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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

二、基本情况简介

2.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乐安农商银行。

2.2英文名称:Jiangxi le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英文简称:Le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2.3法定代表人:曾勇

2.4注册办公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鳌溪镇乐安大道125号,邮政编码:344300

2.4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61000MA35KEQN8F;金融许可证号:B1223H336100001。

三、主要业务数据

3.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

利润总额

10114.39

净利润

8614.39

投资收益

924.63

营业利润

10240.69

营业外收支净额

-126.3

3.2截至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年

2023年

营业收入

48529.28

52109.93

年末总资产

986879.06

1125266.73

年末存款余额

836648.17

928584.76

年末贷款余额

601289.38

665284.41

年末所有者权益

78022.76

85291.02

每股收益(元/股)

4.09

4.47

资产利润率

1.07%

0.96%

3.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风险合规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1.核心资本

85291.02

2.核心资本扣减项

349.9

3.核心资本净额

84941.12

4.附属资本

6738.54

5.附属资本的可计算价值

/

6.总扣减项

349.9

7.资本净额

91679.66

8.加权风险资产

545821.44

其中:表内加权风险资产

541521.61

表外加权风险资产

4299.83

2023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全行上下联动,克难攻坚,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以存贷业务为重点,加大资金营运、中间业务拓展力度,同时不断发展新型业务,转变收入增长结构,在严格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经营任务。各项资产总计1125266.73万元;负债总计1039975.71万元;所有者权益85291.02万元;实现各项收入52194.09万元。

3.4利润实现情况

全行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10114.39万元,较上年增加146.74万元,增幅1.47%;当期所得税费1500万元;实现净利润8614.39万元。

3.5利润分配情况

2023年本行实现账面利润总额10114.39万元(本行拨备前利润23340.74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726.34万元),账面净利润8614.39万元,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将免征、减征的营业税额及企业所得税额提取特种专项准备97.68万元,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61.44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000万元,当年留存未分配利润4655.2万元。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4.1董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1

曾勇

董事长

2

李鹏

职工董事

3

王士武

职工董事

4

黄帅民

董事

5

孙逢垒

董事

6

殷秀琴

董事

7

戈彬

独立董事

8

吴红英

独立董事

9

陈乐崇

独立董事

4.2监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1

何春祥

监事长

2

王敏

职工监事

3

李梨花

职工监事

4

刘接绍

股东监事

5

尹婷

外部监事

6

杨孟婷

外部监事

7

李舒

外部监事

4.3高级管理层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从业年限

分管工作范围

1

曾勇

党委书记 董事长

18

主持全面工作,并组织履行董事会职责;

2

李鹏

党委委员 行长

19

主持经营班子工作,分管信贷管理部、业务拓展部、资产保全事业部、金融市场事业部;

3

何春祥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监事长

16

主持纪委工作,并履行监事会职责,分管党风行风监督室、审计部、党群工作部、安全保卫部(监控中心);

4

王寿平

党委委员 副行长

27

分管人力资源部、运营管理部、风险合规部、普惠金融事业部;0

5

汪柯磊

党委委员 副行长

16

分管计划财务部、授信管理部、科技赋能中心、后勤服务部。

4.4员工情况

2023年,全行员工207人。按受教育程度分:本科及以上130人,专科57人,专科以下20人。

五、公司治理结构

5.1机构设置情况

5.1.1股东大会

本行2023年修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治理准则》、《乐安农商银行公司章程修订》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本行2023年5月和12月在分别在江南都市报和江西日报上刊登公布了《乐安农商银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乐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并于2023年6月20日和2024年1月18日在乐安农商银行总行九楼会议室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会,邀请了江西国赣律师事务所两名执业律师列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5.1.2董事会及工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是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设职工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董事3人,下设有9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共审议了41个议案,全部获得了董事会的审议通过。董事会能够充分发挥决策和监督功能,根据经济金融现状,对本行经营发展目标、经营与风险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地制定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资本规划等方案。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对资产质量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监督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董事人员有变动时,能够及时向银分局报送董事任职文件,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本行的相关信息和年度报告,并对其完整性和准确性负最终责任。一年来,董事会能够每季度听取经营层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审计稽核等报告,及时就业务发展、合规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对高级管理层实行授权管理和目标考核,促进高级管理层有效落实董事会决议,促进了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本行董事会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要求,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制定和完善了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对高级管理层的工作和职责及时作出评价和建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规范运作。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按照要求严格监督高级管理层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的控制情况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管理,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审计委员会能够对本行的经营状况、重大事项及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能够按照要求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全体董事能按照规定亲自出席本行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诚信、公正地行使作为董事的权力。

5.1.3监事会

本行设监事会,监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本行职工监事3人,外部监事3人,股东监事1人。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依法对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重大经营项目和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5.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7人组成,即:1名行长、2名副行长董秘1名,财务管理部总经理1名,审计部总经理1名,风险合规部总经理1名。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5.1.5分支机构

本行下辖1个总行营业部、20个支行,共计21个营业网点,年末在职在岗员工197人。

5.2独立董事及监事工作情况

5.2.1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乐安农商银行董事会有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2023年度,我行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独立董事出席8次,参加其它下设委员会会议16次,累计履职24天。我行独立董事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从维护本行股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诚实勤勉,认真履职,如实报告本人相关信息及关联关系情况,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监事会监督。未发现独立董事存在泄漏本行秘密、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情况。

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勤勉地行使章程所赋予的权利,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能及时了解本行业务经营管理状况,重点关注战略规划、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设置和绩效考核等事项,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负责任地发表意见并表决,提出自己的建议或意见40条并被采纳。能认真审核本行的定期报告,持续主动了解和分析本行的运行情况,全面把握监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对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明确提出意见和建议。

5.2.2监事工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6次。监事会成员会议亲自出席率为100%。此外,监事还出席股东大会会议1次,列席董事会和其它专业委员会会议10次以上,累计履职16天。在出席或列席上述会议时,监事能积极履行议事监督职责,对董事会会议议案的合法合规性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并适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能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掌握本行提供的各类文件报告,主动持续了解和分析本行的运行情况,对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职尽职情况以及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实施了有效监督。

本行监事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相关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职务变动、持有本行股份及关联方变动等个人信息,自觉维护股东及全体员工利益,未发现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干涉经营管理层的经营活动、泄漏与本行有关的商业秘密、发现问题隐瞒不报、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等违反忠实诚信义务的行为。

六、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本期增加

2023年末

股本

19085.01

0

19085.01

资本公积

40.77

0

40.77

盈余公积

7409.55

959.13

8368.68

一般风险准备

31977.15

3412.23

35289.38

未分配利润

18408.92

2250.78

20659.7

股东权益合计

78022.76

7268.26

85291.02

6.2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类型

2023年末股本数

占总股本比例(%)

法人股

7872.7

41.25

非职工自然人股

9095.9

47.66

职工自然人股

2116.41

11.09

6.3最大十户股东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

持股额

(万股)

占比

南丰县昌达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孙逢垒

1147.05

6.01

宜黄县军峰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肖军

1007.11

5.28

樟树市金禾实业有限公司

王建忠

974.99

5.11

江西炜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黄帅民

931.97

4.88

宜黄县宜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廖林强

917.64

4.81

江西省万里包装厂

周维兰

917.64

4.81

宜黄县安达水电有限公司

余小红

892.40

4.68

邱志高

467.99

2.45

周祥荣

344.11

1.80

殷秀琴

344.11

1.80

6.4关联交易情况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切实维护农商银行及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独立、稳健运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银行部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关联交易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农银发〔2019〕43号)等有关规定,本行坚持合规审慎经营,严格关联交易授信限额管理,规范关联交易审批发放程序,严禁关联方授信余额超监管标准、严禁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严禁新增股权反担保贷款及本行股权质押贷款,防范关联方利益输送风险。同时主要股东等有关人员纳入关联方名单,持续准确识别、确认、报告关联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及支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保函、贷款承诺、证券回购、拆借等授信类关联交易。本行对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内部审批程序进行了专项审计,2023年度我行向关联方贷款授信金额18434.90万元,其中重大关联交易授信金额15810.9万元,一般关联交易授信金额2624万元。截止12月末,关联交易贷款余额16374.10万元。

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乐安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并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备案或批准。独立董事对乐安农商银行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内部审批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联交易失公允性表示认可,不存在直接或变相让利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同时重大关联交易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本行董事会批准。

七、风险管理情况

7.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项目

2023年末

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

15.1

>=10.5

资产流动性比例

45.95

>=25

不良贷款率

1.21

<=5

成本收入比率

28.41

<=35

拨备覆盖率

494.69

>=150

7.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行业种类

2023年末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农、林、牧、渔业

193662.06

29.11

制造业

79958.99

12.02

建筑业

53262.29

8.01

批发和零售业

52938.55

7.9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6747.24

4.02

住宿和餐饮业

18537.77

2.79

其他

33260

3.69

合计

458366.90

68.90

7.3存贷款利率表

7.3.1存款利率表

项目

基准利率

指导利率

一、城乡居民及单位存款

(一)活期

0.35

0.1

(二)定期

1.整存整取

三个月

1.1

1.1

半年

1.3

1.3

一年

1.5

1.5

二年

2.1

1.85

三年

2.75

1.95

五年

3.25

2.05

2.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一年

1.5

1.5

三年

2.1

1.85

五年

2.75

1.95

3.通知存款

一天

0.8

0.45

七天

1.35

1.0

7.3.2贷款利率表

贷款利率按贷款种类、存款贡献度等评价标准执行,具体利率定价见附件。

  7.4最大十户贷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2023年贷款余额

占贷款总

额比例(%)

1

江西广雅食品有限公司

5070.00

0.76

2

乐安县宸诺天然气有限公司

4950.00

0.74

3

江西省国源康养产业有限公司

4800.00

0.72

4

黄国平

3880.00

0.58

5

曹淑华

3500.00

0.53

6

江西鹏鑫食品有限公司

3300.00

0.50

7

江西九瀑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3280.00

0.49

8

乐安县文旅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0.45

9

乐安县工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000.00

0.45

10

江西蝶栖谷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990.00

0.45

7.5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末余额

占比(%)

正常

645500.39

97.03

关注

11724.52

1.76

次级

2475.67

0.37

可疑

4950.88

0.74

损失

632.95

0.10

贷款合计

665284.41

100

     7.6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核销

其他转入

及冲销

期末数

贷款损失准备

38770.78

5691.03

7041.8

7147.01

39301.57

7.7不良贷款情况

截至12月末,我行不良贷款余额为8059.51万元,较年初下降60.67万元,不良贷款率1.21%,较年初下降0.14个百分点。

7.8 票据业务情况

票据业务是指以银行承兑汇票为媒介,与信用投放、资金融通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相关的金融服务行为。2023年末,本行票据贴现余额6.88亿元,较年初净增69.90万元,贴贷比10.34%,较年初下降1.09个百分点。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农商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经农商银行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2023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7643.50万元,比上年减少3425.86万元。

7.9绿色信贷情况

近年来,我行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有效防范信贷环保风险和社会风险,促进信贷结构调整,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始终坚持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引领信贷工作,突出信贷支持重点,着力支持生态旅游、绿色能源、特色农业、节能环保等项目发展,坚持把普惠金融、绿色信贷理念贯穿到业务经营全过程,推动我县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末,本行绿色信贷贷款余额6.54亿元,较年初净增0.64亿元,占比各项贷款9.73%。信贷资源向绿色、低碳、循环领域倾斜力度持续加大,绿色金融产品更加丰富,环境效益明显提升,信贷结构得到持续优化,资产质量得到提升,信贷风险总体可控,有力推动县域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八、本行面临的各风险及防范对策

2023年,本行加强了内控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有效防范风险,各项业务发展呈较好势头,资产质量进一步上升。

8.1信用风险

(1)产生信用风险的主要业务。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拆借、投资等业务时,由于客户违约或资信下降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本行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贷款、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票据承兑等表内、表外业务。

(2)报告期内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一是调整组织架构,建立市场营销、风险控制、资产保全和贷款操作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组织体系和审贷分离、风险集中控制的内控机制。二是建立审贷分离、互相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大额贷款信贷管理委员会审贷制度。三是根据银保监会单一客户、单一集团客户和单一行业贷款集中度监管要求,单一行业贷款集中度不超过总贷款余额的20%,实施贷款限额管理。四是对信贷资产质量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对不良贷款明确专人跟踪管理,及时清收,完善对支行和有关信贷人员的责任考核管理。

8.2市场风险对策

本行的市场风险主要集中在利率风险方面。

针对市场风险,本行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场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能力;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切实防范利率风险;积极关注各类金融市场变化尤其是债券等价格敏感性业务,依法合规拓展资金市场业务;始终坚持只在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规定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办理规定的业务,如同业存放、同业拆借、购买国债、金融债券、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企业债券等,绝不允许直接或变相将资金进入股市;按照社区型零售银行的定位,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大力开办低风险业务,进一步提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8.3操作风险对策

本行在各项业务经营管理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业务管理制度、程序进行规范操作。

一是不断夯实柜面业务管理基础,充分发挥系统优势,综合运用事后监督系统、会计档案系统、异常信息监测系统等非现场监督方式,切实强化柜面风险管控能力,筑牢柜面业务安全防线。

二是规范信贷人员管理。狠抓信贷岗位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控信贷违规行为,堵塞信贷管理漏洞,不断加强信贷人员的合规教育,培育信贷人员的职业操作和合规意识,有效提升信贷人员的风险识别和风险处置能力。

三是持续强化反洗钱管理。2023年,本行围绕反洗钱工作重点修订完善部分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持续有效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按规定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洗钱案件等重大违规事项。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进一步认真贯彻银保监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狠抓“六个重点环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检查和监督,切实加大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员工的惩处力度,逐步建立起“查防堵惩教”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案件防范能力。

五是深化审计监督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垂直管理、分片负责,审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相分离”的审计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审计工作力度和效率,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8.4同业竞争风险

本行同业业务主要包括买入返售业务及转贴现业务等。相关同业业务风险主要表现为交易对手的识别风险。本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好交易对手的识别及授信工作:一是根据最新监管文件及时制定并持续完善《乐安农商银行同业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及《乐安农商银行同业业务集中度授信管理办法(修订)》,并在日常授信中严格执行,避免授信工作流于形式;同时,严格执行省联社及本行两级授信规定,相关业务的交易对手必须同时在省联社和本行的授信名单内。二是人防技防相结合,一方面,严格执行前中后分离机制,前台人员在授信额度内用信,中台人员负责交易对手授信及用信的管理并进行动态监控;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作用,利用统一授信管理系统将本行相关同业业务统一纳入其中,严格管理交易对手授信及用信情况,用信情况进行实时的动态监控。

九、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本行不断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同时,不断优化资产结构,缩减高资本消耗业务,积极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实现我行经营战略转型。

十、薪酬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本行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全行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核定薪酬,并服从省联社管理。

(一)2023年度,全行列支薪酬4108万元,居同业中等水平。本行借鉴股份制银行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全面绩效管理,按照“当期绩效决定薪酬、长期业绩决定升迁,按劳取酬、多劳多得、风险损失扣减”的思路,将绩效薪酬全额与个人业绩挂钩。在考核方法上采取计价为主、评分为辅的方式,对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业绩采取直接计价法计发绩效薪酬,对支行、分理处负责人实行综合考评机制,对内设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同时,结合机构和岗位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在考核内容上实行差异化考核,对各岗位员工根据岗位不同职责区别对待,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

(二)延期支付考核:为增强高管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推进本行持续健康发展,对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当年绩效薪酬总额的50%采取延期支付方式,按兑现日扣缴。延期支付薪酬在本行设立专户管理,且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薪酬延期支付期满后,由省联社委派辖内审计中心对本行经济、风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认定,按其完成情况兑付高管延期支付薪酬。

十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3度乐安农商银行从加强体制建设、加大宣传教育、积极化解纠纷、践行普惠金融、强化权益保障、落实履职评价等6个方面发力,推动形成了消保工作更加有序、消保质效不断提升的新局面,有力保障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了农商银行企业形象,维护了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

2023年度,乐安农商银行在辖内21个网点公布本机构和人民银行投诉电话、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各类业务收费标准等,为客户投诉提供必要的便利。报告期内,本行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件29 件,已办结29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及无异议29件,满意率100%。按投诉受理时间划分:2023年一季度受理投诉2 件、二季度受理 7件、三季度受理9 件、四季度受理11件。按地域划分:城区投诉16件,涉及长征支行、金桥支行和营业部,主要投诉问题为房贷违约金,乡镇投诉13件,涉及罗陂、山砀、公溪、南村、戴坊等支行,投诉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主要体现为信用卡、账户以及贷款问题。按投诉案件来源划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省监管局转办8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转办3件,96268流转 18件。按投诉业务类型划分:贷款业务4件、支付结算业务 5件、其他业务17件、信用卡业务3件。

2023年本行未出现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而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亦未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十二、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抵贷资产的收购、管理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

(四)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五)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六)报告期内服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反规定收费的情况。(见附件1)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见附件)

附件:

1.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服务收费价目表 

2.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贷款利率定价表

3.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资产负债表

4.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利润表

5.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损益表

6.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业务状况表

7.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月报表

乐农商行字〔2024〕88号附件1.xlsx乐农商行字〔2024〕88号附件2.xls乐农商行字〔2024〕88号附件3.xls乐农商行字〔2024〕88号附件4.xls乐农商行字〔2024〕88号附件5.xls乐农商行字〔2024〕88号附件6.xls乐农商行字〔2024〕88号附件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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