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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江西黎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根据《江西黎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召开黎川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00;

  2.会议地点:黎川农商银行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参会人员

  1.本行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大会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黎川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黎川农商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黎川农商银行2023年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

  4.审议《黎川农商银行2023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业务经营计划报告(草案)》;

  5.审议《黎川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专项报告》;

  6.审议《黎川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7.审议《2023年度黎川农商银行负责人和员工薪酬情况报告》;

  8.审议《黎川农商银行2023年度金融服务“三农”执行情况报告》

  9.审议《黎川农商银行2023年度主要股东评估报告》

  10.审议《黎川农商银行股权管理办法(草案)》;

  11.审议《黎川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12.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黎川农商银行持有江西省联社股金的议案》;

  13.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本行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按以下要求办理出席登记事宜:

  1.登记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2.登记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京川大道200号黎川农商银行5楼办公室,邮编:344600。;

  3.登记手续:(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者在登记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登记或以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来信请寄登记地址。(信封请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5.登记联系人:蒋丽萍,办公电话:0794-7516327,手机:13667943053。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报到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8:30至9:30。

  (二)会务联系人:蒋丽萍,办公电话:0794-7516327,手机:13667943053。

  江西黎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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