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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本报告所涉及对未来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发展及经营计划等展望性陈述,不构成实质承诺。本行实际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可能会因各种因素和不确定性而与展望性陈述有所差异。

第一章   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江州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 Jiangzhou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注册资本: 27266.019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丹

成立时间:2016年4月12日

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庐山西路39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MA35H852XD

金融许可证号:B0894H336040001

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方式:本行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可在本行官网登陆查询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冯娇

联系电话:0792-6821539

客服热线:0791-96268

邮政编码:332100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章 财务摘要

一、基本数据

2023年末,本行资产总额894119.50万元,较年初增加80162.26万元,增长9.85%;负债总额830126.11万元,较年初增加75795.68万元,增长10.05%;所有者权益63993.39万元,较年初增加4366.58万元,增长7.32%;各项存款769783.75万元,较年初增加60907.69万元,增长8.59%;各项贷款732240.35万元,较年初增加82110.55万元,增长12.63%。

2023年实现净利润6322.24万元,同比增加696.81万元,增长12.39%;2023年末本行资本充足率11.9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80%,不良贷款率2.25%,拨备覆盖率268.11%。

1.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指标

2022年度

2023年度

增减变化

营业收入

25,759.30

27,646.81

1887.51

利润总额

7,500.58

8,429.66

929.08

税备前利润总额

17,025.28

18,357.00

1331.72

净利润

5,625.43

6,322.24

696.81

每股净资产

2.19

2.24

0.05

2.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

指标

2022年度

2023年度

增减变化

资产利润率

0.72

0.74

0.02

资本利润率

9.70

10.23

0.53

成本收入比

32.40

32.32

-0.08

3.规模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

2022年度

2023年度

增减变化

总资产

813,957.24

894,119.50

80162.26

总负债

754,330.43

830,126.11

75795.68

所有者权益

59,626.81

63,993.39

4366.58

各项存款

708,876.06

769,783.75

60907.69

各项贷款

650,129.80

732,240.35

82110.55

4.资产质量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

2022年度

2023年度

增减变化

不良贷款余额

16,484.42

16,441.19

-43.23

不良贷款率

2.54

2.25

-0.29

拨备覆盖率

263.44

268.11

4.67

5.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

2022年度

2023年度

增减变化

风险资产总额

556,845.41

588,598.72

5.70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59,171.40

63,564.17

7.42

一级资本净额

59,171.40

63,564.17

7.42

资本净额

65,516.86

70,249.83

7.22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0.63

10.80

0.17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63

10.80

0.17

资本充足率

11.77

11.94

0.17

存贷比(调整后)

88.89

89.95

1.06

流动性比例

36.73

37.2

0.47

  二、当年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本行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5625.43万元,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按当年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526.54万元;

(二)按当年减征的企业所得税额从净利润中计提特种专项准备51.75万元;

(三)按股本总额27266.02万元向股东分配红利2726.60万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派送股票股利0.50股。经过以上分配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后,本行2022年度剩余利润885.37万元待以后年度分配。

三、其他调整事项

根据财政年报披露工作要求,所得税汇算清缴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需重塑(调整)报表期初数,相应调整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其他负债、未分配利润期初数,调整利润表-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期初数。

调整明细: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金额

以前年度利得

1.17

以前年度损失

55.43

所得税汇算清缴损益调整

551.50

第三章 普惠金融

本行始终坚持“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的市

场定位,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监管

要求,围绕“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总体要求,加大力

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将 1000 万以下贷款投放、普惠型小

微贷款投放、新增贷款客户数作为本行经营考核的重要指

标,引导贷款向小微企业倾斜,持续推进普惠金融业务发展。

一、持续践行普惠金融

2023年末,全行1000万以下贷款余额51.98亿元,较年初净增1.26亿元,增幅 2.48%。新增小微贷款客户546户,新增贷款余额3.63亿元。全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加 1.66亿元,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增幅14.45个百分点;信用贷款余额5.98亿元,占各项小微贷款17.91%, 占比较年初提高1.4个百分点;单户10万元以下贷款11231户,户数占比59.39%,余额6.13亿元,余额占比11.07%,10万以下贷款客户数和余额占比分别较上年增加5.56和4.05个百分点 。                                                                                           

二、持续坚持支农支小

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第一使命,把做好“三农”金融服务作为重中之重,涉农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分别较年初净增 1.12亿元、1.04亿元,实现了“持续增长”目标。

三、持续做大客户数量

为坚守助农助商、支小支微经营定位,扎实做强做优贷

款客户基础,本行通过深入推进批量开发,引导将“拓户扩面”向“提质增效”换挡升级,2023年全年贷款客户数净增1547户,增幅5.75%。

第四章 公司治理

本行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要求,结

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修订版)》,构建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职责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 改本行章程;审议批准本行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经营方针和 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非职工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行股份作出决议;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组织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对发行本行债券作出决议;对本行上市作出决议;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并批准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董事、监事薪酬制度,明确董事、监事的薪酬或津贴标准,以及其他须由股东大会审议或批准的重大制度;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

(二)股东大会会议

2023年,本行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行股东大会均由律师出具律师见证书,会议召开的次数、时间、出席股东人数及召集过程、审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本行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事项。

江州农商银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江州农商银行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江州农商银行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江州农商银行2022年度业务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江州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江州农商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江州农商银行注册资本变更》《江州农商银行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江州农商银行2022年度消保工作情况及2023年度消保工作计划的报告》《关于对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管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评价的报告》《江州农商银行2022年关联交易制度执行及关联情况报告》。

江州农商银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7月 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唐进波同志辞去江州农商银行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孙炎同志为江州农商银行独立董事的议案》《江州农商银行公司章程(2023年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江州农商银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4项议案。

二、董事会情况

(一)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 对股东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慎利润分配方案(将主要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作为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制定资本规划,包含主要股东以书面,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拟订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方案;审议批准本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部门负责人;确定本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董事会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制订本行章程的修改方案,制订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薪酬制度;审议并批准不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高级管理层履职问责制度;审议或批准对经营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具体制度,以及其他须由董事会审议或批准的制度;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并对本行的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提请股东大会聘用或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通报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会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制订本行董事年度薪酬、津贴方案,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制订股权激励方案;定期评估并完善银行本行公司治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法律、法规或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或者监管部门要求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构成

本行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名。其中,2名职工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外部董事。制定了《董事 会议事规则》,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三农” 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董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情况/任职单位

徐丹

39

董事长

江州农商银行董事长

骆迂

51

职工董事

江州农商银行专员

孙炎

54

独立董事

九江育英学校校长

闫观渭

41

独立董事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从事经济、金融政策研究工作

张东明

58

独立董事

九江市盛吉通物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潘新华

61

外部董事

江西仙客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西庐山真菌研究所所长及农艺师

马科

45

外部董事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法人)

胡松涛

60

外部董事

江西齐治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董事简历

1.徐丹,男,1984年1月出生,江西进贤人,200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省联社科技部网络科网络维护岗、综合科项目管理岗、综合科副科长;2015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永修农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8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2021年7月至2023年5月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书记;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江州农商银行董事长。

2. 骆迂,男,1972年8月出生,江西九江人,1994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九江市郊区赛阳信用合作社任出纳、记账、外勤、莲花农村信用合作社副理事长兼副主任、七里湖农村信用合作社副理事长兼副主任;九江市浔阳新港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 、十里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十里信用社主任;九江农商银行庐山区支行行长;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共青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6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庐山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2021年8月至2023年10月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现任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3.孙炎,男,汉族,1974年出生,江西九江人,农工党党员,本科学历,1996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九江育英学校校长。 1996年2月至1998年8月先后任河南警校、农业大学教师;1998年9月至2002年6月任九江县体校教师;2002年7月创立九江育英学校,并担任校长职务。现任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闫观渭,男,汉族,1982年出生,陕西渭南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国际贸易教研室主任。2004年至今,在九江学院经济学院从事经济、金融政策研究工作。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政策。现任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张东明,男,汉族,1965年出生,江西兴国人,本科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九江市派拉蒙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九江市盛吉通物流有限公司法务顾问。1987年7月至1991年7月在江西省政法干部管理学校、江西司法学校民商法教研室执教;1991年8 月至1995年11月在九江市卫生局秘书科负责法务工作;1996年1月至2006年3月在九江市庐山区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2006年4月至今在九江市派拉蒙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任法务顾问;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在九江市弘锦贸易有限公司任法律顾问;2019年1月至今在九江市盛吉通物流有限公司任法律顾问。现任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潘新华,男,1962年12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7月至1983年6月任九江市庐山区应用真菌实验所技术员;1983年7月至1987年6月任九江市庐山区应用真菌实验所助理农艺师、所长;1988年2至今任江西庐山真菌研究所所长,农艺师;1999年10月至今任江西仙客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7.马科,男,1978年12月出生,汉族,江西九江人,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至2011年创办九江县弘盛铜业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2012年至2015年九江德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九江德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8.胡松涛,男,汉族,1986年出生,安徽人,本科学历,2008年参加工作, 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任九江东盟集团任工程部副总;2009年1月至今任江西齐治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江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2018至2021年任九江市青年企业家副会长;2021年至今任九江市青年企业家会长。现任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四)独立董事有关事项

本行董事会设 3 名独立董事,2023年,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主动了解本行经营情况,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会议事项进行审议,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发挥了积极作 用。对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和发表意见及建议,就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候选人选举事宜、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情况

(一)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其主要职 责包括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对本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薪酬制度;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制度;审议并批准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监督制度的制定与完善;监督制度的实施;监督其他制度管理情况;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二)监事会构成

本行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职工监事,2名外部监事,1名股权监事。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董事和高管层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监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情况/任职单位

余南安

48

监事长

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李菲

34

监事

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部科员

叶永清

45

监事

自然人

陈胜平

51

监事

九江县旭日棉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卢炳成

60

监事

九江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法定代表人

(三)外部监事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外部监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积极了解本行经营状况,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监督董事及高管层履职情况,为提高本行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障本行各利益相关者权益。

四、高级管理层情况

(一)高级管理层构成

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分管工作范围

1

王正明

提名行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信贷管理部、普惠金融事业部、信息科技部、营业部,并组织履行经营班子职责。

2

杨志峰

党委委员、副行长

分管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计划财务部、业务拓展部、清收事业部。

3

余南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

主持纪委工作、工会工作,分管党群工作部、党风行风监督室、审计部,并组织履行监事会职责。

4

闻雅琦

党委委员、副行长

分管办公室、风险合规部、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

5

冯娇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负责与股东、监管及其他管理机构的信息沟通,负责办理信息披露工作。

6

邓安邦

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主持风险合规部工作。

7

陈君秀

审计部总经理

主持审计部工作。

(二)高级管理层个人简历

1.王正明,男,汉族,1985年7月生,江西修水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8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修水县联社综合柜员、财务科统计员、大桥信用社负责人、城郊分社负责人、城郊分社主任、小微事业部总经理、修水农商银行宁红支行行长、城郊支行行长、宁镇支行行长、信贷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3年11月任修水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2023年12月任江州农商银行提名行长。

2. 杨志峰,男,1975年2月出生,江西湖口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湖口县联社付垅信用社信贷员、武山信用社副主任(主持工作)、凰村信用社副主任(主持工作)、风险资产管理副经理、办公室主任;2013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都昌县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3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都昌县联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 2016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都昌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19年5月至2023年9月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23年9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3.余南安,男,江西修水人,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职称,199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修水县联社杭口信用社记账员、竹坪信用社信贷员、杭口信用社信贷员、东津信用社会计;星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科员、财务电脑科副科长、综合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财务电脑科副科长、综合科科长、财务电脑科科长、人秘科科长、电脑科科长、蓼南信用社主任、财务会计科科长;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任星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4年5月至2014年11月任星子农村商业银行(筹)党委委员、副行长;2014年11月至2023年9月任庐山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3年9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

4.闻雅琦,男,1987年6月出生,江西湖口人,200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樟树市联社薛溪信用社柜员、信贷员;九江县联社石门分社客户经理、沙河街信用社客户经理、白华分社副主任、评审中心评审:江州农商银行三农事业部副总经理、白华支行行长、永安支行行长;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任江州农商银行三农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江州农商银行永安支行行长;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江州农商银行办公室主任兼董事会秘书;2023年11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5.邓安邦,男,1988年1月出生,江西九江人,201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九江县联社港口信用社柜员、信贷员、马回岭信用社副主任;江州农商银行涌泉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三农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山区片主管;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任江州农商银行港口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2019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江州农商银行港口支行行长;2021年11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6.陈君秀,女,1975年1月出生,江西九江人,199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九江县联社长山信用社记账员、黄老门信用社会计、岷山信用社副主任、信息科科员、财务电脑科会计、沙河街信用社负责人、沙河街信用社副主任(主持工作)、财务科副科长、对账中心主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江州农商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小微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消费业务部主管;2018年2月至2020年6月任江州农商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江州农商银行审计部负责人;2021年12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审计部总经理。

五、薪酬有关情况

制定了《江州农商银行2023年度员工绩效薪酬考核方案》、《江州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等薪酬制度,按照“正向激励、兼顾公平”的原则,遵循“当期绩效决定薪酬,长期业绩决定升迁”的理念,对员工的绩效薪酬考核体现按劳取酬、有奖有罚、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通过绩效考核系统直接考核到人,实现绩效压力全面传导和绩效指标与职责任务相匹配,推进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2023年,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执行监管机构、省联社有关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未超过一般员工平均薪酬的5倍。

六、部门与网点设置情况

本行内设部门包括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党风行风监督室、计划财务部、风险合规部、审计部、信贷管理部、业务拓展部、运营管理部、信息科技部、安全保卫部、普惠金融事业部和清收事业部,共12个机关部门和2个事业部。营业网点19个,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1

营业部

柴桑区庐山西路397号(老供电局对面)

0792-6813773

2

沙河支行

柴桑区公园路一号3期1栋

0792-6976199

3

柴桑支行

柴桑区柴桑南路114号(人民银行对面)

0792-6812625

4

开发区支行

柴桑区庐山西路155号(香樟花园对面)

0792-6812160

5

瑞景支行

柴桑区沙河街镇瑞景新城(景湖酒店对面)

0792-6976199

6

赛城湖支行

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综合大市场A120-121

0792-6843270

7

永安支行

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安置小区鼎力置业115-120号门面

0792-6758285

8

港口支行

柴桑区港口街镇原粮油所

0792-6951018

9

城门支行

柴桑区城门乡红旗2组

0792-6851125

10

狮子支行

柴桑区狮子派出所旁

0792-6862807

11

新合支行

柴桑区新合乡集镇

0792-6981088

12

新塘支行

柴桑区新塘乡农民街道

0792-6961219

13

涌泉支行

柴桑区涌泉乡集镇

0792-6971348

14

生机林支行

柴桑区港口街镇丁家村路口

0792-6951072

15

马回岭支行

柴桑区新马回岭镇集镇

0792-6921212

16

岷山支行

柴桑区岷山乡黄老门集镇

0792-6771038

17

城子镇支行

柴桑区城子镇集镇(镇政府对面)

 0792-6830616

18

江洲支行

柴桑区江洲镇政府对面

0792-6782168

19

新洲支行

柴桑区江洲镇新洲垦殖场

0792-6762818

七、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3年,江州农商银行总体上能够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录,按期向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上报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总体上规范了我行关联交易行为,有效的控制了关联交易风险。

(一)管理架构建设情况

1.制度建设方面。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制定了《江州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江州农商银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关联交易的认定、管理、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人员、职责、审批流程等进行了明确。

2.组织架构方面。本行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成立了由三名董事组成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为两名,分别为骆迂、马科。办公室设在信贷管理部,负责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3.业务流程管理方面。对关联人的认定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关联方按照尽职穿透原则认定,我行认定的关联交易共分为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两类,“一般关联交易”是指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含1%),或该笔交易发生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上(含5%)的交易。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一般关联交易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或批准,一般关联交易可以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的程序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符合《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本行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要对上报审查(批)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审计部按照规定按年开展关联交易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问题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识别、管理情况

1.关联方认定。依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关联方进行了正确全面的认定,并将以下事项全部包括在内:本行的内部人;本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本行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本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截止2023年年末,经认定的关联方共涉及我行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我行从事信贷、财务、审计、合规、固定资产购建、贷款审批等监管要求的条线部门人员及其近亲属,并将关联方名单录入关联交易监管系统。

2.关联交易认定。我行认定的关联交易共分为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两类,“一般关联交易”是指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含1%),或该笔交易发生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上(含5%)的交易。在计算关联方交易余额时,将关联自然人的近亲属合并计算,关联授信集中度符合监管要求,无集团客户。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一般关联交易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或批准,一般关联交易可以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的程序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三)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我行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关联交易,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不断加强关联交易日常监控、统计和分析,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义务,严密防控关联交易风险。

1.强化董事会及关联交易委员会履职。董事会及下属关联交易委员会能够按照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委员会全年共召开会议10次,审议通过了12户、金额9419万元的议案关联方授信。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以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符合整体股东利益为原则,独立董事作为关联交易委员会负责人能够积极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审议意见。委员会委员充分履行了关联交易事前审核和事后监督职责,严把关联交易审核关,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有效防范了关联交易风险。 

2.强化关联交易和关联方动态管理。细化关联交易流程,强化前中后台部门在关联交易操作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在日常业务开展中依据客户关联关系变化情况对关联方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关联交易得到有效监控。关联自然人方面,依据本行主要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成员变动等情况,及时更新关联自然人名单。通过各种举措,本行切实强化了关联方信息在日常关联交易管理中的提示、统计和分析职能,确保关联交易得到有效识别,关联交易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3.强化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严格履行关联交易披露义务,根据监管机构规定和我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四)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1.授信情况。至2023年12月末本行关联方授信16户,授信金额23080.64万元、贷款余额18065.64万元,全部为正常贷款,无不良贷款。根据关联交易认定标准,交易金额达到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的关联交易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至2023年12月末,我行资本净额70249.83 万元,交易金额在702.5万元以上的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按此标准,我行重大关联交易共有10户,授信金额22637万元,贷款余额17721万元,分别为:江西仙客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余额4710万元、九江德富新能源有限公司贷款余额5000万元、九江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贷款余额3900万元、江西盛祥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余额1000万元、江西斯坦德电极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余额1000万元、胡松涛贷款余额980万元、罗佳贷款余额730万元、吴丹妮贷款余额360万元、丁顺梅贷款余额31万元、卢冬花贷款余额10万元;一般关联交易6户,授信金额443.64万元,贷款余额344.64万元。经排查我行关联方授信最高一笔为江西仙客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贷款6450万元,单户比例3.13%。未发现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超出资本净额15%的情况。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贷款余额为18065.64万元,未超出资本净额50%,均按规定控制在最低指标值以内。未发现存在未按穿透原则认定关联方和关联方所在集团授信或未真实反映风险敞口,规避关联授信集中度控制的情况。

2.资产转移情况。我行未与关联方开展资产转让的业务。

第五章  股本及股东

一、股本变动情况

截止2023年末,本行股本总额28629.32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增减变化

总股本

27266.02

28629.32

1363.3

法人股

11191.78

12040.99

849.21

自然人股

16074.24

16588.33

514.09

其中:职工股

2921.87

3127.69

205.82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2023年末,本行共有股东890户。其中:法人股东20户,持股12040.99万股,占股份总额的42.06%;自然人股东870户,持股16588.33万股,占股份总额的57.94%,其中本行职工股东209户,持股3127.69万股,占股份总额的10.92%。

(二)前十大股东

本行前十大股东合计占比32.9174%。其中,第一大股东宁波市奉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759%.前十大股东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2022年末

2023年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1

宁波市奉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274.92

4.6759

1338.67

4.6759

2

九江信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40.43

4.5494

1302.45

4.5494

3

深圳市现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228.15

4.5043

1289.56

4.5043

4

江西仙客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28.67

4.1395

1185.10

4.1395

5

九江奇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851.42

3.1226

893.99

3.1226

6

彭泽县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736.89

2.7026

773.73

2.7026

7

九江市福星泰贸易有限公司

396.69

1.4549

706.15

2.4665

8

九江市新长江置业有限公司

614.07

2.2522

644.78

2.2522

9

九江市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14.07

2.2522

644.78

2.2522

10

九江实地新型材料制品厂

614.07

2.2522

644.78

2.2522

合计

8874.17

32.5468

9423.99

32.9174

三、股权质押情况

2023年末,本行股权质押2822.9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9.86%,较上年末下降1.92个百分点。本行对质押股权份额超过其持有份额50%的股东,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限制其投票、表决权,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风险管理

本行始终坚持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按照审慎经营、合

规管理的发展要求,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风险管理

组织架构,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全行风险管理

实行统一领导。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独立运行的风险管理部

门,负责日常经营的风险管理工作。2023年,本行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内控制度、做精做细各项工作,加强前瞻预警,提升风险防范的全局性、预见性和主动性,较好地防范了各类风险。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未出现重大风险事故。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到期合同约

定的义务而导致本行承受损失的风险。

(一)贷款方面

受整体经济化境影响,区域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信用风险防控形势严峻。本行一方面积极落实减费让利政策要求,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全面支持实体经济;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从严控制信用风险。2023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732240.35万元,关注类贷款余额20312.65万元,较年初增加9964.63万元,占比2.77%,较年初增加1.16个百分点。表内不良贷款余额16441.19万元,较年初减少43.23万元,不良率2.25%,较年初下降0.29个百分点,实现不良双降的良好态势。其中个人不良贷款余额14526.4万元,占比88.35%,企业不良贷款余额1914.79万元,占比11.65%。前三大不良贷款行业集中于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化工产品批发业。

(二)同业业务

本行同业业务主要包括存放同业、质押式回购、债券投资、票据转贴现、同业融入、债券借贷等。2023年,本行对《江州农商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基本制度》《江州农商银行同业业务集中度授信管理办法》《江州农商银行债券业务集中度授信管理办法》等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防范业务风险。按年对交易对手进行授信管理,实时关注交易对手及投资主体的信用情况。2023年末,本行存放同业业务24159.72万元,投资同业存单47858.63万元,交易对手主要为国有银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及省联社。债券投资76039.22万元,均为政策性金融债和地方政府债,目前均未出现风险,同业业务信用风险总体可控。

二、流动性风险

2023年末,本行流动性比例37.2%,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255.58%,流动性匹配率147.94%,核心负债比例68.7%,各项指标均优于监管标准,总体流动性风险状况呈现良好、可控的态势。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升流动性抵御风险的能力,本行切实履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责,及时监控、防范和化解可能存在的流动性风险,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动态调控信贷资产投放节奏,实现资产负债平稳运行;二是深入开展前瞻精细化流动性风险管理,对全行流动性状况动态预测,灵活开展主动负债业务,提高流动性风险主动管理水平;三是不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检测全行承受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四是检验并完善流动性应急计划及应急预案,通过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对流动性风险事件的能力。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分为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其中本行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为利率风险。2023年,本行秉承中性审慎的利率风险偏好原则,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和内部利率风险敞口结构的变化,基于宏观量化模型对信贷和市场利率走势进行预测分析,并灵活调整利率风险主动管理策略。通过表内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对冲存量贷款基准利率转换和 LPR 利率下行所引发的利率风险上升。各项表内外管理措施均按计划推进,利率风险水平控制在本行年度利率风险管控目标范围内,各项指标均维持在限额和预警值内,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可控。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2023年,本行有效防范操作风险,主要开展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信贷相关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并开展了信贷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打造一批专业化团队。同时,加强了管理部门和业务网点关于日常系统维护和操作的沟通和交流,收集支行对系统操作的合理建议并积极向上级行反馈,对系统功能进一步优化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五、关联交易

本行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关联交易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关联交易日常监控、统计和分析,指定部门定期维护关联方名录,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持续有效运行。

六、反洗钱风险

2023年以来,为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法律义务,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及省联社的要求,组织辖内员工积极做好反洗钱工作,反洗钱知识宣传工作,在营业网点LED屏滚动播放反洗钱宣传标语、在营业大厅摆放并发放反洗钱宣传折页等,将反洗钱工作常态化,与业务宣传相结合,持续营造出良好的反洗钱宣传氛围,不断提高公众反洗钱意识。并定期组织本行人员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知识、执行贯彻反洗钱内控制度,保证反洗钱制度规定在我行得到有效落实。2023年我行结合实际修订并完善了《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修订)》江农商行发﹝2023﹞123号、《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修订)》江农商行发﹝2023﹞124号、《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名单管理办法(修订)》江农商行发﹝2023﹞125号、《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规定(试行)》江农商行发﹝2023﹞126号,重新梳理了反洗钱组织结构、反洗钱岗位设置和职责、客户尽职调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流程、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密制度以及反洗钱工作考核等内容。同时在业务制度中明确如何防控洗钱风险,从而使我行反洗钱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更为全面和有效。

七、声誉风险

本行认真落实声誉风险管理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声誉风

险管理体系和机制建设,提高声誉风险管理水平。制定《江州农商银行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声誉风险管理职责、流程以及工作要求。重视潜在声誉风险因素排查预警,加强舆情监测,持续开展声誉风险识别、评估和报告工作,妥善应对声誉事件,有效维护企业形象。2023年,本行未出现因重大声誉风险事件影响本行经营的情况。

八、其他风险状况

(一)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为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安全稳健运行,在风险管理工作中,本行各级领导和管理层高度重视,董事会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是风险管理决策的执行主体。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本行依据省联社“三个维度、五个层次、十大机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始终把本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二)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风险合规部,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征信查询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完善了产品定价机制,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三)内部控制情况。按照监管工作要求,通过开展常规序时审计、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柜面业务操作风险专项审计、反洗钱专项审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自营资金及理财业务专项审计、信息科技风险专项审计、案防专项审计、征信管理专项审计等项目,对内部控制运行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七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我行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制定了《江州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江州农商银行消费者投诉管理实施办法》、《江州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江州农商银行员工金融知识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在制度中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流程、渠道、保障方式,构建和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二是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我行董事会下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董事长为委员会主任,其他班子为副主任,各部门、支行负责人为委员,明确了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我行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三是为保证我行消费者投诉制度机制有效运行,我行明确了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为风险合规部,运营管理部负责全行客户投诉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四是将消保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合理分配相关指标的占比和权重。对投诉工作考核时,涉及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投诉处理质效情况、文件资料报备情况、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工作配合情况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业务合规性、客户满意度、投诉处理及时率与合格率等,不简单以投诉数量作为考核指标。我行对经营网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不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执行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考评不合格的,实行处罚机制,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力度。

二、投诉处理工作情况

为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客户投诉处理和管理工作,积极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妥善受理、处理投诉,我行制定了《江州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指定运营管理部负责全行客户投诉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我行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保持真诚的处理态度,力求在尽可能短时间内给予客户满意答复。一是在各网点大堂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热线电话、在大堂摆放客户意见簿、设立消保服务站等各种方式,畅通来电、来函、来访等多种投诉渠道,不同渠道受理标准一致。二是完善消保机制建设,制定了《江州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江州农商银行处置挤兑风险事件工作预案(试行)》等制度。三是按年度向社会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和相关分析报告,投诉公式渠道覆盖率100%。四是依托于省联社工单管理系统,完善投诉处理信息化管理。2023年,我行共接到并处理内外部投诉案件43件,15日办结率100%,失真率0%,均在受理有效期限内妥善处理并按要求反馈投诉处理情况,不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投诉的情况,得到客户的理解与支持,让消费者得到满意的答复。2023年我行未出现负面舆情或重大突发事件,也未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诉讼或者仲裁案件及侵害消费者基本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增强客户风险防范能力,我行多次组织不同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普及、金融风险教育、金融常识教育。一方面按监管要求及省联社要求组织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活动等;另一方面我行结合实际,自发组织开展了“普惠金融万里行”“金融大讲堂”“新春走基层”等宣传。截止报告日,我行累计开展金融宣传18次,对每次宣传培训活动都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各项宣传,制定相关活动方案,按时按质报送信息报道、活动图片、活动统计表、活动总结,确保全年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的实施和开展。我行始终保持做好服务行业的信念,坚持用真心诚意感动客户,实实在在为客户利益着想,维护客户的正当权益,消除个别消费者的疑虑,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我行将以各项活动为契机,深入探索并推进常态化机制建设,将此项活动作为长期工作来执行,继续做好公众教育服务工作,为社会大局的发展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持续强化体制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持久而繁冗的工作,我行将结合纵向管理于横向管理打通各个环节。健全消保投诉处理体系,纵向加强总行到网点的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横向加强消保部门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总行对网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级啊,对内外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将加大问责力度。

(二)持续强化投诉处理工作效率,切实提升全行服务质量。畅通投诉渠道,公式处理流程和联系查询方式,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避免矛盾升级。明确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及各部门职责,建立投诉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能够在第一实际按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分类统计,及早识别、发现、预防全行共性问题和风险,切实加强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持续强化金融知识普及,不断提高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落实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持续宣传。立足营业场所,增加资源投入,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升金融知识宣传的覆盖面和有效性。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了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关知识。坚持分类教育、有序引导,加强对金融消费者行为特点的研究和分析,针对不同消费群体、不同发展阶段的额特点和实际金融需求,涉及不同的教育重点和教育方案,提升消费者金融知识教育的针对性,确保宣传教育覆盖全面到位。

第八章 重要事项

一、董事及高管人员变动

2023 年5月,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陈义君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2023 年5月,经本行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胡松涛为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

2023年7月,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进波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2023年7月,经本行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孙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年9月,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徐颂阳因干部交流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2023年10月,经董事会提名、监管部门核准,杨志峰任江州农商银行副行长。

2023年11月,经董事会提名、监管部门核准,闻雅琦任江州农商银行副行长。

2023年12月,经董事会提名,王正明任江州农商银行提名行长。

二、注册资本变更

2023年度,本行以10送0.5派0.5的利润分配方式,共向股东分配股票股利1363.30万元,分配完毕后,注册资本达到28629.32万元。

三、重大投资事项

无。

四、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更换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行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五、分支机构撤并事项

无。

六、重大涉讼、仲裁事项

无。

七、外部处罚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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