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通告

2012年度股金分红公告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8日 信息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

根据有关规定,经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省联社和中国银监会抚州监管分局备案,我联社实施2012年度股金分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比例及分红方式

股金分红比例确定为8%,分红方式及相应比例确定为:现金分红比例2%;转增股本比例6%.

二、分红范围

2012年12月31日在册社员股金。

三、兑现方式

配股分红部分直接转至股东股金账户,股东红利所得税从现金分红中代扣代缴,扣缴后剩余款项转至股东存款账户,即按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配股、现金金额之和的20%)从现金分红中代扣代缴。

以上分红事项,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0一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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