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总行行长、副行长及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5.1.5部门及分支机构情况

本行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运营管理部、审计部、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部、业务拓展部、安全保卫部、授信评审党风廉政监督室13个职能部室及金融市场部、清收事业部2个事业部,辖内31个营业网点,其中总行营业部1个,支行30个。

5.2“三会”召开情况

5.2.1股东会

5.2.1.1股东会职责:股东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是制定和修改本行章程;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董事、非职工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审议批准本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五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行股份作出决议;六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组织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七对本行上市作出决议;八审议并批准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董事、监事薪酬制度,明确董事、监事的薪酬或津贴标准,以及其他须由股东会审议或批准的重大制度;九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以上股东会职权不得授予董事会、其他机构或者个人行使。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5.2.1.2股东会主要决议情况

本期共召开2股东会分别为6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820日召开赣县农商银行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代表大会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在本行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并具备有效表决权的股东57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229215308股,占本行有效表决权的72.27%,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普惠金融暨“三农”业务工作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财务决算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股金分红议案》《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部分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议案》《赣县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业务经营计划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管意见落实及整改情况报告》《赣县农商银行章程修订议案》《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大股东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提名刘丽梅担任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赣县农商银行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各项议案举手表决结果均为:赞成票 5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会议形成了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还聘请律师专门组织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进行培训。

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本行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并具备有效表决权的股东56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228334307股,占本行有效表决权的72.19%,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赣县农商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名单》《关于提名杨晋丹担任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各项议案举手表决结果均为:赞成票 5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会议形成了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股东会会上,各股东代表均以主人翁的姿态,纷纷建言献策,畅所欲言,增进了农商银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5.2.2董事会

5.2.2.1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四制订本行利润分配方案(将主要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作为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制定资本规划包含主要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的内容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拟订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审议批准本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部门负责人;确定本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董事会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十一制订本行章程的修改方案制订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薪酬制度审议并批准不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高级管理层履职问责制度审议或批准对经营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具体制度,以及其他须由董事会审议或批准的制度十二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并对本行的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十三提请股东会聘用或者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十五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十六股东会报告董事会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十七制订本行董事年度薪酬津贴方案报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十八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十九制订股权激励方案二十定期评估并完善银行本行公司治理二十一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二十二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二十三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二十四是负责审批或授权审批与数据治理相关的重大事项,督促高级管理层提升数据治理有效性,对数据治理承担最终责任二十法律法规或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或者监管部门要求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5.2.2.2董事会主要决议情况

本期召开董事会5次,即赣农商银行第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3 月 27 日召开)、第七次会议( 6月 19 日召开)、第八次会议( 74 日召开)、第九次会议( 84 日召开)、第十次会议( 12 月 3 日召开 )。董事会全年听取审议通过议案57。董事会重点审议了《赣县农商银行2025年工作要点》《赣县农商银行2025年消保宣传工作计划》《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数据治理情况自评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业务经营情况报告》《赣县农商银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赣县农商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赣县农商银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赣县农商银行董事会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赣县农商银行董事会普惠金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赣县农商银行董事会三农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赣县农商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赣县农商银行董事会信息科技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赣县农商银行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赣县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股权管理情况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刘丽梅请辞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声明的议案》《关于姜思义请辞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声明的议案》《关于选举刘丽梅为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推荐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股东会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名单》《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普惠金融暨“三农”业务工作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股金分红议案》《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部分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议案》《赣县农商银行章程修订议案》《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业务经营计划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管意见落实及整改情况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大股东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案防工作的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赣县农商银行2024年度公司治理评估报告》《关于提名刘丽梅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赣县农商银行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聘任曾继欣同志担任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姜思义申请辞去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赣县农商银行2025年风险偏好陈述书》《赣县农商银行风险限额体系》《赣县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赣县农商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赣县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赣县农商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赣县农商银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赣县农商银行风险管理报告管理办法》《赣县农商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赣县农商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名单》《关于聘任杨晋丹同志为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关于提名杨晋丹担任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杜强松同志为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关于调整赣县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赣县农商银行关联交易额度统一审批议案(草案)》《赣县农商银行关于预期信用损失评估模型参数调整议案》等议案。董事会下设的9个专门委员会均按要求召开会议,并研究落实相关工作,为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5.2.2.3报告期独立董事及工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的人数、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和《章程》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没有对本行董事会会议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5.2.3监事会

5.2.3.1监事会职责: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二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三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四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五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六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七对本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八对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九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薪酬制度;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制度;审议并批准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监督制度的制定与完善;监督制度的实施;监督其他制度管理情况;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5.2.3.2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期共召开监事会5次,监事会下设的2个专门委员会均按要求召开会议。监事会本着对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商业银行的管理标准,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存款人利益。

5.2.3.3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外部监事坚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责,参加所有监事会会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审议报告期内各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

六、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末

本期增加

2024年末

股 本

37306.65

369.38

36937.27

资本公积

4453.87

0

4453.87

盈余公积

23568.04

1810.66

21757.38

一般风险准备

29200.07

2200.00

27000.07

未分配利润

29394.88

9106.73

20288.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3858.38

9242.53

114615.85

6.2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股东类型

2025年末股本数

占总股本比例(%)

法人股

13501.85

36.19%

非职工自然人股

20016.53

53.66%

职工自然人股

3788.27

10.15%

6.3最大十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39.34

20.39

2059.73

5.52

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68.21

19.68

1987.89

5.33

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33.50

18.34

1851.83

4.96

赣州金和矿产品有限公司

1733.24

17.33

1750.58

4.69

江西瑞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25.37

13.25

1338.62

3.59

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77.79

9.78

987.57

2.65

江西上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68.61

9.69

978.29

2.62

江西宝宝仔饲料有限公司

599.91

6.00

605.91

1.62

陈治怡

503.68

5.04

508.71

1.36

李友梅

500.00

5.00

505.00

1.35

6.4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

单位:万股

主要股东

持股份额

实际控制人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59.73

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87.89

张永彬

19.57

曾令清

11.15

杨晋丹

9.78

曾歆语

53.77

廖小燕

19.57

张椿砚

17.10

6.5报告期内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股东

对该主要股东所在集团内单个主体的最高授信余额

对该集团合计授信余额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0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0

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宇田化工有限公司

2500.00

2500.00

赣州宇田化工有限公司

曾令清

219.00

219.00

曾令清

张永彬

0

0

张永彬

张椿砚

15

15

张椿砚

6.6 持股1%以上股东信息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59.73

5.52

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87.89

5.33

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51.83

4.96

赣州金和矿产品有限公司

1750.58

4.69

江西瑞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38.62

3.59

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87.57

2.65

江西上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78.29

2.62

江西宝宝仔饲料有限公司

605.91

1.62

陈治怡

508.71

1.36

李友梅

505

1.35

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38

1.34

江西龙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9.58

1.26

骆利平

456.59

1.22

卢跃斌

446.75

1.2

吴清山

391.32

1.05

刘雨霖

391.32

1.05

6.7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本行严格依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流程。截至2025年12月31日,股东提名董事、监事工作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权责对等”原则开展。符合提名资格的股东,基于对本行发展战略、治理需求的考量,通过法定程序提名具备专业素养、合规意识与行业经验的人员参选董事、监事。后续本行将持续做好相关信息跟踪,及时向股东及公众披露董事、监事提名后续进展,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科学完善,维护股东及全体利益相关者权益。

6.8股权出质情况

6.8.1股权出质基本情况

2025年末出质股东户数51户,占本行股东总户数的3.75%,已出质股金金额5549.79万元,占本行股本总额的14.88%;其中以股权质押反担保方式出质户数为0户、金额0万元,在其他农商银行出质51户、金额5549.79万元,无在其他银行出质情况。

6.8.2主要股东股权出质、冻结情况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股东

持股份额

出质份额

出质份额占持股份额比例

冻结份额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59.73

0

0

0

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87.89

0

0

0

张永彬

19.57

0

0

0

曾令清

11.15

0

0

0

杨晋丹

9.78

0

0

0

曾歆语

53.77

0

0

0

廖小燕

19.57

0

0

0

张椿砚

17.10

0

0

0

6.8.3其他情况

2025股东会,对已出质股权的股东表决权进行了限制;涉及股权质押拍卖股东0,股金0万股 。

6.9关联交易情况

6.9.1关联方与商业银行关系的性质

关联方包含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关键管理人等

6.7.2关联自然人身份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

备注

刘丽梅

董事长

杨晋丹

执行董事

张永彬

董事会成员

曾令清

董事会成员

钟沈作

独立董事

肖樟根

独立董事

刘芳

独立董事

廖小燕

职工董事

曾歆语

职工董事

欧阳班勇

监事长

张椿砚

监事会成员

罗才恒

监事会成员

龚隆旺

监事会成员

邱前智

监事会成员(员工)

凌庆伟

高级管理人员

谢彦琴

实质重于形式

邓见祥

董秘、

财审会成员

舒琼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财审会成员

黄赣红

财审会成员

刘梅芳

财审会成员

谢卫胜

财审会成员

赖江波

贷审会成员

罗文楷

贷审会成员

曾继欣

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贷审会成员

刘鑫

贷审会成员

肖武

审计部负责人

谢芳胜

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蔡继龙

高级管理人员

陈玉海

高级管理人员

钟秋清

高级管理人员

成德勋

高级管理人员

张斐

高级管理人员

钟卫华

高级管理人员

吴文斌

高级管理人员

谢奖

高级管理人员

胡贤兰

高级管理人员

钟玉东

高级管理人员

黄卫华

高级管理人员

高天飞

高级管理人员

曾载弘

高级管理人员

谢朋睿

高级管理人员

崔传炜

高级管理人员

谢丽华

高级管理人员

李国梁

高级管理人员

潘小东

高级管理人员

赖毅华

高级管理人员

龚翔

高级管理人员

胡芳玲

高级管理人员

刘波

高级管理人员

戚齐德

高级管理人员

曾祥光

高级管理人员

黄略谋

高级管理人员

郭慧

高级管理人员

丁步青

高级管理人员

张继勃

高级管理人员

付声运

高级管理人员

李显业

高级管理人员

王志强

高级管理人员

梁少明

核心决策人员

罗富松

核心决策人员

邱谷

核心决策人员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

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

赣州宇田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张永彬关联方

赣州菱樾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张永彬关联方

赣县三溪颜清超市

董事曾令清关联方

赣州市棕溪生态农场(普通合伙)

董事曾令清关联方

广东广信君达(赣州)律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钟沈作关联方

浙商联盟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江西省于都县弘光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赣州港嘉兴食品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董事

6.9.3关联方所持本行股份情况

单位:万股、%

关联自然人

关联方关系

期末持股

持股占比(%)

刘丽梅

董事长

0

0

杨晋丹

执行董事

9.78

0.03

张永彬

董事会成员

19.57

0.05

曾令清

董事会成员

11.15

0.03

钟沈作

独立董事

0

0

肖樟根

独立董事

0

0

刘芳

独立董事

0

0

廖小燕

职工董事

19.57

0.05

曾歆语

职工董事

53.77

0.14

欧阳班勇

监事长

0

0

张椿砚

监事会成员

17.1

0.05

罗才恒

监事会成员

0

0

龚隆旺

监事会成员

0

0

邱前智

监事会成员(员工)

0

0

凌庆伟

高级管理人员

0

0

谢彦琴

实质重于形式

67.11

0.18

邓见祥

董秘、财审会成员

0

0

舒琼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财审会成员

2.94

0.01

黄赣红

财审会成员

15.65

0.04

刘梅芳

财审会成员

0

0

谢卫胜

财审会成员

17.36

0.05

赖江波

贷审会成员

0

0

罗文楷

贷审会成员

1.96

0.01

曾继欣

法律合规部负责人、贷审会成员

19.65

0.05

刘鑫

贷审会成员

0

0

肖武

审计部负责人

19.57

0.05

谢芳胜

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0

0

蔡继龙

高级管理人员

1.71

0

陈玉海

高级管理人员

0

0

钟秋清

高级管理人员

16.67

0.04

成德勋

高级管理人员

1.96

0.01

张斐

高级管理人员

1.96

0.01

钟卫华

高级管理人员

20.54

0.06

吴文斌

高级管理人员

0

0

谢奖

高级管理人员

3.91

0.01

胡贤兰

高级管理人员

24.95

0.07

钟玉东

高级管理人员

3.91

0.01

黄卫华

高级管理人员

23.23

0.06

高天飞

高级管理人员

65.49

0.18

曾载弘

高级管理人员

9.78

0.03

谢朋睿

高级管理人员

0

0

崔传炜

高级管理人员

0

0

谢丽华

高级管理人员

21.93

0.06

李国梁

高级管理人员

0

0

潘小东

高级管理人员

0

0

赖毅华

高级管理人员

9.78

0.03

龚翔

高级管理人员

22.97

0.06

胡芳玲

高级管理人员

1.71

0

刘波

高级管理人员

0

0

戚齐德

高级管理人员

3.52

0.01

曾祥光

高级管理人员

0

0

黄略谋

高级管理人员

0

0

郭慧

高级管理人员

26.39

0.07

丁步青

高级管理人员

0

0

张继勃

高级管理人员

0

0

付声运

高级管理人员

0

0

李显业

高级管理人员

9.41

0.03

王志强

高级管理人员

0

0

梁少明

核心决策人员

53.77

0.14

罗富松

核心决策人员

0

0

邱谷

核心决策人员

19.57

0.05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

2059.73

5.52

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

1987.89

5.33

赣州宇田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张永彬关联方

283.71

0.76

赣州菱樾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张永彬关联方

0

0

赣县三溪颜清超市

董事曾令清关联方

0

0

赣州市棕溪生态农场(普通合伙)

董事曾令清关联方

0

0

广东广信君达(赣州)律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钟沈作关联方

0

0

浙商联盟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0

0

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0

0

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0

0

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0

0

江西省于都县弘光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0

0

赣州港嘉兴食品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0

0

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董事

1851.83

4.96

6.8.4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署协议、做出安排,协议生效后视为关联方的协议内容

本行未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署生效后视为关联方的协议;未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做出视为关联方的安排。

6.8.5关联交易的类型

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重大关联交易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该笔交易发生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6.8.6关联交易的金额及相应比例

关联交易金额共4362.98万元,其中一般关联交易金额1081.86万元、重大关联交易金额有2500万元,本行对最大单个关联方自然人的授信金额219.98万元,为本行资本净额的0.16%;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4362.98万元,为本行资本净额的3.24%。

6.8.7关联交易未结算项目的金额及相应比例

无关联交易未结算项目。

6.8.8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执行本行贷款利率管理办法,定价政策与其他客户同类授信条件一致。

6.8.9其他事项

(1)一般关联交易笔数112笔、金额1862.98万元;

(2)重大关联交易2笔、金额2500万元。

七、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7.1面临的各种风险及相应对策

当前,本行面对的风险因素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声誉风险等。报告期内,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引》等文件精神,积极落实风险管理建设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全面梳理管理制度、开展制度后评价、落实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优化了授信评审、资金营运、运营管理、核心业务、中间业务、电子银行、信息科技、安全保卫、舆情管理等风险管理机制,优化考核问责和薪酬激励机制,落实全面风险评价评估,开展资本充足和流动性压力测试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手段,有效提升了本行风险管理工作,促进了各项业务稳健发展。2025年,本行各项监管指标均达到或优于银监部门法定监管标准。

7.1.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是因流动性不足,发生存款下降、挤兑或大量贷款风险管理失控、到期贷款不能按时收回而引发的信用风险。本行建立了覆盖全行客户和信用、担保贷款及流动性管理的信用风险防范体系,指导经营机构的业务拓展方向,合理配置信贷规模、资金营运和流动资金2025年度资产质量总体平稳,各类信用风险指标均达到监管要求,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充足,能满足信用风险防范要求。信贷资产方面:一是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严把客户准入关,严格执行双人上户制度,二是对关注类贷款开展考核,做好关注类贷款管控,三是压实不良贷款清收责任,灵活运用催收手段,四是开展不良贷款清收活动;非信贷资产方面:一是持续做好交易对手名单制管理,及时跟踪交易对手负面舆情、信用风险情况,动态调整名单,提高风险预警和管理能力;二是持续关注债券投资风险,关注金融市场走势,调整债券结构和期限。

7.1.2市场风险状况

本行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存贷款利率风险和债券投资业务风险。为了防范市场风险,本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需求,制定了《赣县农商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实行与市场化接轨的利率定价方式,综合考虑成本、风险等要素,坚持“依法合规、市场化、差别化、成本、效益、风险相匹配”原则,规范利率定价行为;二是持续做好交易对手名单制管理,授信白名单严格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及时跟踪交易对手负面舆情、信用风险情况,动态调整名单,加强交易对手风险情况的了解和评估,提高风险预警和管理能力三是在市场利率波动加大的环境下,要高度重视市场研究,深化同业交流和市场分析研讨,主动参加各大机构研究所线上策略会,提升市场研究质量,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四是多元化投资组合,通过投资不同期限、不同种类的资产,分散利率风险,降低单一资产对利率波动的敏感度。

7.1.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内部高管人员、员工违规操作或业务制度流程缺陷而引发的经营风险。本行建立了突出重点业务风险监控、分类较为科学、覆盖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制度和流程体系,实现了各部门、岗位、各业务之间全过程相互监督和制约。一是健全制度流程体系。结合业务实际完善操作规范、风险控制点和标准化流程,明确各环节操作要求,堵塞管理漏洞,开展制度后评价工作,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二是落实员工行为管理。全年组织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4次,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问题开展深入排查。开展员工合规培训、业务技能培训、风险防控培训及警示教育活动,提升员工风险识别与合规操作意识,引导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杜绝因麻痹大意或违规操作引发风险;三是开展防范不法中介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排查。严格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制度,加强对客户身份信息、经营状况、资金用途和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审核,严防虚假资料、冒名办理、代办开户等违规行为,坚决阻断不法中介渗透渠道。规范业务操作流程,落实分级授权、双人复核、关键岗位分离等内控要求,严禁员工违规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便利。同时开展金融消保宣传,面向群众普及反诈拒赌、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用卡、消保维权等金融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加强与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形成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合力,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客户资金安全;四是加强全程监督检查。通过日常巡查、系统监控、专项审计等方式,对业务全流程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限期整改,形成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五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岗位操作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提升全员合规履职的自觉性。

7.1.4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风险主要是信息网络突发事件或不法分子借助网络系统、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而引发的风险。一是强化账户与权限管控。严格执行最小权限原则,落实岗位分离和权限审批制度,定期开展账户清理和权限复核,及时注销离岗人员账户,防范越权操作和内部违规风险; 二是做好统一纳管互联网出口。按照统一集中管理的原则,将散落在各分支机构及网点的互联网出口统一至总行,收敛互联网暴露面,防范互联网安全风险。加强终端数据安全管控。为防范办公终端数据泄露风险,我行部署了奇安信天擎的数据防泄漏系统(DLP),该功能可实现本地存储敏感数据的检测、敏感数据外发拦截,以及桌面及文档水印功能。加强网络边界安全管理。持续优化防火墙及入侵防御策略,严格控制互联网访问权限,定期开展漏洞扫描和安全巡检,及时封堵高危端口和异常外联行为,防止非法入侵和数据泄露风险;五是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遵循“合法正当、目的明确、选择同意、最小够用、全程可控、动态控制、权责一致”的原则,持续强化数据安全技术保护,禁止通过非合规渠道传输客户信息,确保数据始终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六是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完善信息科技应急预案,明确故障报告和处置流程,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网络攻击和系统故障的快速响应能力

7.1.5安全生产风险

安全生产风险主要是经营过程中,因内部管理、硬件设备、外部不可抗因素等,导致出现财产损失和危及人生安全的风险。本行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确保全行安全稳定运行,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自岗位、条线工作职责,与周边商户和当地公安局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员工和安保人员业务培训,开展防火防盗防爆演练,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深入推进平安农商银行建设。三是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营业网点、自助设备和武装押运、防火防盗、值班值守、重大事项报告等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防死守、严防严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处处如履薄冰”的警惕感,以“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

7.1.6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主要是指由我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我行负面评价的风险。本行坚决贯彻落实联合银行、辖区党组和监管部门关于加强声誉风险管理有关精神,采取前置措施,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为本行发展营造良好的声誉环境,保障了各项业务和工作平稳健康运行。一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筑牢主流舆论阵地。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结合主流媒体合作渠道,持续开展正面宣传。通过定期发布原创内容、策划专题报道、展示服务典型案例,主动讲好农商故事,传递积极声音,在舆论场中构建清晰、正向的品牌认知体系,从源头上增强对外部负面信息冲击的抵御能力。二是强化全天候舆情监测,实现风险动态感知。建立健全“人防+技防”相结合的舆情监测机制。引入专业舆情监测系统,对新闻网站、社交平台、抖音、小红书等渠道实施7×24小时不间断扫描。同时,设立舆情管控专员,对全行各类敏感信息和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捕捉、核实与研判,为后续应对争取主动。三是深耕基层服务质效,严控声誉风险源头。常态化开展基层服务检查与督导,重点规范柜员、客户经理的服务话术与行为礼仪。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客户诉求响应机制,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能够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避免因服务瑕疵累积引发负面舆情。四是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根据《声誉风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分级响应流程,确保本行在面对各类声誉风险突发事件时能够做到早发现、快响应、稳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对本行声誉的冲击。

7.2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本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风险合规管理法规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从控制环境、风险识别、内控措施、信息反馈、监督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制定完善。经梳理评价,本行内控制度均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监管要求,能够覆盖各业务条线,能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各项制度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得到贯彻执行,并由职能部门、审计部门落实监督检查。

7.3金融消费者权益状况

本行在业务经营、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中充分考虑金融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和需求,并在各营业网点、网络公众平台等公布人行、金监等监管部门和本行投诉受理电话及受理流程,使投诉渠道无障碍、畅通直达,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地解决消费者投诉事项,切实维护金融消费权益。同时,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金融素养。我行2025年共发生99笔金融消费者投诉件,其中主要涉及贷款领域、柜面业务及服务、银行卡业务、动账短信等,投诉分布主要为城区支行40笔、乡镇支行59笔。以上投诉工单,我行均在规定时间通过平等协商、自行和解等方式化解金融纠纷,办结率100%。下一步,我行将积极践行“服务暧行”战略,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提高员工专业素养,加强源头治理,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金融诉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7.4其他风险状况

截止2025年末,本行未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及其他风险。

八、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四)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财务报告

9.1审计意见

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赣州天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注册会计师余慕才邹启元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赣天平会师审字(2026)第011号)。

附件: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            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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