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实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优惠减免的公告
关于继续实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优惠减免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切实降低小微主体经营成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我行积极响应行业协会鼓励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议,自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服务项目继续实行优惠减免,同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具体如下:
一、银行账户开户手续费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我行开立的首个(或指定一个)单位结算账户手续费实行优惠,优惠后价格不高于公示价格5折。
二、银行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三、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
1.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的单笔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对公本行转账汇款手续费。
2.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的单笔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对公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通过柜台渠道办理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按照不高于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
四、电子银行服务收费
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立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年费和管理费。
五、认证工具服务年费和工本费
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安全认证工具“数字证书USBKey”服务年费和工本费,“支付密码器”工本费不高于成本价收取。
六、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降低对商户的收单服务费,将本行发卡行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最新规定实行9折优惠。
如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敬请垂询南昌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客服热线9626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