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农商银行关于高管人员变更的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高管人员变更情况进行披露。
2024年11月5日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解聘汪俊山同志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职务》《关于聘任陈升名同志为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职务》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备案,本行于2024年11月8日下发了《关于解聘汪俊山同志副行长职务的通知》(会农商行发〔2024〕124 号)、《关于陈升名同志任职的通知》(会农商行发〔2024〕125 号),解聘汪俊山同志本行副行长职务,聘任陈升名同志本行副行长职务。
特此公告。
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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