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2022年二季度例会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简介
1.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莲花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 LianHu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1.2法定代表人:陈洪海
1.3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琴亭镇永安南路29号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叁佰捌拾伍万捌仟捌拾伍拾柒元整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2016年6月27日
邮政编码:337100
1.4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60300MA35JEGP55;
1.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业务数据
2021年,莲花农商银行紧紧围绕年会精神和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落实固本强基、提质增效的工作总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各项工作部署早、抓得紧、措施实,业务发展力度大、进度快、效果好,呈现出“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为做好全年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至2021年末,各项资产总计604245万元,负债总计567263万元,所有者权益36982万元。2021年实现各项收入29777万元。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1年 |
利润总额 |
4019 |
净利润 |
3411 |
投资收益 |
646 |
营业利润 |
3985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35 |
2.2截止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22781 |
29635 |
年末总资产 |
545886 |
604245 |
年末存款余额 |
432248 |
471932 |
年末贷款余额 |
328575 |
374914 |
年末所有者权益 |
27750 |
36982 |
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24 |
净资产收益率 |
0.09 |
0.09 |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余额 |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
36737.0 |
2.一级资本净额 |
36737.0 |
3.资本净额 |
40432.88 |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
299366.55 |
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
298198.25 |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
1168.3 |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
0 |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
30238 |
7.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
329604.55 |
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11.15% |
9.一级资本充足率 |
11.15% |
10.资本充足率 |
12.27% |
2.4利润实现情况
本行2021年实现利润总额4019万元,同比增加536万元,增幅15.39%;缴纳当期所得税608万元;实现净利润3411万元,同比增加799万元,增幅30.59%。
2.5利润分配情况
经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本行2020年股利分配比例为9%,以2020年度末总股本1438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发放现金股金红利0.9元,共计分配股利1294.73万元。
2.6利润增长情况
本行2021年实现净利润3411万元,同比增加799万元;实现拨备前利润11717万元,同比增加3824万元。
2.7收益及成本指标情况
本行2021年百元贷款收息率6%,同比上升个百0.72分点;百元存款付息率1.9%,同比上升0.17个百分点。
2.8利差情况
本行2021年净利差2.76%,同比上升0.23个百分点;净息差2.95%,同比上升0.23个百分点。
2.9效益指标情况
本行2021年资产利润率0.59%,资本利润率10.54%,分别同比上升0.07个百分点、0.89个百分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3.1董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 |
1 |
陈洪海 |
男 |
董事长 |
2 |
廖永良 |
男 |
董事 |
3 |
陈炳娇 |
男 |
独立董事 |
4 |
金绪宜 |
男 |
董事 |
5 |
贺会友 |
男 |
董事 |
6 |
贺春华 |
男 |
董事 |
7 |
刘小刚 |
男 |
董事 |
8 |
郭华星 |
女 |
董事 |
3.2监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 |
1 |
龙剑勇 |
男 |
监事长 |
2 |
贺元艳 |
女 |
监事 |
3 |
郭聃 |
女 |
监事 |
4 |
刘友乐 |
男 |
监事 |
5 |
彭颜华 |
男 |
监事 |
3.3高级管理层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从业年限 |
1 |
陈洪海 |
男 |
董事长 |
24年 |
2 |
廖永良 |
男 |
行长 |
29年 |
3 |
陈英平 |
男 |
副行长 |
25年 |
4 |
龙剑勇 |
男 |
监事长 |
27年 |
4 |
张杰 |
男 |
副行长 |
14年 |
5 |
郭华星 |
男 |
董事会秘书 |
16年 |
6 |
贺元艳 |
女 |
审计部总经理 |
19年 |
7 |
金昭华 |
男 |
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
16年 |
8 |
刘光敏 |
女 |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
13年 |
3.4员工情况
至2021年年末,本行员工总数为163人,其中职员147人(含内部退养人员4人),代办员8人,劳务派遣工8人。
四、公司治理结构
4.1机构设置情况
4.1.1股东大会
本行制定了《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4.1.2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名。其中,内部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外部董事4名。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下设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提名与薪酬、审计、战略、三农、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4.1.3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名,外部监事2名。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4.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计划财务部、审计部、风险合规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4.1.5部门及分支机构情况
本行设有10个部室、1个事业部,下辖16个营业网点,其中1个营业部,15个支行。
4.2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5月20日,本行召开了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聘请律师进行了法律见证,对出席会议的股东进行了资格审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莲花农商银行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莲花农商银行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度工作思路及经营发展规划(草案)》、《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定向募股实施方案》、《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管理专项报告》、《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草案)》、《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草案)》等议案,并形成决议。
4.3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本行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包括董事会例会4次、临时董事会会议4次。其中,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贺春华与本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并形成决议。2021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一季度例会(第6次会议),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莲花县台莲宾馆有限公司与本行的关联交易,并形成决议;审议通过了《莲花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的议案》、《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四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四季度金融消费者投诉情况报告》、《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案防工作报告》、《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案件防控工作计划》、《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关于莲花农商银行闲置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并形成决议。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二季度例会(第7次会议),会议通报了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一季度业务经营情况和萍乡银保监分局对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上半年审慎监管会谈纪要;审议通过《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度工作思路及经营发展规划(草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定向募股实施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1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审计工作意见》、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草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管理专项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形成了决议。2021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1三季度例会(第8次会议),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江西润鑫实业有限公司与本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并形成了决议;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二0二一年二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并形成了决议。2021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萍乡市昌盛水泥厂有限公司与本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并形成了决议;审议并批准了刘晶与本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并形成了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联交易专项审议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和关于对公司治理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议案。2021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3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萍乡市昌盛水泥厂有限公司与本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并形成了决议。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四季度例会(第9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监管政策文件等;通报了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前十个月业务经营情况、萍乡银保监分局对本行现场检查意见书、人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对本行反洗钱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本行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审议通过了《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草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草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度定向募股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草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估报告》、审议通过《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2021—2023年)(草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后续跟踪审计报告》、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员工行为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报告》、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征信工作专项审计报告》、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三季度金融消费者投诉情况报告》、审议通过《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三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莲花农商银行202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形成决议。
4.4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本行监事会共召开会议5次。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共计审议《莲花农商银行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草案)》1个、《关于补选本行第二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的报告》(议案)、1个《关于补选本行第二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报告》(议案)1个、2个监督报告、5个专项审计报告和2个其他报告。2021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共计审议了8名董事、5名监事、2名高级管理层、2名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的履职监督报告及《莲花农商银行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莲花农商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2021年一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草案)》、《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意见》、《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三农金融服务情况报告》、《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工作思路及经营发展规化(草案)》、《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定向募股实施方案》、《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季度工作监督评价报告》;2021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莲花农商银行董事会2021年2-3季度工作的监督评价报告》、《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二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后续跟踪审计报告》及5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莲花农商银行董事会2021年三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议案、《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2021—2023年)(草案)》及4个审计报告,通报了萍乡银保监分局对本行现场检查意见书、人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对本行反洗钱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本行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4.5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年,独立董事陈炳娇,勤勉尽责,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挥自己专业特长,尽心尽力履行职责。通过出席会议、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保持与本行的沟通。参加了董事会会议,出席了股东大会,指导了审计、关联交易、风险管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的开展。独立董事认真研究会议议案,认真阅研会议材料和经营管理信息资料,积极收集有关议案的背景资料,深入细致审议各项议案,对本行董事变更、高管任职、高管薪酬、利润分配、重大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情况等,发表了工作意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不存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其他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五、股本变动情况
5.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0年末 |
本期增加 |
2021年末 |
股本 |
14386 |
0 |
14386 |
资本公积 |
0 |
0 |
0 |
盈余公积 |
2840 |
977 |
3817 |
一般风险准备 |
6895 |
1576 |
8471 |
未分配利润 |
3629 |
5788 |
9417 |
股东权益合计 |
27750 |
9232 |
36982 |
5.2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类型 |
2021年末股本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法人股 |
6980 |
48.52 |
非职工自然人股 |
4997 |
34.73 |
职工自然人股 |
2409 |
16.75 |
5.3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江西润鑫实业有限公司 |
1198.82 |
8.33 |
江西惠金集团有限公司 |
959.06 |
6.67 |
江西广兴物流有限公司 |
863.15 |
6 |
江西普惠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99.41 |
4.17 |
莲花县恒信工贸有限公司 |
599.41 |
4.17 |
萍乡市宏兴矿业贸易有限公司 |
599.41 |
4.17 |
萍乡市九州科技有限公司 |
578.00 |
4.02 |
莲花县鑫盛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
479.53 |
3.33 |
莲花县源森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
479.53 |
3.33 |
莲花县兴业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39.77 |
1.67 |
上栗县新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39.77 |
1.67 |
合计 |
6835.86 |
47.53 |
5.4关联交易情况(含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本净额为3673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374915万元。本公司对单个关联方最大授信余额为3000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8.17%,不超过10%;对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为15762.58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42.91%,不超过50%。2021年本公司共计发生关联交易78笔,授信金额13362.89万元,余额12987.47万元;重大关联交易10户11笔,贷款发生额9415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与商业银行关系 |
贷款发生额(万元) |
贷款余额(万元) |
借款日期 |
到期日期 |
占资本净额百分比 |
关联交易类型 |
1 |
萍乡市昌盛水泥厂有限公司 |
本行主要股东控制企业 |
3000 |
3000 |
2021-09-27 |
2024-09-20 |
8.17% |
重大关联 |
2 |
萍乡惠联塑编有限公司 |
本行主要股东控股企业 |
460 |
460 |
2021-12-22 |
2022-12-21 |
1.25% |
重大关联 |
3 |
萍乡市昌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
本行主要股东控股企业 |
100 |
100 |
2021-04-23 |
2024-04-22 |
0.27% |
重大关联 |
4 |
莲花宾馆有限公司 |
本行主要股东关联企业 |
360 |
360 |
2021-09-08 |
2022-09-07 |
0.98% |
重大关联 |
5 |
贺春华 |
本行董事 |
2000 |
2000 |
2021-07-19 |
2024-02-06 |
5.44% |
重大关联 |
6 |
贺会友 |
本行董事 |
980 |
980 |
2021-12-22 |
2022-12-21 |
2.67% |
重大关联 |
7 |
江西海潭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本行主要股东控股企业 |
440 |
440 |
2021-12-28 |
2022-12-23 |
1.20% |
重大关联 |
本行主要股东控股企业 |
480 |
480 |
2021-04-14 |
2023-04-13 |
1.30% |
重大关联 |
||
8 |
江西润鑫实业有限公司 |
本行主要股东 |
795 |
795 |
2021-07-19 |
2023-07-18 |
2.16% |
重大关联 |
9 |
莲花县台莲宾馆有限公司 |
本行监事持股企业 |
400 |
400 |
2021-03-19 |
2024-03-18 |
1.09% |
重大关联 |
10 |
刘晶 |
本行内部人的配偶 |
400 |
210 |
2021-09-10 |
2026-09-09 |
1.09% |
重大关联 |
合计 |
9415 |
9225 |
单位:万元
六、股权质押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底,本行股东总数381户,其中自然人股东369户,法人股东12户。总股本14385.89万元,其中自然人股本金7406.16万元,占总股本的51.48%,法人股本金6979.72万元,占总股本的48.52%。2021年年末本行股权共出质共5户,金额1883.58万元(其中股权质押冻结及登记数为1816.46万股、孳息67.12万股),占总股本的13.09%,本行前十大户股东中,有三户进行了股权质押,分别是:江西普惠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九州科技有限公司、萍乡市宏兴矿业贸易有限公司。
6.1前十大户股东股权出质情况
出质人 |
持股数额(万股) |
持股比例(%) |
质押数量(万股) |
质权人 |
江西润鑫实业有限公司 |
1198.82 |
8.33 |
0 |
|
江西惠金集团有限公司 |
959.06 |
6.67 |
0 |
|
江西广兴物流有限公司 |
863.15 |
6 |
0 |
|
江西普惠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99.41 |
4.17 |
546 |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莲花县恒信工贸有限公司 |
599.41 |
4.17 |
0 |
|
萍乡市宏兴矿业贸易有限公司 |
599.41 |
4.17 |
576.36 |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萍乡市九州科技有限公司 |
578 |
4.02 |
555.77 |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莲花县鑫盛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
479.53 |
3.33 |
0 |
|
莲花县源森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
479.53 |
3.33 |
0 |
|
莲花县兴业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39.77 |
1.67 |
0 |
|
上栗县新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39.77 |
1.67 |
0 |
|
合计 |
6835.86 |
47.53 |
1678.13 |
七、风险管理情况
7.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项目 |
2021年末 |
监管要求 |
资本充足率 |
12.27 |
≥10.5% |
流动性比例 |
50.75 |
≥25% |
不良贷款率 |
1.78 |
≤5% |
成本收入比率 |
34.32 |
≤35% |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
238.92 |
≥100% |
7.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行业种类 |
2021年末余额 |
占贷款总额比(%) |
批发和零售业 |
55846.22 |
14.9 |
制造业 |
31662.46 |
8.45 |
农、林、牧、渔业 |
159066.2 |
42.43 |
建筑业 |
9695 |
2.59 |
交通运输、邮政业 |
1160.41 |
0.31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4117 |
3.77 |
合计 |
271547.29 |
7.3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1年末余额 |
占比(%) |
正常 |
360981.64 |
96.28 |
关注 |
7253.05 |
1.93 |
次级 |
1629.95 |
0.44 |
可疑 |
5031.02 |
1.34 |
损失 |
18.53 |
0.01 |
7.4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数 |
贷款损失准备 |
16649.61 |
2862.55 |
4031.78 |
15480.38 |
7.5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质押式买入返售债券 |
5000 |
质押式买入返售贴现票据 |
0 |
合计 |
0 |
债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政策性银行债券 |
42238.04 |
地方公用企业债券 |
0 |
地方政府债券 |
1800 |
其他企业债券 |
0 |
合计 |
44038.04 |
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
129165.04 |
其中: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
144000 |
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利息调整 |
-1911.6 |
合计 |
142088.4 |
存放系统内款项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存放系统内款项 |
21109.38 |
其中: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 |
16109.38 |
存放省联社约期定期款项 |
5000 |
合计 |
21109.38 |
应收款项类投资及其他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1、应收款项类投资 |
0 |
其中:应收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 |
0 |
应收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 |
0 |
2、对省联社投资 |
30 |
合计 |
30 |
7.6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受疫情影响,叠加国内外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不良清收化解压力较大,但总行突破压力,强化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处置取得较好成效,整体呈下降趋势。2021末,本行表内不良贷款余额6679万元,较年初下降2877万元;本行表外不良贷款余额27560万元,表外不良收回3240万元,表外不良贷款现金收回率12.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不良贷款“双降”。
7.7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21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114.7万元,比上年减少2865.07万元,下降57.53%。
八、普惠金融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以服务乡村振兴、服务莲花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将履行社会责任与全行经营发展紧密结合,大力开展普惠金融服务工作,坚持为社会创造效益,为股东创造回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未来,在实践中追求企业与各方利益和谐发展。
8.1服务国家战略,助力乡村振兴。本行以担当“农村金融主力军”为己任,坚守支农支小定位,主动对接农业农村生产需求,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和优势产业发展。报告期内累计投放涉农贷款1175450.91 万元, 年末涉农贷款余额182651.96 万元,较年初净增 2140.79 万元,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01309.53 万元,较年初净增8925.57 万元,增9.66 %。 报告期内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1697户、金额15353.91万元,年末余额693户,金额3060.27 万元。推进农村地区整村授信,2021年已验收22个行政村,累计验收57个行政村,预验收40个行政村,提高了普惠金融覆盖面、可得性 和便利度。同时,为满足涉农客户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更好助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居民的金融服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2021年12月末,本行已发放乡村振兴主题卡1273张,后续本行将继续加大乡村振兴主题卡发行力度,依托乡村振兴主题卡专属权益,持续为农村客户减费让利。
8.2聚焦实体经济,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本行坚定回归本源,用心服务实体经济,在扩大信贷总量的同时,稳步调优信贷结构,压降房地产贷款占比,将信贷资源向涉农小微、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配置。截止2021年年末,本行小微企业贷款197649.29 万元,较年初下降1731.29 万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773户,较年初 增长109 户;余额101458.35万元,较年初增加13148.96万元,小微企业“两增两控”目标全面完成。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信贷客户,继续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并采取阶段性降息、调整还款方式等帮扶措施。2021 年累计为小微企业办理展期、续贷 108笔,金额 26695万元。
8.3践行普惠金融初心,持续推动普惠金融进万家活动。结合实际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进万家活动,2021年本行已累计完成400余场普惠金融进万家活动,进一步下沉了农商银行的服务重心,坚定了农商银行支农支小定力,提升了农商银行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有效助力了乡村振兴。活动期间,全行累计发放宣传折页、深入社区、校园、企业、农贸市场等地普及金融教育知识达1万余人次。
8.4推进村村通效能提升,优化农村移动支付环境。一是制定普惠金融站点考核方案。本行在上年由村村通服务点改造升级为普惠型站点的基础上进行按季度回访考核,提升和巩固普惠金融站点支付场景建设效果。把具有农商银行特色的综合普惠金融服务站点融入百福生活圈,打造为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的示范区,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二是找准市场,布局到位。本行按照“抓大不放小”原则,升级打造了91个人流大、业务多的村级服务站为普惠金融服务站,进一步夯实农村市场服务基础,同时也积极引导其他业务量少的普惠金融服务站提升服务效能,引进新的普惠金融服务站,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站参与度、认可度,有力缓解了农村边远地区金融服务盲区现象。
8.5积极布局百福应用场景建设,搭建异业联盟平台,不断提升客户金融服务满意度。一是与本县汽车美容、美容美发、餐饮行业龙头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吸纳商户进驻本行百福生活圈,搭建了银行-商户的异业联盟,与合作商户不断让利客户,让客户得到了切实优惠。本行与莲花县最大的超市进行洽谈合作,场景已搭建成功,日均交易1万余笔;二是结合省联社、人行、银联等机构宣传推广了惠生活活动,为优质商超、村村通优质商户开通了消费立减优惠活动。
九、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2021年,本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积极应对及防范各类风险。一是优化全面风险管理架构。本行实行独立、集中、垂直的风险管理模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由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业务条线部门、风险合规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组成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二是健全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结合最新监管要求和本行实际,先后拟定了年度内控案防工作规划,出台《莲花农商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莲花农商银行“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三是着力提升风险管控技术手段。 本行根据风险偏好,导入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 性风险、声誉风险等主要风险的容忍度管理,规范各类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测、预警、报告程序,提升风险管理的主动性与前瞻性。组织对新业务、新产品开展风险评估,定期开展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压力测试。
9.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依据《章程》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等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此外,本行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管理层设立了风险合规部,专门从事本行的风险检测和管理,风险监控能力较强。制定了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考核制度、审贷分离、贷款分级审批制度、不良贷款监测和考核暂行管理办法、信贷业务工作尽职免责及问责管理办法、计算机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结算、清算等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违规扣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风险管理规章制度。针对贷款以外其他资产(主要是存放同业款项和重空、有价单证),明确了管理部门和人员,实行了较严格的管理。严格按银保监部门的要求,实行了贷款以外其他资产的风险分类制度。实行了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单独考核的风险管理体制,把风险管理贯穿于员工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
9.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的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本行依据省联社“三个维度、五个层次、十大机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始终把本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总行各职能部门和各经营网点为第一道防线,风险合规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审计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9.3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征信查询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9.4 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根据《2021年省联社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本行制定了《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审计工作意见》,明确了2021年本行的审计计划立项和具体实施时间安排,全年审计项目立项21个,分别为关联交易、案件防控、信贷管理、柜面业务风险、员工行为、消费者保护权益、征信管理、后续跟踪、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兑付、呆账核销、重大事项报告专项审计及23人次经济责任审计。
9.5信用风险状况
9.5.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信贷业务、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三部分;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方面,一是建立了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二是加强对分支机构资产质量考核和风险责任人制度;三是在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措施。
9.5.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及非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以揭示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同时本行对非信贷资产也实行五级分类管理,将各项风险资产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9.5.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
本行坚持以“立足县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市场定位,重点满足“三农”及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的信贷资金需求,大力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大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贷款分布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零售业、农林牧渔业和个人贷款等方面。报告期内2021年末涉农贷款余额182651.96万元,占48.72%,较年初上升了2140.79万元;中小企业贷款余额90409.46万元,较年初上升了2270.29万元。
9.5.4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末,本行共有16个经营网点,2021年12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5918万元,较年初下降1731.29万元,小微企业贷款客户数1791户,较年初净增66户,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水平为6.9%,较2020年下降了0.03个百分点。
9.5.5信用风险集中程度
授信集中度较为合理,符合监管要求比例。至2021年12月末,本行单一客户关联度为7.42%,较年初下降0.39个百分点;全部关联度38.98%,较年初上升4.36个百分点,均未超过监管要求比例。
9.5.6资产收益率情况。至2021年12月末,本行资产利润率0.59%
较上年上升0.07个百分点;资本利润率10.54%,较上年上升0.89个百分点。
9.6流动性风险状况
(1)流动性比例符合监管要求。2021年12月末,本行流动性比例为50.75%,较年初上升5.26个百分点。
(2)本行2021年12月末,核心负债依存度为67.26%,较年初上升4.92个百分点;流动性缺口率为20.36%,较年初上升12.19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率7.46%,较年初下降3.16个百分点,均符合监管要求;
(3)本行2021年12月末存贷比例为79.44%,较年初上升3.42个百分点。
9.7市场风险状况
本行没有对外投资及外汇业务,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零。
9.8操作风险状况
本行制定了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考核制度、审贷分离、贷款分级审批制度、计算机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结算、清算等业务操作规程、关联交易审核报告等风险管理规章制度。针对贷款以外其他资产(主要是存放同业款项和重空、有价单证),明确了管理部门和人员,实行了较严格的管理。严格按银监部门的要求,实行了贷款以外其他资产的风险分类制度。实行了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单独考核的风险管理体制,把风险管理贯穿于员工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同时不断完善审计制度,加强对各项业务的审计与风险排查,切实加强各项风险防患意识。
9.9同业竞争风险
目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行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银行金融机构都面临诸如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挑战。
针对越来越激烈的同业竞争风险,本行力图通过建立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调整营销策略,合理确定市场定位,寻找市场空缺,加强服务手段创新,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培养并逐渐扩大基本客户群,稳定优质客户群,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继续加强业已形成的规模和机构网点优势,保持在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情况
10.1金融消费者保护战略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做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既有利于规范金融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也有利于培养客户对金融机构的忠诚度。一是要强化思想意识,构建组织保障体系。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处理流程,规定处理时限,建立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充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强化员工责任意识,将责任具体落实到岗到人,实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网点考核和个人绩效挂钧,对零投诉给予定期通报表扬、考核加分等措施激励,对受到投诉和处置不力者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三是要强化技能培训,提升调解处理能力。开展全员培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强化服务意识,提升调解处理能力和技巧;四是要强化知识宣传,深化预防为先理念。通过网点LED、电视网络传媒、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满足不同群众受教需求,提高消费群体依法维权意识。同时对外公布投诉渠道和处置流程,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10.2金融消费者保护实施情况
2021年,本行全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一年来,未出现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也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及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工作成效明显。
2021年,本行共收到客户投诉2笔。其中业务类投诉2笔。对于收到的投诉,本行工作人员均能及时进行处理,并得到了投诉人的理解,投诉人对于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在今后的工作中,本行也将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从思想上突出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范畴,提高投诉处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推行优质服务,避免同类型投诉的发生。
十一、案防管理实施情况
11.1案防工作组织
本行严格按照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要求,按照“双线”风险防控责任制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案防责任,莲花农商银行承担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董事会承担风险防控的最终责任,监事会承担本机构内部监督责任,辖内各机构负责人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实施本机构的风险管理;以本行风险合规部作为案防工作牵头部门,并设置风险合规岗负责案防工作。各前、中、后台职能部门、各经营机构依据权责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将案防工作纳入年度管理考核,对出现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制,提高案防内控和风险管理在经营绩效考核中的比重。
11.2制度及质量控制
本行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业务部门发起制定业务制度和办法,确保所制定的业务制度和办法覆盖全部业务流程,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员工理解掌握制度并明晰违规应当承担的责任。2021年本行共制定、修订了《莲花农商银行“助保贷”贷款实施细则(试行)》、《莲花农商银行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莲花农商银行现金清分管理办法》等56个制度。同时本行积极完善信息科技系统,确保信贷系统、个人业务系统运行正常,提高技防能力。本行明确规定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民间借贷、不得充当资金掮客、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在工商企业兼职、不得参与非法融资或非法集资等作为禁止性行为。
11.3案防工作执行
本行各层级案防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匹配的能力、经验和专业素质,本行制定了合规及案防教育规划和重点业务培训计划及方案,为案防管理人员提供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并建立配套的培训考核机制,与员工岗位、待遇、职务晋升等挂钩。一是本行2021年开展“合规整治提升”活动,对监管政策、在用制度进行了学习,并组织了考试。二是本行分别于2021年4月、10月,组织对各网点、部室进行了信贷法律、案防培训,由本行外部法律顾问郭波律师及风险合规部就法律实务、案防知识进行了讲解。三是开展了案件集中清理活动,2021年9月自查查出以前年度三类案件1例,即莲花农商银行贷款客户贺造群因骗取贷款罪被判刑的案件,10月案件审结。四是开展了案件风险排查。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考试、检查,从思想源头构筑起员工“不愿违”的自律机制,让合规观念和意识渗透到全行员工的血液中,渗透到每个岗位、每个业务操作环节中,营造“重操守、讲合规、促案防”的良好氛围,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11.4监督与检查
2021年,本行对辖内16个营业网点开展了稽核检查,检查项目包括:柜面操作风险专项审计和反洗钱专项审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员工行为风险排查、案件防控、信贷管理专项审计等。 2021年本行内审部门较充分地发挥了内部审计稽核的监督作用,全年未出现经济案件。
11.5考核与问责
2021年,本行认真落实案防的各项工作制度,对于各项检查反映的问题,本行要求责任单位建立了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各业务条线及时跟进、督导、反馈,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2021年,共计问责累计问责219人次,其中:开除1人;警告处分2人,通报批评28人次;书面检查20人次;积分扣罚6人次;经济处罚162人次、金额5.315万元。
十二、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一是本行制定了《莲花农商银行关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充足率建立有效资本补充机制的方案》,将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二是不断优化资产结构,缩减高资本消耗业务,积极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实现本行经营战略转型。三是启动定向募股工作。2021年,萍乡银保监分局批复了《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募股方案》。
十三、薪酬管理
本行制定了与本行发展战略、业务发展等相结合的薪酬政策。按照收入与风险匹配、长期与短期协调一致原则,建立健全具有市场竞争力、与业绩相匹配且兼顾内部公平的薪酬管理体系。
13.1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根据本行章程等制度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行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的政策设计,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高级管理层成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审议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督薪酬方案实施,审议高级管理层成员绩效考核意见、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向董事会提供完善建议等。
管理层组织实施董事会薪酬管理方面的决议,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事项的落实,审计、风险合规、计划财务等部门参与并监督薪酬机制的执行和完善性反馈。审计部门对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报告董事会。
13.2科学制定考核指标
13.2.1.健全指标体系,逐层分解落实。本行制定了 2021 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较全面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合规经营、资产质量、业务发展、经营效益、内控管理等,并将这些任务指标落实到相关条线部门,由各相关部门分解到支行,支行再分解到每一位员工。
13.2.2.突出合规引领和稳健经营原则。考核指标对风险管控和合规经营都设置了相应分值,如:风险管控实行倒扣分制,当支行出现违规违纪现象时,总行将对其行为按次进行扣分,最高扣分达到 100 分,其风险权重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以上分值设立情况充分说明本行对合规经营、风险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
13.2.3.充分考虑资产期限及风险延期暴露等因素。在绩效考核中本行设置了“贷款到期收回率”“应收利息收回率”指标,同时设置了“到期贷款未收回扣罚”“应收利息未收回扣罚”“贷款丧失诉讼时效扣罚”,此三项均扣罚到个人,待贷款恢复正常或收回欠息后,才予以返还。
13.2.4.城区、农村机构实行差异化考核。在考核任务分配上,根据支行所处地理位置以及业务侧重点的不同,对城区支行和农村支行设置了不同的考核任务,并根据距离城区远近,对农村支行给予了不同金额的地差绩效。
13.2.5.规范设置各项考核指标。本行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外没有设定临时性考核指标,没有设定单纯以市场份额或市场排名为要求的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没有层层加码。对业务激励合理适度,不存在导致不规范经营的情况。
13.3不断完善考核机制
13.3.1.加强绩效考核管理。本行绩效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均按照本行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制定,由计划财务部负责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组织实施和质量控制;建立了规范的绩效考核管理流程,考核指标和考核实施过程公开透明,每月对考核结果均在内网中进行了公示,并按季度进行了通报。每位员工随时可以通过绩效考核系统查看当前工作业绩、当月绩效工资组成情况及结果。本行不定期对支行进行走访,召开绩效考核交流座谈会,听取员工对绩效考核的看法及建议,现场解答员工对于绩效考核的疑问,对问题较为突出且不合理的方面进行适时调整,年末由审计部门对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审计。
13.3.2.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本行每月将考核结果在内网中进行了公示,每季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各支行关注业务完成进度,及时调整工作重心;绩效考核结果也会运用到等级评定、资源分配等方面。
13.4薪酬延期支付情况和非现金薪酬及因故扣回情况
本行薪酬支付期限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时期保持一致。本行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为 50%,延期支付期限为 3 年,关键岗位人员比例为40%,延期支付期限为 3 年,延期支付遵循等分原则。本行制定《莲花农商银行信贷业务工作尽职免责及不良贷款问责暂行办法》,对重大风险贷款认定责任后,实行扣罚和追责。
2021年度,本行未出现因故扣回薪酬情况。
13.5年度薪酬总量、受益人及薪酬结构分布
按照监管部门及省联社指导意见,本年度职工薪酬总额2820万元,其中,领导班子成员薪酬245.28万元,一般合同制员工薪酬2435.49万元,内退员工薪酬15.5万元,劳务派遣人员薪酬53.10万元。本年度本行未发放非现金薪酬。
13.6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薪酬信息
2021年,本行根据《莲花农商银行薪酬管理办法》、《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绩效薪酬管理办法》、《莲花农商银行2021年费用管理办法》,董事会决定对外部独立董、监事计发2021年董事、监事费0.96万元,无其他薪酬。本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薪酬按照以上办法和银行保险业监管部门规定,经省联社进行业绩考核后确定全行工资总额,再按照员工董、监事薪酬系数及标准进行考核兑现,省联社按全省行业平均水平确定本行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监事长薪酬标准。
13.7薪酬方案的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为实现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正向激励作用,促进本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江西农商银行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农商银行实际,制定了《莲花农商银行薪酬管理办法》。
十四、重要事项
14.1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4.2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14.3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14.4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财务报告
本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注册会计师胡琳、徐炳印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赣惠普内审字[2022]第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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