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农商银行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井冈山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行就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2月27日,本行签订一笔重大关联交易:向井冈山创新供应链有限公司贷款授信1000万元,期限3年,贷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吉安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井冈山市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手情况及交易标的情况
井冈山创新供应链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峰为我行监事,是我行关联方,其经营范围主要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显示器件销售和农产品贸易等。公司法定代表人阳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81MA7FGEX68X.注册地为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智能物联网产业园园区服务中心6楼。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次利率执行3.8%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按照有关规定,银行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关联企业井冈山市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井冈山市秀狐智造电子有限公司在本行分别已有贷款授信400万元、500万元,加上此笔贷款授信1000万元,共授信1900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2.92%,构成本行重大关联交易。
五、会议决议情况
2025年1月23日.经本行关联交易委员会初步审查,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并形成了《井冈山创新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我行申请保征贷款1000万元的关联交易议案》至本行董事会。2月6日,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该笔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井冈山创新供应链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未提出异议。
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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