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处置通告
为深化产权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有关规定和湖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湖口联社)理事会决议,决定对湖口联社股金进行清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股权改造对象。湖口联社资格股、不符合入股起点的小额股金、带有存款性质股金、或未与信用社签订过入股协议书的股金等。
二、规范入股起点。凡没有达到湖口联社自然人股入股起点1万股、法人股入股起点10万股的,股东可以申请1:1.76补齐差额入股,其中0.76元用于置换湖口联社不良贷款。
三、其他规定。1.对于达到入股起点已在股金科目核算的不规范股金,社员在通告期内未前来办理规范手续或退股的,视同统一转为正式股金,享有湖口联社社员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2.对没有达到湖口联社入股起点的股金,在通告期内无法确认身份,或在通告期内未无法确认身份,或在通告期内未提出补齐差额入股申请、也未办理退股手续的,按1:1打包转入湖口联社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不再享有股金收益权、投票权等权利。
四、受理时间:湖口联社原入股网点。
五、受理时间:2015年5月10日至2015年5月20日。
六、联系电话:0792--6326972 、0792--6328971
图为九江日报5月8日专版关于湖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处置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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