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农商银行2025年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第一期)
赣州农商银行2025年
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第一期)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的有关规定,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赣州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志鹏,成立日期:2016年3月23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股东赣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股100%。注册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5号赣州总部经济区西座办公大楼8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报关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日用百货、日用品销售,电子无器件批发等。
(二)关联方类型:关联法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赣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赣州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赣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股东为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92.4312%,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股7.5688%)。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赣州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城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因同一重大影响而成为本行关联方,由此赣州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本行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授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情况:赣州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保证贷款5000万元续贷。
三、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赣州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本行的贷款授信共计金额5000万元,该公司纳入集团客户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管理。
2024年6月13日,本行对关联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统一授信60000万元,期限60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资本净额439165.64万元,该集团授信总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13.66%,符合集团客户关联度不超过15%的监管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按借款合同签署前一工作日适用的1至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点75bp执行,该利率针对含关联人在内的所有客户,对非关联人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既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监管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标准。赣州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纳入集团客户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管理,2024年6月13日,本行对关联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统一授信60000万元,期限60个月。2024年6月6日,经本行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查,全体表决通过该笔贷款授信重大关联交易,并一致同意呈本行董事会审批。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同意《赣州农商银行重大关联交易审查审议审批报告》,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该笔重大关联交易。本次保证贷款续贷5000万元经本行信贷业务审批委员会2024年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月20日批复同意。
六、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出具了同意授信书面意见。
七、其他披露事项
无
赣州农商银行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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