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农商银行2025年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
靖安农商银行2025年重大关联交易
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靖安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就以下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本行于2025年5月21日签订一笔重大关联交易借款及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向靖安县仁首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贷款授信1950万元,期限3年,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续贷),贷款种类为保证贷款。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方江靖安县仁首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925********7M,持有本行股份7.26%,为本行主要股东,该公司为本行法人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故本次贷款利率按年利率4.25%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按相关监管规定,银行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截至2025年3月末,本行资本净额为60526万元。靖安县仁首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贷款申请续贷1950万元,占资本净额3.22%。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五、会议审议及决议情况
就本次关联交易于2025年5月14日经本行风险及关联交易委员会初步审查,认为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提交至本行董事会审议。
2025年5月15日,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同意该笔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就该重大关联交易,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该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江西太平洋宇洪建设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同意,并未提出其他异议。
七、其他报告事项
以上交易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靖安监管支局及本行监事会报告,监事会未提出异议。
江西靖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1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