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农商银行重大关联交易 披露报告
井冈山农商银行重大关联交易
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井冈山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就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7月30日,本行签订一笔重大关联交易:向贺石明贷款授信300万元,期限3年,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张平。
二、交易对手情况及交易标的情况
贺石明是我行股东井冈山市映山红瓷业有限公司的董事同时该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谢庆武是我行董事,为本行关联方,户籍地址:井冈山市龙市镇龙市村庙前组128号,身份证号码:362432196708084013,配偶廖春花,身份证号码:362432197102055028,户籍地址:井冈山市龙市镇下街巷201号,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次利率执行3.5%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按照有关规定,银行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贺石明向我行申请保证贷款300万元,因其为我行股东井冈山市映山红瓷业有限公司的董事同时该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谢庆武是我行董事,故为本行关联方,其关联客户谢庆武、谢根廷在本行分别有贷款授信490万元、490万元,加上此笔贷款授信300万元及个人另一笔310万元,共授信1590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2.35%,属重大关联交易。
五、会议决议情况
2025年7月25日,经本行关联交易委员会初步审查,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并形成了《关于贺石明向我行申请贷款300万元的关联交易议案》至本行董事会。2025年7月25日,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该笔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贺石明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未提出异议。
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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