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琼任靖安农商银行行长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靖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此确认,本临时信息披露报告的编制、审核及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行行长变更事项进行临时披露:
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任职资格核准同意(宜金监复〔2026〕15号),本行于2026年3月18日聘任南琼同志为江西靖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特此公告。
江西靖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8日
上一篇:
下一篇:



赣公网安备 360109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