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农商银行2025年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吉安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近期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4月10日,本行董事会审批通过一笔重大关联交易:
向关联方罗邦平的关联法人吉安市华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授信2900万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向关联方罗邦平的关联法人吉安市华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授信2900万元。
吉安市华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董事罗邦平关联法人,属本行关联方。吉安市华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罗邦平,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769761407H,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23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开发投资、水利水电开发投资、企业经营投资、自有房屋租赁、林木种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商业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向关联方罗邦平的关联法人吉安市华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授信2900万元。本行2025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193713.72万元,该关联方的授信金额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5%。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查审批情况
2025年4月9日,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全体表决通过了吉安市华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授信重大关联交易,并向本行董事会报告。经本行董事会审批,全体与会董事(罗邦平回避)表决通过了吉安市华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授信重大关联交易。并于2025年4月27日签订借款合同。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以上述贷款授信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未提出异议。
吉安农商银行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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