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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各位股东:
根据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我行决定召开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水农商银行”)第十三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30日9:30-12:00;
(二)会议地点:吉水农商银行十五楼会议室(吉水县洪先路8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出席对象:1.全行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大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内容
(一)审议《吉水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吉水农商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监事会关于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
(四)审议《吉水农商银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五)审议《吉水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
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吉水农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注册
资本变更的提案》
(七) 审议《吉水农商银行2023年度三农服务及普惠金融
工作报告》
(八)审议《吉水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报告》
(九)审议《关于吉水农商银行2023年度主要股东资质
履行承诺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审议《关于评估<吉水农商银行2022-2024年经营发展规划纲要>的报告》
(十一)审议《吉水农商银行2024年经营目标计划》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吉水农商银行<章程>的提案》
(十三)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吉水农商银行持有江西省联社股金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吉水农商银行内设部室变更的提案》
(十五)审议其他有关事项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参加股东大会的,受托人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起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5月29日。
(三)登记地点:吉水农商银行办公室(吉水县洪先路8号9楼902)。
(四)联系方式:办公/传真电话:0796-3522583。
联系人:杨先生,邮政编码:331600;
地址:江西省吉水县洪先路8号9楼。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公布于井冈山报,同时发布在吉水农商银行官方网站,充分告知广大股东;
(二)会议时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等发生变更,将另行公告。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 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该代表人住址:
电话:
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单位) ,持有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额为 万股,现特授权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 次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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