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近日,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浔金监罚决字〔2025〕33号
被处罚机构名称: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违法发放贷款用于归还个人投资和民间借贷、违法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房地产投资、高管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引发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监管机构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12月30日
对于监管机构上述处罚决定,本行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强化管理,持续提升九江农商银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水平。
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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