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简介
1.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莲花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 LianHu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1.2法定代表人:陈洪海
1.3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琴亭镇永安南路29号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叁佰捌拾伍万捌仟捌拾伍拾柒元整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2016年6月27日
邮政编码:337100
1.4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60300MA35JEGP55;
1.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业务数据
2020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莲花农商银行认真落实省联社年会精神和银保监局的监管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业务经营两手抓、两手硬,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落实固本强基、提质增效的工作总要求,紧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目标,实现了抗击疫情与推进发展两不误、两促进。至2020年末,各项资产总计545886万元,负债总计518136万元,所有者权益27750万元。2020年实现各项收入22853万元。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0年 |
利润总额 |
3482.85 |
净利润 |
2612.14 |
投资收益 |
4012.93 |
营业利润 |
3529.99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47.14 |
2.2截止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22518.14 |
22781.29 |
年末总资产 |
454973.76 |
545886.12 |
年末存款余额 |
405922.59 |
432248.41 |
年末贷款余额 |
283429.86 |
328575.25 |
年末所有者权益 |
26365.5 |
27750.05 |
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8 |
净资产收益率 |
0.06 |
0.09 |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余额 |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
27545.66 |
2.一级资本净额 |
27545.66 |
3.资本净额 |
30714.61 |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
256685.18 |
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
255254.39 |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
1430.79 |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
0 |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
28888 |
7.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
285573.18 |
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9.65% |
9.一级资本充足率 |
9.65% |
10.资本充足率 |
10.76% |
2.4利润实现情况
本行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3482.85万元,同比增加1522.6万元,增幅77.67%;缴纳当期所得税870.71万元;实现净利润2612.14万元,同比增加1051.58万元,增幅67.38%。
2.5利润分配情况
经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莲花农商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2019年股利分配比例为10%,以2019年度末总股本13832.5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发放股金红利1元,其中每10股送0.4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共计分配股利1383.26万元,其中利润转增注册资本553.31万元,转增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4385.89万元,配股后最大十户股东持股68358644股,占总股本的47.52%。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3.1董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 |
1 |
陈洪海 |
男 |
董事长 |
2 |
廖永良 |
男 |
董事 |
3 |
郭华星 |
男 |
董事 |
4 |
金绪宜 |
男 |
董事 |
5 |
贺会友 |
男 |
董事 |
6 |
贺春华 |
男 |
董事 |
7 |
刘小刚 |
男 |
董事 |
8 |
陈炳娇 |
女 |
独立董事 |
3.2监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 |
1 |
龙剑勇 |
男 |
监事长 |
2 |
贺元艳 |
女 |
监事 |
3 |
郭聃 |
女 |
监事 |
4 |
刘友乐 |
男 |
监事 |
5 |
彭颜华 |
男 |
监事 |
3.3高级管理层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从业年限 |
1 |
陈洪海 |
男 |
董事长 |
23年 |
2 |
廖永良 |
男 |
行长 |
28年 |
3 |
陈英平 |
男 |
副行长 |
24年 |
4 |
龙剑勇 |
男 |
监事长 |
26年 |
4 |
张杰 |
男 |
副行长 |
13年 |
5 |
郭华星 |
男 |
董事会秘书 |
15年 |
6 |
贺元艳 |
女 |
审计部总经理 |
18年 |
7 |
金昭华 |
男 |
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
15年 |
8 |
刘光敏 |
女 |
财务部总经理 |
12年 |
3.4员工情况
2020年末,本行员工163人,其中职员146人,代办员9人,派遣工8人。
四、公司治理结构
4.1机构设置情况
4.1.1股东大会
本行制定了《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4.1.2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名。其中,3名内部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外部董事。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下设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提名与薪酬、审计、战略、三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4.1.3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职工监事,2名外部监事。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4.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行长、董事会秘书、财务、审计、合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4.1.5部门及分支机构情况
本行设有10个部室、1个事业部,下辖16个营业网点,其中1个营业部,15个支行。
4.2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0年3月25日,本行召开了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聘请律师进行了法律见证,对出席会议的股东进行了资格审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莲花农商银行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莲花农商银行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莲花农商银行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外部董事的议案》和审《莲花农商银行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等决议。
2、2020年4月23日,本行召开了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聘请律师进行了法律见证,对出席会议的股东进行了资格审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莲花农商银行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莲花农商银行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工作思路及经营发展规划(草案)》、《莲花农商银行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莲花农商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关于变更莲花农商银行注册资本的议案(草案)》、《关于修订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草案)》、《莲花农商银行2019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草案)》、《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草案)》等决议。
4.3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本行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其中,2020年2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聘任廖永良同志为莲花农商银行行长的议题。2020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莲花农商银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莲花农商银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莲花农商银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外部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萍乡市九州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行的股份伍佰伍拾伍万柒仟柒佰叁拾肆股向萍乡农商银行申请质押贷款捌佰伍拾万元整的议案,并形成决议。2020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一次会议,会议选举陈洪海同志为莲花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审议通过了聘任陈英平同志和张杰同志为莲花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内设部门设置的议案》、《关于本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19年度履职评价的议案》和《莲花农商银行2019年下半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并形成决议;会议通报了《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会议同意聘用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承办本行审计业务。2020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莲花农商银行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工作思路及经营发展规划(草案)》、《莲花农商银行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莲花农商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关于变更莲花农商银行注册资本的议案(草案)》、《关于修订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草案)》、《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草案)》、《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莲花农商银行2019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关于召开莲花农商银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和关于江西普惠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行股份伍佰肆拾陆万股质押给萍乡农商银行的议案及《莲花农商银行二0二0年第一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并形成决议。2020年6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莲花农商银行流动性偏好评估报告》和《关于成立莲花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审议批准江西广兴物流有限公司在本行的关联交易,审议同意本行股东李惠媛将其持有的本行股权捌拾万陆仟玖佰零壹股向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并形成决议。2020年11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本行股东陈丽将其持有的本行股权伍拾柒万陆仟叁佰伍拾捌股向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审议通过了通过《莲花农商银行二0二0年第二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并形成决议;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段武等十三名本行股东股权转让事宜。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过《关于聘任贺元艳同志为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草案)》、《关于聘任金昭华同志为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的议案(草案)》、《莲花农商银行二0二0年第三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和莲花农商银行反洗钱2020年度报告》,并形成决议,会议通报了萍乡银保监分局《对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下半年审慎监管会谈纪要》。
4.4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本行监事会召开会议5次。2020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共计审议了11个监督报告、1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4个离任审计报告、4个专项审计报告和3个其他报告。2020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共计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的决议》、《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的决议》及《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督委员委员的决议》。2020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莲花农商银行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莲花农商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红及分红方案(草案)》、《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2个监督报告、《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草案)》及2个其他报告。2020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董事会和经营层2020年2季度工作的监督报告及2020年一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董事会和经营层2020年3季度工作的监督报告、2个专项审计报告及2020年二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
4.5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年,独立董事陈炳娇,勤勉尽责,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挥自己专业特长,尽心尽力履行职责。通过出席会议、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保持与本行的沟通。参加了董事会会议,出席了股东大会,指导了审计、关联交易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的开展。独立董事认真研究会议议案,认真阅研会议材料和经营管理信息资料,积极收集有关议案的背景资料,深入细致审议各项议案,对本行董事变更、高管任职、高管薪酬、利润分配、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情况等,发表了工作意见。
五、股本变动情况
5.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9年末 |
本期增加 |
2020年末 |
股本 |
13832.58 |
553.31 |
14385.89 |
资本公积 |
0 |
0 |
0 |
盈余公积 |
2530.11 |
309.85 |
2839.96 |
一般风险准备 |
6478.44 |
416.77 |
6895.21 |
未分配利润 |
3524.37 |
104.63 |
3629 |
股东权益合计 |
26365.5 |
1384.55 |
27750.05 |
5.2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类型 |
2020年末股本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法人股 |
6979.72 |
48.52 |
非职工自然人股 |
4960.88 |
34.48 |
职工自然人股 |
2445.28 |
17 |
5.3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江西润鑫实业有限公司 |
1198.82 |
8.33 |
江西惠金集团有限公司 |
959.06 |
6.67 |
江西广兴物流有限公司 |
863.15 |
6 |
江西普惠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99.41 |
4.17 |
莲花县恒信工贸有限公司 |
599.41 |
4.17 |
萍乡市宏兴矿业贸易有限公司 |
599.41 |
4.17 |
萍乡市九州科技有限公司 |
578.00 |
4.02 |
莲花县鑫盛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
479.53 |
3.33 |
莲花县源森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
479.53 |
3.33 |
莲花县兴业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39.77 |
1.67 |
上栗县新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39.77 |
1.67 |
合计 |
6835.86 |
47.53 |
5.4关联交易情况(含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本净额为30714.61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328575.25万元。本公司对单个关联方最大授信余额为2600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8.47%,不超过10%;对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为9991.79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32.52%,不超过50%。2020年本公司共计发生一般关联74笔金额6255.48万元;重大关联交易4笔金额2594万元。
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表
序号 |
关联人名称 |
与商业银行关系 |
证件号码 |
交易金额 |
贷款余额 |
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 |
交易时间 |
1 |
江西广兴物流有限公司 |
本行主要股东 |
913603210697354433 |
1064 |
1064 |
0.32% |
2020年7月 |
2 |
江西润鑫实业有限公司 |
本行主要股东 |
91360321769789135A |
800 |
800 |
0.24% |
2020年7月 |
3 |
莲花县鑫盛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
本行主要股东 |
91360321589245050U |
380 |
1260 |
0.38% |
2020年7月 |
4 |
江西省东鹏鞋业有限公司 |
本行主要股东 |
360321198708156534 |
350 |
540 |
0.16% |
2020年12月 |
合计 |
2594 |
3664 |
单位:万元
六、股权质押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底,本行股东总数382户,其中自然人股东370户,法人股东12户。总股本14385.89万元,其中自然人股本金7406.16万元,占总股本的51.48%,法人股本金6979.72万元,占总股本的48.52%。2020年年末我行股权共出质共11户,金额2020.25万元,占总股本的14.04%,本行前十大户股东中,有三户进行了股权质押,分别是:江西普惠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九州科技有限公司、萍乡市宏兴矿业贸易有限公司。
6.1前十大户股东股权出质情况
出质人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质押数量 |
质权人 |
江西润鑫实业有限公司 |
1198.82 |
8.33 |
0 |
|
江西惠金集团有限公司 |
959.06 |
6.67 |
0 |
|
江西广兴物流有限公司 |
863.15 |
6 |
0 |
|
江西普惠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99.41 |
4.17 |
546 |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莲花县恒信工贸有限公司 |
599.41 |
4.17 |
0 |
|
萍乡市宏兴矿业贸易有限公司 |
599.41 |
4.17 |
576.36 |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萍乡市九州科技有限公司 |
578 |
4.02 |
555.77 |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莲花县鑫盛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
479.53 |
3.33 |
0 |
|
莲花县源森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
479.53 |
3.33 |
0 |
|
莲花县兴业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39.77 |
1.67 |
0 |
|
上栗县新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39.77 |
1.67 |
0 |
|
合计 |
6835.86 |
47.53 |
1678.13 |
七、风险管理情况
7.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项目 |
2020年末 |
监管要求 |
资本充足率 |
10.76 |
≥10.5% |
流动性比例 |
45.49 |
≥25% |
不良贷款率 |
2.91 |
≤5% |
成本收入比率 |
38.93 |
≤35% |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
200.93 |
≥100% |
7.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行业种类 |
2020年末余额 |
占贷款总额比(%) |
批发和零售业 |
47169.78 |
14.36 |
制造业 |
41257.04 |
12.56 |
农、林、牧、渔业 |
124854.6 |
38.00 |
建筑业 |
8560.41 |
2.61 |
交通运输、邮政业 |
2419.63 |
0.94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1700 |
3.56 |
合计 |
235961.46 |
7.3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0年末余额 |
占比(%) |
正常 |
306651.34 |
93.33 |
关注 |
12367.91 |
3.76 |
次级 |
3939.52 |
1.19 |
可疑 |
5598.78 |
1.71 |
损失 |
17.7 |
0.01 |
7.4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 计提 |
核销后收回 |
冲销/卖出资产 |
转回 |
其他变化 |
期末数 |
贷款损失准备 |
25358.53 |
11755.37 |
265.18 |
5223.23 |
6474.59 |
25681.28 |
7.5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质押式买入返售债券 |
0 |
质押式买入返售贴现票据 |
0 |
合计 |
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政策性银行债券 |
37098.96 |
地方公用企业债券 |
0 |
地方政府债券 |
1800 |
其他企业债券 |
2022.29 |
合计 |
40921.8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1、可供出售政策性银行债券 |
2944.46 |
其中:可供出售政策性银行债券 |
3000 |
可供出售政策性银行债券利息调整 |
-55.54 |
2、可供出售商业银行债券 |
0 |
其中:可供出售商业银行债券 |
0 |
可供出售商业银行债券利息调整 |
0 |
3、可供出售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
129165.04 |
其中:可供出售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
131000 |
可供出售其他银行同业存单利息调整 |
-1834.96 |
合计 |
132109.5 |
应收款项类投资及其他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1、应收款项类投资 |
0 |
其中:应收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 |
0 |
应收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 |
0 |
2、对省联社投资 |
30 |
合计 |
30 |
7.6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受疫情影响,本行不良贷款处理效果不明显,但整体呈下降趋势。2020末,我行表内不良贷款余额9556万元,较年初下降了637万元;我行表外不良贷款余额26768万元,比上年增加4154.13万元。清收表外不良贷款本金257.54万元、利息87.39万元,共清收373笔,清收事业部共计起诉案件14件,涉案标的2224.17万元,收回涉案案件15笔,金额本息合计1745.9万元,网络拍卖6起。
7.7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20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4979.77万元,比上年减少23.91万元,下降0.48%。
八、普惠金融服务情况
作为服务县域、润泽城乡的金融主力军,莲花农商银行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一贯认真践行普惠金融,尽心回报社会。一是贯彻落实疫情防控。2020年1月下旬,新冠肺炎疫情爆发,面对疫情,莲花农商银行积极应对,在做好自身防控的基础上,及时恢复营业,保障金融服务的不中断,同时全面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加大信贷投放,保障了县域企业及农户复工复产、生活消费所需资金,有力的推动了县域经济复苏。二是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莲花农商银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要求,坚决落实金融支持和纾困惠企政策,累计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发放贷款2.34亿元,对受困企业累计办理结息方式调整11笔、金额0.85亿元;贷款展期6笔、金额0.25亿元;办理无还本续贷26笔、金额0.56亿元,办理三个工作日内的还本续贷(收回再贷)77笔、金额0.68亿元。三是有效服务小微企业。2020年,莲花农商银行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全年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13.37亿元,年底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76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贷款余额12.02亿元,比年初增加1.65亿元,增速15.94%,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0.01%,授信户数1716户,比年初(1695户)增加21户,实现了小微贷款“两增两控”和“两个不低于”考核指标。四是积极减费让利。为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帮扶困难企业走出困境,切实做到降低贷款客户融资成本,莲花农商银行采取多种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周期特点、资金需求的分析测算,综合运用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分期偿还本金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无还本续贷、续贷保等方式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切实降低贷款周转成本,主动降低客户的贷款利率。2020年底,莲花农商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93%,较年初下降了0.51%,有效的降低了普惠小微企业客户的融资成本。五是主动落实金融扶贫。2020年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3189.4万元,有效支持了735户贫困户、边缘户发展生产,帮助其脱贫致富。六是完善网点服务设施。为将金融服务覆盖全县,莲花农商银行共设立16家支行,全部可以办理存贷款基本业务,营业网点遍布全县所有乡镇,同时不断优化金融站点服务功能。截止2020年底,莲花农商银行共布放自助设备28个、“村村通”助农服务站106个,另外建立普惠金融服务站59个(48个在贫困村、11个在非贫困村),实现了乡村金融服务全覆盖。
九、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2020年,本行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有效防范风险,各项业务发展呈现良好势头,资产质量进一步上升。更真实反映不良贷款后,虽然不良贷款余额有小幅上升,但本行积极采取措施,增收节支,加大计提各项拨备,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9.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依据《章程》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等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此外,本行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管理层设立了风险合规部,专门从事本行的风险检测和管理,风险监控能力较强。制定了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考核制度、审贷分离、贷款分级审批制度、不良贷款监测和考核暂行管理办法、信贷业务工作尽职免责及问责管理办法、计算机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结算、清算等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违规扣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风险管理规章制度。针对贷款以外其他资产(主要是存放同业款项和重空、有价单证),明确了管理部门和人员,实行了较严格的管理。严格按银保监部门的要求,实行了贷款以外其他资产的风险分类制度。实行了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单独考核的风险管理体制,把风险管理贯穿于员工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
9.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的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本行依据省联社“三个维度、五个层次、十大机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始终把本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总行各职能部门和各经营网点为第一道防线,风险合规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审计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9.3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征信查询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9.4 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根据《2020年省联社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我行制定了《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审计工作意见》,明确了2020年本行的审计计划立项和具体实施时间安排,全年审计项目立项8个,其中省联社指导审计项目4个,分别是柜面业务操作风险审计、自营资金业务专项审计、其他业务专项审计、常规序时审计;本行自选项目4个,分别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信贷档案管理专项审计、后续跟踪专项审计、新增不良贷款专项审计;全年共投入审计工作量为525天/人次,抽调人员业务人员50天/人次,发现问题数66个,涉及问题户数为800户,金额38215万元。
9.5信用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信贷业务、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三部分;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方面,一是建立了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二是加强对分支机构资产质量考核和风险责任人制度;三是在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措施。
(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及非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以揭示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同时我行对非信贷资产也实行五级分类管理,将各项风险资产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
本行坚持以“立足县域经济,服务‘三农小微’”市场定位,重点满足“三农”及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的信贷资金需求,大力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大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贷款分布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零售业、农林牧渔业和个人贷款等方面。报告期内2020年末涉农贷款余额180511.17万元,占54.94 %,较年初上升了1039.49万元;中小企业贷款余额88139.17万元,较年初下降了1831.74万元。
(4)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末,我行共有16个经营网点,2020年12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7649.29万元,较年初净增27182.95万元,小微企业贷款客户数1725户,较年初净增21户,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水平为6.93%,较2019年下降了0.51点。
(5)信用风险集中程度。
授信集中度较为合理,符合监管要求比例。到2020年12月末,我行单一客户关联度为7.81%,较年初下降1.2个百分点;全部关联度34.62%,较年初上升5.91个百分点,均未超过监管要求比例。
- 资产收益率情况。到2020年12月末,我行资产利润率0.52%
较上年上升0.17个百分点;资本利润率9.65%,较上年上升3.7个百分点。
9.6流动性风险状况
(1)流动性比例符合监管要求。2020年12月末,流动性比例为45.49%,较年初下降9.62个百分点。
(2)我行2020年12月末,核心负债依存度为62.34%,较年初上升1.55个百分点;流动性缺口率为8.17%,较年初下降20.79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率10.62%,较年初下降14.02个百分点,均符合监管要求;
(3)我行2020年12月末存贷比例为76.02%,较年初上升6.2个百分点。
9.7市场风险状况
利率风险敏感度为-7.23%,本行没有对外投资及外汇业务,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零。
9.8操作风险状况
本行制定了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考核制度、审贷分离、贷款分级审批制度、计算机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结算、清算等业务操作规程、关联交易审核报告等风险管理规章制度。针对贷款以外其他资产(主要是存放同业款项和重空、有价单证),明确了管理部门和人员,实行了较严格的管理。严格按银监部门的要求,实行了贷款以外其他资产的风险分类制度。实行了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单独考核的风险管理体制,把风险管理贯穿于员工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同时不断完善审计制度,加强对各项业务的审计与风险排查,切实加强各项风险防患意识。
9.9同业竞争风险
目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行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银行金融机构都面临诸如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挑战。
针对越来越激烈的同业竞争风险,本行力图通过建立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调整营销策略,合理确定市场定位,寻找市场空缺,加强服务手段创新,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培养并逐渐扩大基本客户群,稳定优质客户群,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继续加强业已形成的规模和机构网点优势,保持在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情况
10.1金融消费者保护战略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做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既有利于规范金融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也有利于培养客户对金融机构的忠诚度。一是要强化思想意识,构建组织保障体系。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处理流程,规定处理时限,建立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充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强化员工责任意识,将责任具体落实到岗到人,实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网点考核和个人绩效挂钧,对零投诉给予定期通报表扬、考核加分等措施激励,对受到投诉和处置不力者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三是要强化技能培训,提升调解处理能力。开展全员培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强化服务意识,提升调解处理能力和技巧;四是要强化知识宣传,深化预防为先理念。通过网点LED、电视网络传媒、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满足不同群众受教需求,提高消费群体依法维权意识。同时对外公布投诉渠道和处置流程,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10.2金融消费者保护实施情况
2020年,本行全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一年来,未出现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也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及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工作成效明显。
2020,本行共收到客户投诉3笔。其中服务态度类投诉2笔,结算业务类投诉1笔。对于收到的各类投诉,我行工作人员均能及时进行处理,并得到了投诉人的理解,投诉人对于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也将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从思想上突出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范畴,提高投诉处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推行优质服务,避免同类型投诉的发生。
十一、案防管理实施情况
11.1案防工作组织
本行严格按照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要求,按照“双线”风险防控责任制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案防责任,莲花农商行承担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董事会承担风险防控的最终责任,监事会承担本机构内部监督责任,辖内各机构负责人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实施本机构的风险管理;以总行风险合规部作为案防工作牵头部门,并设置风险合规岗负责案防工作。各前、中、后台职能部门、各经营机构依据权责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将案防工作纳入年度管理考核,对出现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制,提高案防内控和风险管理在经营绩效考核中的比重。
11.2制度及质量控制
本行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业务部门发起制定业务制度和办法,确保所制定的业务制度和办法覆盖全部业务流程,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员工理解掌握制度并明晰违规应当承担的责任。2020年本行共制定、修订了《莲花农商银行小微商户贷款实施细则》、《莲花农商银行消费投诉管理实施办法》、《莲花农商银行“百福·薪易贷”贷款管理办法》等36个制度。同时本行积极完善信息科技系统,确保信贷系统、个人业务系统运行正常,提高技防能力。本行明确规定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民间借贷、不得充当资金掮客、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在工商企业兼职、不得参与非法融资或非法集资等作为禁止性行为。
11.3案防工作执行
本行各层级案防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匹配的能力、经验和专业素质,本行制定了合规及案防教育规划和重点业务培训计划及方案,为案防管理人员提供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并建立配套的培训考核机制,与员工岗位、待遇、职务晋升等挂钩。一是本行2020年开展“制度大学习”活动,对全省各条钱在用制度进行了学习,并组织了考试。二是本行分别于2020年6月、12月,组织对各支行、部室进行了信贷法律、案防培训,由本行外部法律顾问郭波律师及风险合规部就法律实务、案防知识进行了讲解。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及考试,从思想源头构筑起“不愿为”的自律机制,让合规观念和意识渗透到全行员工的血液中,渗透到每个岗位、每个业务操作环节中,营造“重操守、讲合规、促案防”的良好氛围,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11.4监督与检查
2020年,本行对辖内16个营业网点开展了稽核检查,检查项目包括:柜面操作风险专项审计和反洗钱专项审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员工贷款风险排查、业务连续性审计、新增大额不良贷款审计、绩效考核专项审计等。 2020年本行内审部门较充分地发挥了内部审计稽核的监督作用,全年未出现经济案件。
11.5考核与问责
2020年,本行认真落实案防的各项工作制度,对于各项检查反映的问题,本行要求责任单位建立了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各业务条线及时跟进、督导、反馈,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2020年,对全行违规责任人141人次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金额3.8万元。
十二、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本行制定了《莲花农商银行关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充足率建立有效资本补充机制的方案》,将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同时,不断优化资产结构,缩减高资本消耗业务,积极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实现本行经营战略转型,对本行资本进行三年归还。
十三、薪酬情况
2020年,本行薪酬总额2398万元,接近同业中等水平,在薪酬的分配方面,按照“当期绩效决定薪酬、长期业绩决定升迁,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全面绩效管理,将FTP存款息差额、贷款息差额纳入绩效考核,在考核方法上采取计价为主、评分为辅的方式,对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业绩采取直接计价法计发绩效薪酬,根据岗位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对支行负责人实行平衡计分卡考核,内设部门人员与本行平均绩效挂钩,基本形成了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和核心的绩效薪酬考核体系,激励干部员工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业务发展。2020年度未出现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情况
十四、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四)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出现如下人事变动:2020年4月23日,陈洪海同志任本行董事长、陈英平同志任本行副行长、龙剑勇同志任本行监事长;2020年2月27日,廖永良同志任本行行长。
(五)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财务报告
本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注册会计师胡琳、曾丽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赣惠普内审字[2021]第0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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