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兴城市投资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会昌县建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因酒店装修及采购酒水粮油(续贷),关联方江西锦顺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向本行申请贷款授信,2026年3月31日,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其授信2350万元,利率执行3.2%,本次贷款的抵押物为会昌县建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会昌县城湘南三路财富港二期11号楼101-106铺、201-206铺共12间(6间一楼,6间二楼)及江西锦顺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会昌县文武坝镇林岗村湘南三路两侧3-4层商铺(即酒店3-4层)作为抵押担保。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基本情况
江西锦顺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坐落于江西省会昌县林岗大桥南端西侧,其旗下会昌国际酒店占地面积1.8万㎡,总建筑面积5万多㎡,主楼高20层。与月亮湾新区隔江相望,出行便利。该酒店按规划9-20楼均为客房,共245间,目前装修好的9-16楼,共168间客房,尚有4层未装修好;该酒店最多可容纳3060人同时用餐,一楼西餐厅1个,可坐65桌,宴会厅1个,可坐70桌,二楼设有包厢13个,可坐18桌,中餐厅1个,可坐20桌,三楼设有包厢5个,可坐20桌,多功能会议厅1个,可坐35桌,七楼3个宴会厅,可坐78桌。酒店共有5个会议室,以及西餐厅、大堂吧、KTV、健身房、网球、室内游泳池、棋牌房等服务和娱乐设施。
公司以“宾客至上,服务第一”为经营宗旨,为宾客提供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接送服务,旅游、票务、商务代办、代驾、洗车等个性化服务。
(二)与本行关联关系
会昌县建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3705697020N,为我行前十大股东,占全部股金的9.5671%。现会昌县建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江西锦顺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向我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6700万元,本次续贷2350万元。其法人代表阙金寿为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经我行审查,会昌县建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我行无贷款,公司运营正常,社会美誉度高,从未对我行造成不良影响,我行同其参与经营的“锦顺达酒店”之间无利益输送情况,对该公司所涉存贷等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三、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按照一般商业原则进行,按照公允原则确定,定价以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交易的条件进行。结合江西锦顺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信用评级、贷款担保方式、贷款期限等确定本次授信贷款执行利率为3.2%。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至2026年3月末,本行资本净额为111424.18万元,对江西锦顺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授信2350万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2.06%,所属集团授信总额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6.01%,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关于“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
五、会议决议情况
《关于同意向江西锦顺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350万元抵押贷款的重大关联交易的决议》已依次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江西锦顺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向我行申请2350万元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公司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公司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交易公允、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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