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黎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要求,现将江西黎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期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0日,本行董事会审批通过对黎川县华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统一授信800万元、对江西省康舒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授信500万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1、黎川县华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913610227542138387,注册成立于2003年9月,注册地址黎川县工业园区,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刘伦和,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各种塑料编织袋及其制品制造加工,主要用于服装、水泥及工业品包装袋。因该公司法人代表刘伦和为我行董事而成为我行关联人。
2、江西省康舒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91361022162689269Q,于2001年3月20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址黎川县工业园区陶瓷大道,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万元。法人代表张日平,公司经营范围为公司主要生产耐热瓷炊具、日用瓷、工艺瓷制造及对外贸易。因该公司为我行法人股东而成为我行关联人。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银行原则和内部审计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1、2025年3月28日,本行对关联方江西省康舒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授信500万元,期限1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资本净额62627.74万元,该客户授信总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0.8%,符合单一客户关联度不超过10%的监管要求。
2、2025年3月31日,本行对关联方黎川县华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统一授信800万元,期限1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资本净额62627.74万元,该客户授信总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1.28%,符合单一客户关联度不超过10%的监管要求。
五、关联交易委员会意见
2025年3月20日,经本行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查,表决通过黎川县华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康舒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授信重大关联交易,并一致同意呈本行董事会审批。
六、董事会决议
2025年3月20日,经本行董事会审批,表决通过黎川县华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康舒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授信重大关联交易。该事项涉及需回避表决的董事刘伦和、张日平已回避。
七、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出具了书面意见:同意对关联方江西省康舒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授信500万元,期限1年;同意对关联方黎川县华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统一授信800万元,期限1年。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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