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通告
2012年度股金分红公告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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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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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经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省联社和中国银监会抚州监管分局备案,我联社实施2012年度股金分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比例及分红方式
股金分红比例确定为8%,分红方式及相应比例确定为:现金分红比例2%;转增股本比例6%.
二、分红范围
2012年12月31日在册社员股金。
三、兑现方式
配股分红部分直接转至股东股金账户,股东红利所得税从现金分红中代扣代缴,扣缴后剩余款项转至股东存款账户,即按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配股、现金金额之和的20%)从现金分红中代扣代缴。
以上分红事项,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0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