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农商银行关于召开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南昌农商银行关于召开第二十三次
股东大会的公告
经南昌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决定于2024年6月4日召开本行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4年6月4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南昌农商银行总行办公大楼三楼大会议室(南昌市洪都北大道555号)。
二、会议议程
1.审议《授权董事会处置南昌农商银行持有江西省联社股金》的议案;
2.审议《南昌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的议案;
3.审议《南昌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的议案;
4.审议《南昌农商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基本制度》的议案;
5.审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本行开展相关审计项目》的议案;
6.审议《南昌农商银行股权质押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议案;
7.学习《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10个文件。
三、会议出席人员
1.2024年5月13日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行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任的法律顾问。
四、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登记账户卡、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登记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需另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15-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南昌农商银行办公大楼10楼前台(南昌市洪都北大道555号),联系人:杜女士,电话:0791-88597208。
五、其他事项
(一)本行不接受股东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相关费用自理。
(四)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形式,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南昌农商银行
2024年5月13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南昌农商银行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表决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授权董事会处置南昌农商银行持有江西省联社股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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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昌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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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昌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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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昌农商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基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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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本行开展相关审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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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昌农商银行股权质押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
注:1.以上表决意向,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其一划“√”,委托人如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名。3.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大写):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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