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农商银行2025年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彭朝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靖安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就以下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本行于2025年11月25日签订一笔重大关联交易借款及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向彭朝胜贷款授信200万元,期限2年,贷款用途为苗木基地扩建与养护,贷款种类为保证贷款。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方彭朝胜,身份证号码(362232********0216)为本行非职工董事,为我行自然人股东。
三、定价政策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故本次贷款利率按年利率4%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按相关监管规定,银行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截至2025年9月末,本行资本净额为64651万元。彭朝胜本次申请续贷200万元,占资本净额0.31%,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但因该客户是我行非职工董事,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笔关联交易进行备案,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五、会议审议及决议情况
就本次关联交易于2025年11月14日经本行风险及关联交易委员会初步审查,认为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提交至本行董事会审议。
2025年11月17日,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同意该笔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就该重大关联交易,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该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江西太平洋宇洪建设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同意,并未提出其他异议。
七、其他报告事项
以上交易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靖安监管支局及本行监事会报告,监事会未提出异议。
江西靖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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