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通告

南丰农村合作银行股金分红公告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9日 信息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


南丰农村合作银行二○一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

股金分红公告

一、分配方案总则

南丰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利润分配主要依据本行章程、省联社2012年会计决算工作文件精神、《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分配方案具体细则

1、本行为农村合作银行,利润分配按法定程序制定并实施。

2、根据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12年文件规定,股金分红以账面净利润为依据,按本行章程执行。

3、2012年本行账面净利润2523万元,将免征的小额农户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及减征的企业所得税578.6万元转入盈余公积金后,实际可分配利润1944.4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4.4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194.4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94.4万元,提取股本金红利960万元,未分配利润87万元。

4、按照已提取的960万元应付利润,以本行2012年末股本金余额6000万元计算,2012年的股金分红比率为16%。股金红利分配坚持同股同利的原则。

三、股金红利分配方式

2012年提取的960万元股金红利,按10:1.2比例送股,按10:0.4比例现金分红。自然人股本金现金红利(代扣税款后)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以转账方式转入股东个人结算账户,法人股本金现金红利转入公司账户。自然人股本金及法人股本金所送股份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签订《江西南丰农村合作银行送股协议书》并登记送股数,作为股东所有权凭证和参与利益分配的依据。

江西南丰农村合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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