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农商银行重大关联交易(202504创新科技)
井冈山农商银行重大关联交易
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井冈山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就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3月27日,本行签订一笔重大关联交易,为井冈山市创新科技有限公司4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展期协议。
二、交易对手情况及交易标的情况
井冈山市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是本行监事张峰的关联方,其经营范围主要为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显示器件制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等。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裕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81MA36D74U9Y,注册地为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新城区黄洋界大道2号。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次利率执行5.5%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按照有关规定,银行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井冈山市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向我行申请4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展期,因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峰为我行监事,是本行关联方,其关联企业井冈山市秀狐智造电子有限公司及井冈山创新供应链有限公司分别在本行已有贷款授信500万元、1000万元,加上此笔贷款授信400万元,共授信1900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2.92%,属重大关联交易。
五、会议决议情况
2025年3月17日,经本行关联交易委员会初步审查,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并形成了《关于井冈山市创新科技有限公司4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关联交易议案》至本行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该笔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井冈山市创新科技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未提出异议。
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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