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根据要求,现将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被质押股权情况进行公告:
一、质押股权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20日,我行股东炎陵县新林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质押股权1000万股,质押期限为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8年11月19日止。经核查,本次股权质押目的是炎陵县新林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谭宝林向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质押担保贷款,贷款金额1760万元。
二、股权被质押对本行的影响
炎陵县新林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质押股权1000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4.23%,未对本行经营展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造成影响。本行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继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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