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已质押股权涉及冻结的公告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的要求,现将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被质押股权涉及冻结情况进行公告:
一、质押股权被法院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5日,根据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赣0881执恢34号,万先明持有的本行股权17.7043万股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24年4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止。经核查,本次冻结是我行因借贷纠纷一案向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冻结万先明持有的本行股权。
二、股权被法院冻结对本行的影响
万先明冻结股权17.7043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8%,未对本行经营展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造成影响。本行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继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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