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行对银行函证回函业务集中处理的公告
我行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 号)(以下简称通知)、《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 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关于银行函证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10号)以及《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就银行函证回函集中处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银行函证业务受理部门
我行运营管理部集中受理本行开立账户的银行询证函业务。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庐山西路409号江州农商银行三楼运营管理部
联系人:曹召军
联系电话:0792-6826195
二、受理方式及询证函格式要求
(一)我行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邮寄和经授权的注册会计师跟函两种方式。
(二)跟函所需资料:银行询证函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询证函回函接收介绍信(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跟函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
(三)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四)银行询证函按《通知》及《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公章及骑缝章。
三、回函服务收费
银行函证业务收费标准按照江州农商行函证业务收费公告标准收取。
四、业务处理及投诉
(一)对于不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及我行公示受理要求的银行询证函,我行将会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发函会计师事务所,及时调整处理。
(二)发函会计师事务所对回函有疑虑的,可与回函部门沟通联系;如遇回函不及时、收费或其他服务问题,请向回函部门反映。投诉建议致电投诉服务热线:0792-6826195。
特此公告。
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 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