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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农商银行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7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本行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赣州弘富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注册会计师付筱娟和龚霞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宁都农商银行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宁都农商银行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基本情况

  1.1 法定中文名称: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都农商银行,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 NINGDU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1.2 法定代表人:吴学奇。

  1.3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玖仟壹佰贰拾柒万叁仟贰佰陆拾元整。

  1.4 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宁都县梅江镇城南一路1号。邮政编码:342800,联系电话(传真):0797-6820255。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6年6月30日。

  1.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1.6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0MA35JG9523;金融许可证号:B0963H336070001。

  二、主要业务数据

  2025年,在省行党委和赣州辖区党组的正确领导,监管部门的悉心指导,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社会各界人士及各位股东的大力支持下,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为牵引,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始终践行“八行战略”,努力提升“五大能力”,扎实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提质效等工作,经营发展稳中有进,核心指标表现稳健。2025年各项资产总计245.54亿元,负债总计225.9亿元,所有者权益19.64亿元,全行实现各项收入8.97亿元,实现税后利润2.31亿元,人均利润70.38万元。

  2.1 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营业利润

28109.9

营业外收支净额

-24.33

投资收益

10390.7

利润总额

28085.57

净利润

23085.57

  2.2截止报告期末前二年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5年

营业收入

91587

89655

营业支出

65217

61545

年末总资产

2263717

2455388

年末存款余额

1943917

2118702

年末贷款余额

1173505

1254270

年末所有者权益

181626

196378

每股收益(元/股)

0.73

0.79

净资产收益率

12.35

12.21

每股净资产

6.24

6.74

资本利润率

12.35

12.21

资产利润率

0.97

0.98

成本收入比

30.05

30.02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5年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95745.93

2.一级资本净额

195745.93

3.资本净额

210363.79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1184046.98

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1180684.50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3362.48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0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08637.50

7.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1292684.48

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5.14%

9.一级资本充足率

15.14%

10.资本充足率

16.27%

  2.4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5年,本行实现账面净利润23086万元。2024年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节余76641万元,减去2025年其他来源轧差补亏借方余额5066万元(调整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汇缴补差等)后为71575万元,因此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94661万元。

  三、公司治理情况

  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本行稳健经营,切实保护存款人及股东合法权益,本行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构建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核心主体的组织架构,形成了“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运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行使最高决策权;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对本行的经营管理承担最终责任;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依法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本行利益及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享有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等法定权利;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监事会监督,依法组织并实施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由此,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决策系统、以高级管理层为核心的执行系统、以监事会为核心的监督系统相互协同、互为制衡,共同构建起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相互约束的治理机制,为全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3.1党委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2025年,本行党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党委书记1人、纪委书记1人、其他党委委员3人。党员174名,其中在岗115名,下设23个党支部。完成了党建入章,明确了党委在公司的法定地位。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党委研究讨论前置程序实施细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党委集体决策制度》,党委决策和参与决策的履职边界明晰。

  党委会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简历

1

吴学奇

党委书记

汉族,1978年11月出生,江西崇义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1996年9月参加工作。

2

侯乐乾

党委委员

汉族,1976年8月出生,江西兴国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2001年11月参加工作。

3

胡婧

党委委员

汉族,1988年10月出生,江西赣州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7月参加工作。

4

陈贻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汉族,1985年2月出生,江西赣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2005年7月参加工作。

5

邱能文

党委委员

汉族,1985年8月出生,江西宁都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参加工作。

6

刘罗腾

党委委员

汉族,1986年7月出生,江西宁都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0年4月参加工作。

  备注:邱能文于2025年11月5日调省行赣州辖区党组综合工作部,陈贻龙于2025年11月17日调广昌农商银行,刘罗腾2025年11月12日起任宁都农商银行党委委员。

  2025年度,本行党委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紧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工作主线,切实履行以下职责:一是监督保障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行全面贯彻实施;二是支持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三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并参与本行重大问题决策;四是通过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统筹领导本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设。

  3.2 股东会召开情况

  本行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2025年度,共召开股东会1次。会前20天在省级报刊刊登会议公告,确保股东能够充分、及时得到关于股东会召开的日期、地点和议程的信息,以及股东会决议的议题信息,会议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2025年6月26日,召开了本行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贷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信贷工作计划的报告(草案)》《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务收支预算的报告(草案)》《关于对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管层及其成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员工薪酬和高管薪酬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宁都农商银行章程修订议案》《宁都农商银行2025-2027年资本规划》》《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三农委员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等15个议案。

  3.3 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3.3.1董事会的构成

  本行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2名,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2名。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与薪酬、三农、普惠金融、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董事会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简历

备注

1

吴学奇

董事长

汉族,1978年11月出生,江西崇义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1996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本行董事长。

2

侯乐乾

董事

汉族,1976年8月出生,江西兴国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2001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本行行长。

3

李洪

董事

汉族,1969年12月出生,江西于都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赣州农商银行资深管理专家。

履职止2025年6月。

4

肖莉

职工  董事

汉族,1990年6月出生,江西宁都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取得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资格证,助理会计师职称。现任本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自2025年9月1日起履职

5

黎晓宇

独立  董事

汉族,1978年11月出生,江西宁都人,本科学历,取得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2005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江西赣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6

朱永平

独立

董事

汉族,1993年3月出生,江西瑞金人,本科学历,取得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2017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大湾区创新中心合伙人。

7

李晔

董事会秘书

汉族,1974年11月出生,江西宁都人,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称职,1996年8月参加工作。

  3.3.2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本行共召开董事会8次,听取和审议了 《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三农委员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操作风险总体情况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案防管理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主要股东评价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贷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信贷工作计划的报告(草案)》《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务收支预算的报告(草案)》《关于对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管层及其成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员工薪酬和高管薪酬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宁都农商银行章程修订议案》《宁都农商银行2025-2027年资本管理规划》《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宁都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宁都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侯选人的议案》《宁都农商银行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侯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宁都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侯乐乾同志为宁都农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胡婧同志为宁都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邱能文同志为宁都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李晔同志为宁都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宁都农商银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宁都农商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宁都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修订)》等77个议案。

  3.4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3.4.1董事出席会议及履职情况

  2025年度5名董事均本人出席了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情况。

  吴学奇、侯乐乾、黎晓宇、朱永平等4人出席了8次董事会,分别为2025年1月26日、3月24日、5月28日、6月25日、6月26日、8月19日、10月23日、11月28日。李洪出席了4次董事,分别为2025年1月26日、3月24日、5月28日、6月25日;肖莉出席了2次董事会,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11月28日。

  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董事长吴学奇参加了26次专门委员会,董事侯乐乾参加了26次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黎晓宇参加了23次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朱永平参加了3次专门委员会,均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情况。

  2025年,本行董事会董事积极履职,全程参与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董事均细致审阅会议文件资料,主动调研了解相关情况;会上,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汇报,逐一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交流。

  董事依托自身专业背景与领域优势,围绕经营决策、制度建设等关键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切实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全体董事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查阅公司内部文件、月度经营信息、每周简报等资料,及时掌握公司核心运营动态及外部行业发展趋势;非职工董事亦通过电邮、电话等多种沟通渠道,与公司保持常态化联系,构建起高效顺畅的良性沟通机制,确保决策与执行双向衔接、协同落地。

  3.4.2重大事项履职情况

  2025年,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本行《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重大事项逐项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独立作出判断、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2025年经营计划。董事会对2025年业务经营计划进行全面审议,认定该计划制定科学、架构合理,贴合当前宏观经济发展实际,其中涉农贷款、小微贷款相关规划严格契合监管部门要求,为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落地奠定坚实基础。

  2.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真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方案既符合监管部门各项规定,助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又充分兼顾投资者投资回报需求;同时,分配方案保障本行2025年资本充足率达标,满足监管硬性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董事、高管人员委任及薪酬事项。严格依照《公司法》及本行《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对绩效薪酬考核方案开展专项审议。认定该方案指标设计逻辑严谨、考核方法科学规范,既能精准匹配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又能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与激励机制完善提供重要依据。

  4.年报工作履职情况。在2024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议阶段,董事提前审阅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完成前置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机构就审计重大问题深度沟通、协同整改;认真听取管理层年度经营管理情况专项汇报,全面审议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5.风险内控制度履职情况。董事会聚焦公司风险防控与内控建设,审议通过《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操作风险管理总体情况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经审议,认定宁都农商银行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始终坚持“业务发展、内控优先”经营理念,持续完善细化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与操作流程,加大内控制度执行不力、违规操作行为的处罚力度,三道防线环环相扣,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

  7.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履职。董事会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会议文件资料、董事履职记录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认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全程符合《公司法》《章程》相关规定;会议文件完备详实、相关信息资料充分详实,董事履职勤勉尽责,无任何违反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定的情形。

  3.4.3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黎晓宇:2025年1月26日关于《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报告》独立意见;5月28日《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员工薪酬和高管薪酬的报告》独立意见;6月25日《宁都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侯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宁都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侯乐乾同志为宁都农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胡婧同志为宁都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邱能文同志为宁都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李晔同志为宁都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宁都农商银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独立意见;10月23日《关于邱能文同志辞去宁都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独立意见;11月28日《关于聘任刘罗腾同志为宁都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宁都县晟达商砼有限公司关联授信有关事项的报告》。

  独立董事朱永平:2025年1月26日关于《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报告》独立意见;5月28日《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员工薪酬和高管薪酬的报告》独立意见;6月25日《宁都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侯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宁都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侯乐乾同志为宁都农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胡婧同志为宁都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邱能文同志为宁都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李晔同志为宁都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宁都农商银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独立意见;10月23日《关于邱能文同志辞去宁都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独立意见;11月28日《关于聘任刘罗腾同志为宁都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宁都县晟达商砼有限公司关联授信有关事项的报告》。

  2025年独立董事未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3.5 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3.5.1监事会的组成

  本行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本行职工监事2人,外部监事(含股东监事)3人。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监事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任职

简历

备注

1

陈贻龙

监事长

汉族,江西赣县人,198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2005年7月参加工作。

2

罗斌

职工  监事

汉族,江西宁都人,198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职称,取得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2009年4月参加工作。

3

刘 斐

外部  监事

汉族,江西兴国人,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1998年8月参加工作,现为兴国农商银行资深专员。

履职止2025年6月

4

廖金荣

外部  监事

汉族,江西宁都人,1986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2006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江西众立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5

张雪冬

外部  监事

汉族,江西宁都人,1978年1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共党员,2007年参加工作,现为宁都县兴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6

陈焕垚

股东 监事

汉族,1977年3月出生,江西信丰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1996年5月参加工作,现任赣州农商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资深专员职级)

自2025年6月始履职

  3.5.2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宁都农商银行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操作风险总体情况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案防管理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主要股东评价报告》《宁都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贷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信贷工作计划的报告(草案)》《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务收支预算的报告(草案)》《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2025年上半年风险限额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风险偏好陈述书》《宁都农商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宁都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宁都农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宁都农商银行员工行为细则》等47个议案和报告。

  3.6监事年度履职情况

  3.6.1监事出席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监事会监事均本人出席了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情况。陈贻龙、罗斌、廖金荣、张雪冬4人均出席了7次监事会,分别为2025年1月26日、3月25日、5月28日、6月25日、6月26日、9月25日、11月28日;刘斐出席了4次监事会,分别为2025年1月26日、3月25日、5月28日、6月25日;陈焕垚出席了3次监事会,分别为2025年6月26日、9月25日、11月28日。

  2025年,监事会全体监事积极出席股东会及监事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与风险管理动态;会上详细听取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汇报,审慎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提出合理化建议与意见,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体监事通过阅读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的内部文件、月度信息、每周简报等资料,及时掌握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与风险管理情况及外部相关动态。非职工监事亦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常态化沟通,形成了高效、良性的互动机制。

  3.6.2监事重要事项履职情况

  2025年度,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本行《章程》相关规定,监事会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发表监督意见,作出独立判断,并提出建设性建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一是在审议董事会提案过程中,充分发表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

  二是对董事会与经营层在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实施科学授权授信、建立灵活经营机制、促进全行转型发展、优化服务功能、提升企业形象等方面作出的重大决策,监事会均积极参与、建言献策,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三是深入基层一线,围绕业务发展、风险防控、员工行为规范等重点领域开展调研,为董事会决策与经营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依据;四是加强对本行重大财务决策及其执行情况、会计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财务合规与制度落地;五是督促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推动风险管理部门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状况开展自评估,深入分析存在问题与潜在风险,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管控建议与改进措施。

  3.6.3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外部监事廖金荣:2025年1月26日审议《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2-2023年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兑现的报告》等4个议案及报告,均发表同意意见;3月25日审议《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操作风险总体情况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案防管理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员工绩效薪酬(第1次)延期支付兑现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等10个报告,均发表同意意见;5月28日审议《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贷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信贷工作计划的报告(草案)》《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务收支预算的报告(草案)》《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章程修订的议案》《宁都农商银行2025-2027年资本管理规划》《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风险限额管理评估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等10个报告,均发表同意意见;6月25日审议《宁都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宁都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侯选人的议案》《宁都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费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修订)等5个议案及报告,均发表同意意见;9月25日审议《宁都农商银行2025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2025年上半年风险限额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风险偏好陈述书》《宁都农商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等13个报告及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11月28日审议《宁都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2025-2027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战略规划》《宁都农商银行高级管理层金融消保工作情况报告》《宁都农商银行董事会关于2025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宁都晟达商砼有限公司关联授信有关事项的报告》等5个报告及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外部监事张雪冬:2025年1月26日审议《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2-2023年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兑现的报告》等4个议案及报告,均发表同意意见;3月25日审议《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操作风险总体情况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案防管理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员工绩效薪酬(第1次)延期支付兑现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等10个报告,均发表同意意见;5月28日审议《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贷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信贷工作计划的报告(草案)》《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务收支预算的报告(草案)》《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章程修订的议案》《宁都农商银行2025-2027年资本管理规划》《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风险限额管理评估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等10个报告,均发表同意意见;6月25日审议《宁都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宁都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侯选人的议案》《宁都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费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修订)等5个议案及报告,均发表同意意见;9月25日审议《宁都农商银行2025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2025年上半年风险限额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风险偏好陈述书》《宁都农商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等13个报告及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11月28日审议《宁都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宁都农商银行2025-2027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战略规划》《宁都农商银行高级管理层金融消保工作情况报告》《宁都农商银行董事会关于2025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宁都晟达商砼有限公司关联授信有关事项的报告》等5个报告及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3.7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共设有行长1人、副行长2人、董事会秘书1人、审计部、财务会计部、合规部负责人各1人,辖内支行(含营业部)负责人34人。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业务,能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有效组织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高级管理层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从业

年限

任职资格及核准文号

简历

1

侯乐乾

行长

24

获得监管的核准 (赣市金监复[2024]105号)

汉族,1976年8月出生,江西兴国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2001年11月参加工作。

2

胡婧

副行长

11

获得监管的核准(赣市金监复[2024]128号)

汉族,1988年10月出生,江西赣州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7月参加工作。

3

邱能文

副行长

12

获得监管的核准(赣市银保监复[2022]20号)

汉族,江西宁都人,198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参加工作。

  备注:邱能文于2025年11月5日调省行赣州辖区党组综合工作部。

  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完成年度经营目标。行长依照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主持本行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本行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本行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

  3.8 总行部门设置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并结合本行实际,总行机关设置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审计部(党风行风监督室)、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部、授信评审部、财务会计部、运营管理部、业务拓展部、法律合规部、网络金融部、安全保卫部。设置2个事业部,分别为:金融市场事业部、清收事业部。

  3.9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下辖34个营业网点,具体为:1个营业部,33个支行。营业网点遍布宁都城乡,是宁都县机构网点最多、客户资源最广、业务规模最大的地方银行机构。

  3.10员工基本情况

  2025年末,全行在岗员工328人。按受教育程度分:研究生4人,本科202人,专科及以下121人,中级职称2人,助理职称55人。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填列)

2025年末

股本

29127

0

29127

资本公积

5721

0

5721

其他综合收益

4135

-938

3197

盈余公积

24337

0

24337

一般风险准备

39335

0

39335

未分配利润

78971

15689

94660

股东权益合计

181626

14751

196377

  4.2 股东类别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类型

2025年末股本数

占总股本比例(%)

法人股

7894

27.1

非职工自然人股

16235

55.74

职工自然人股

4998

17.16

  4.3 最大十户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84.36

9.56

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11.02

7.59

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21.41

7.28

上海泓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59.42

1.58

廖长生

275.02

0.94

孙康敏

241.41

0.83

温小洪

205.8

0.71

温秋华

177.69

0.61

江西普惠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3.14

0.53

刘芳

145.85

0.5

  4.4 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股

主要股东

持股份额

实际控制人

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84.36

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11.02

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21.41

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2.92

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侯乐乾

0.53

侯乐乾

肖莉

7.22

肖莉

李晔

40.04

李晔

陈贻龙

15.15

陈贻龙

罗斌

6.99

罗斌

邱能文

7.01

邱能文

邓红平

27.48

邓红平

黄立群

5.19

黄立群

谢寅霞

12.68

谢寅霞

  4.5 报告期内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股东

对该主要股东所在集团内单个主体的最高授信余额

对该集团合计授信余额(仅指非本行员工)

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0

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0

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0

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0

侯乐乾

0

0

肖莉

0

0

李晔

0

0

陈贻龙

0

0

罗斌

0

0

邱能文

0

0

邓红平

65

0

黄立群

0

0

谢寅霞

0

0

  4.6股权出质情况

  4.6.1股权出质基本情况

  2025年末出质股东户数14户,占本行股东总户数的0.31%,已出质股金金额567万元,占本行股本总额的1.95%(含孳息);其中以股权质押反担保方式出质户数为0户、金额0万元,在其他农商银行出质14户、金额567万元,无在其他银行出质情况。

  4.6.2主要股东出质股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股东

持股份额

出质份额

出质份额占持股份额比例

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84.36

0

0

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11.02

0

0

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21.41

0

0

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2.92

0

0

侯乐乾

0.53

0

0

肖莉

7.22

0

0

李晔

40.04

0

0

陈贻龙

15.15

0

0

罗斌

6.99

0

0

邱能文

7.01

0

0

邓红平

27.48

0

0

黄立群

5.19

0

0

谢寅霞

12.68

0

0

  4.6.3 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共有冻结的股东5户,金额为30319元,冻结时间均为2016年。2025年无涉及质押股权被拍卖股东。

  4.7关联交易情况

  4.7.1关联方与商业银行关系的性质

  关联方是指与本公司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与本公司同受一方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司关联方包括主要股东;董事、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上述法人关联方的董监高和自然人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也纳入关联方进行管理。

  4.7.2 关联方身份的基本情况

  宁都农商银行关联方身份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4.7.3关联方所持本行股份情况

  宁都农商银行关联方所持股份情况详见附件2。

  4.7.4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署协议、做出安排,协议生效后视为关联方的协议内容

  本行未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署生效后视为关联方的协议;未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做出视为关联方的安排。

  4.7.5关联交易的类型

  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重大关联交易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该笔交易发生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截至2025年末,本行关联方在本行的关联交易有贷款授信和存款,无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以及其他实质上由商业银行或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等。

  4.7.6关联交易的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至2025年12月末,本公司对关联方授信105户,授信总额5036.85万元,占资本净额的2.39%。存在余额的授信类关联交易共77户3449.60万元,其中一般关联交易75户共1494.6万元;重要关联交易2户共1955万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8笔,余额553.47万元。本行对最大单个关联方的授信金额1820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0.86%。

  4.7.7关联交易未结算项目的金额及相应比例

  无关联交易未结算项目。

  4.7.8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执行本行相应产品管理办法,定价政策与其他客户同类条件一致。

  4.7.9其他事项

  (1)一般关联交易75户、金额1494.6万元;

  (2)重大关联交易2户、金额1955万元。

  五、风险管理情况

  5.1 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主要风险指标

2025年末

监管要求(标准值)

资本充足率(%)

16.27%

≥10.50%

一级资本充足率(%)

15.14%

≥8.5%

贷款拨备率(%)

6.37%

≥2.5%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335.77%

≥150%

不良资产率(%)

0.95%

≤4%

不良贷款率(%)

1.90%

≤5%

存贷比例(%)

59.20%

≤75%

资产流动性比例(%)

86.41%

≥25%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6.81%

≤10%

成本收入比(%)

30.02%

≤35%

  5.2 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行业种类

2025年末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农、林、牧、渔业

155940.16

12.43

采矿业

6330.23

0.5

制造业

108818.95

8.6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393.04

0.75

建筑业

123427.56

9.84

批发和零售业

197030.8

15.7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0943.38

2.47

住宿和餐饮业

47266.26

3.7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118.28

0.4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8001.94

3.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5664.22

2.05

教育

4341.42

0.35

卫生、社会工作

29333.75

2.3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640.19

0.37

个人贷款(不含个人经营性  贷款)

277687.82

22.14

买断式转贴现

190332.14

15.17

合计

1254270.14

-

  5.3 最大十户贷款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序号

客户名称

2025年贷款  余额

占资本净额比例

1

宁都县人民医院

14322

6.81

2

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4.75

3

宁都县中医院

8400

3.99

4

江西蒙天乳业有限公司

6780

3.22

5

宁都县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6583.92

3.13

6

江西犀瑞制造有限公司

6000

2.85

7

宁都县城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0

2.38

8

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4500

2.14

9

宁都江源水电有限公司

4370

2.08

10

晟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3415

1.62

  5.4 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项目

2025年末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正常

1212727.66

96.69

关注

17734.39

1.41

次级

17887.03

1.43

可疑

3168.71

0.25

损失

2752.35

0.22

贷款合计

1254270.14

-

  5.5 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5年期初数

2025年期末数

贷款损失准备

80944.62

79941.18

  5.6 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5年期末数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40.70

债权投资

929904.42

其他债权投资

37032.69

长期股权投资

14289.69

投资合计

984267.50

  5.7 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2025年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为23808.09万元,不良率1.9%,信贷基础质量持续夯实。

  5.8 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25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0万元,比年初上升0万元。

  六、本行对各类风险的防范对策和措施

  2025年,本行坚持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行及监管部门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和工作部署,始终紧绷风险防范这根弦,全面落实风险责任,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坚决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决守住了不发生大案要案的底线,并突出对实质风险的把控,变被动防控风险为主动经营风险,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建立健全了案件防控体系,落实了案件防控的主体责任,案件防控意识更加牢固,基础更加扎实。

  6.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依据《章程》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等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行高管层由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3名高管人员中,2名具有经济师职称,2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层设立了风险管理部,专门从事风险监测和管理,风险监控能力较强。

  6.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本行始终把全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各网点、业务经办部门为第一道防线,各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审计、党风行风监督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6.3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本行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资信查询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6.4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2025年,根据审计计划,完成审计项目23个,完成审计计划项目的100%,有效防控了各类风险。一是开展专项审计。2025年开展了员工绩效薪酬管理、柜面业务风险、呆账核销贷款管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司治理、新引入客户贷款质量、全面风险管理、数据质量、关联交易、不良资产处置合规性、业务连续性(信息科技)及收单业务管理等23个专项审计,审计覆盖了重点人员、重要产品和主要风险,发挥审计“体检”作用。二是开展新增不良贷款责任认定与追究。对本行2025年新增不良贷款逐笔进行责任认定,聚焦重大信贷风险和员工道德风险,有效提升信贷质量。三是开展后续跟踪审计。围绕内外部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跟踪审计,重点督促日常经营管理中问题较多的支行和部门,强化内部管理,注重根源性整改,严肃整治屡查屡犯问题。四是开展离任(职)经济责任审计。2025年共对3名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15名股级干部开展了离任审计,对1名员工开展离职审计,防范了风险。

  6.5 信用风险状况

  6.5.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信贷业务、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三部分。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方面,一是建立了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二是加强对分支机构资产质量考核和风险责任人制度;三是在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措施。

  6.5.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根据省行信贷系统五级分类矩阵调整规则,对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以揭示信贷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6.5.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

  本行以“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为市场定位,贷款投放稳步增长,支农支小定力更足;围绕当地经济发展特点,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整村授信和城区网格化营销活动,重点满足“三农”及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做好支农支小支微,助力本地经济发展。贷款分布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个人贷款等方面。截至2025年末,涉农贷款余额61.29亿元,较年初净增4.1亿元,实现涉农贷款持续增长目标。小微贷款余额49.94亿元,较年初净增4.42亿元,增幅9.71%。其中本行1000万以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1.41亿元,较年初增加1.52亿元,增速5.1%。2025年末,绿色贷款余额4.27亿元,涵盖了绿色农业、绿色林业、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等多个项目,主动履行了本行在环境、资源等方面的社会责任。

  6.5.4信用风险集中程度

  授信集中度较为合理,符合监管要求比例。2025年末,本行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7.32%,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6.81%,非同业集团及经济依存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8.79%,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17.13%,均在监管要求比例之内。

  6.5.5 流动性风险状况及对策

  为有效防范与化解流动性风险,本行从多维度构建防控体系,具体举措如下:一是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分析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风险分析专题会议,深入研判流动性风险整体态势,精准排查风险薄弱环节与潜在漏洞,并及时向流动性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汇报,针对性提出防范化解意见。二是完善流动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实施持续、动态跟踪与全面评估,构建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预警体系,同时配齐配强兼职风险管理人员,筑牢风险监测防线。三是严格落实人行信贷规模管控要求。科学统筹信贷资金投放节奏,合理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与期限配置,有效防范短借长贷错配风险,审慎确定债券投资与存放同业的业务比例及期限,保障资金运营稳健。

  四是强化资金动态监测与应急处置。密切关注现金头寸及资金来源变化趋势,主动监测流动性各项指标异常情况,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坚决杜绝流动性风险与支付缺口的发生。五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多措并举促进存款稳步增长,持续拓宽补充资金来源路径,从源头化解流动性不足隐患,同时做好资金监测与压力测试工作,确保流动性管理全面覆盖本行各类表内表外业务。

  6.5.6 市场风险状况及对策

  为应对利率市场化改革及市场波动风险,本行多措并举强化市场风险管理:一是成立贷款利率管理委员会。确立理性、有序、良性竞争的贷款利率定价目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信贷管理部,牵头统筹全行贷款利率管理工作,在权限范围内科学制定并执行贷款利率标准。二是主动适应利率市场化变革。密切跟踪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加强市场风险分析监控,持续提升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能力,建立重大市场风险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风险应对处置能力。

  6.5.7 操作风险状况及对策

  本行已构建起由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操作风险治理架构,明确操作风险管理战略,统筹指导全行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自上而下报告机制及风险事件反馈改进机制,实现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闭环管理。

  日常检查全面覆盖本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全流程,重点聚焦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及重要岗位,采用常规检查与专项审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业务条线操作风险开展全面排查。截至目前,本行未发生因操作流程漏洞引发的经营风险、监管风险及负面事件,操作风险管控成效显著。

  6.5.8合规风险状况及对策

  本行坚守合规经营理念,以合规促业务稳健、以合规助发展提速。通过强化全员合规操作意识,推动“人人主动合规、事事合规从业”的合规文化培育与落地,制定合规审查实施办法、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考核制度、审贷分离、贷款分级审批制度、计算机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柜面业务操作规程、案防合规量化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构建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单独考核的合规管理体系。将合规管理深度融入员工管理、业务操作全流程,通过全面提升制度执行力、加强合规文化教育、厚植合规文化底蕴,进一步夯实本行合规发展根基,持续提升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6.5.9 信息技术风险情况

  信息技术风险主要源于信息网络突发事件,或不法分子借助网络系统、高科技手段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对此,本行坚持以科技赋能风控,多措并举筑牢信息技术安全防线:推进信息科技建章立制工作,持续完善信息科技标准规范,结合本行实际制定计算机系统内控制度,将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人;推行软件正版化管理,实时跟踪内网防病毒管理动态;持续做好内部安全检查与保障,全方位防范化解信息技术风险。

  6.5.10安全生产风险情况

  安全生产风险主要指经营过程中,因内部管理疏漏、硬件设备故障、外部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引发财产损失及危及人员安全的风险。本行始终将安全生产置于重要位置,全力保障全行安全稳定运行,具体措施包括: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岗位、各条线工作职责,与周边单位及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员工与安保人员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防火防盗防爆演练,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高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深入推进平安农商银行建设。三是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聚焦营业网点、自助设备、武装押运、防火防盗、值班值守、重大事项报告等重点区域与关键环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集中整治整改,做到严防死守、严阵严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处处如履薄冰”的警惕感,全力防范“万一”风险发生。

  6.5.11 声誉风险状况及对策

  为加强声誉风险管理,本行持续提升声誉风险管控能力,全力维护并提升本行声誉与形象,具体举措如下:一是全面加强舆情监测管理。强化事前管理,从源头控制与缓释声誉风险,安排专人通过网络搜索引擎等渠道对新闻媒体进行实时舆情监测,发现涉负面新闻及时上报、积极应对。二是持续增强正面宣传力度。主动策划、维护并提升本行声誉形象,积极参与本行内网、外网及各类外部报刊杂志的征稿与投稿工作;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本行经营情况,重点展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举措与成效,积极争取党政部门支持,营造良好外部发展环境。三是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切实维护本行社会形象。同时,持续推进信息科技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监督“三道防线”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6.5.12同业竞争风险

  当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及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银行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本行面临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滑等同业竞争风险挑战。

  针对同业竞争风险,本行通过建立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主动调整营销策略,科学精准确定市场定位,积极寻找市场空白,强化服务手段创新,持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着力培养并逐步扩大基本客户群,稳定优质客户群体,全力争取更大市场份额;持续巩固本行已形成的规模优势与机构网点优势,努力在同业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6.5.13  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本行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从控制环境、风险识别、内控措施、信息反馈、监督评价等维度,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系统制定与持续完善。

  经梳理评估,本行内控制度完全契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监管要求,全面覆盖各业务条线,可有效管控业务风险,各项制度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并由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

  6.5.14 金融消费者权益状况

  本行在业务经营、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中不断夯实消保主体责任,推动构建“两全三头”消保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有效落实各项消保工作要求,积极化解金融矛盾纠纷。聚焦金融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和需求,在各营业网点、网络公众平台等公布监管部门、省行和本行投诉受理电话及受理流程,确保投诉反映无障碍,投诉渠道畅通直达,网点及总行职能部门加快投诉受理处置,及时妥善地解决消费者投诉事项,切实维护金融消费权益。同时,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及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金融素养。通过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强化消保管理与考核,形成“消保站+消保中心+调解组织”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有效降低金融消费维权投诉率。

  2025年本行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126件,主要涉及贷款业务、柜面服务及操作、账户使用异常、信用卡业务、交易查询、非本人动账短信、社保卡业务和其他。一是贷款业务51件,主要涉及贷款逾期催收、贷款审批流程、利率与贴息政策争议、提前还款困难、因一笔贷款逾期影响其他正常贷款,以及征信异议处理等问题。二是柜面服务及操作21件,主要涉及网点服务态度差、业务不熟练或效率低、营业秩序混乱、ATM等设备故障后的处理流程引发不满,以及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如未经授权代签名)等问题。三是账户使用异常11件,主要涉及账户因风控系统触发而被暂停非柜面交易或限制额度,客户不认可银行的“可疑交易”判定,并对解锁流程繁琐、需提供多项证明材料感到不满;亦包括银行卡冻结、社保卡限制使用等类似申诉。四是信用卡业务10件,主要涉及信用卡分期手续费、利息计算方式争议;信用卡还款后额度恢复异常;与银行协商还款方案(如分期)时发生纠纷;以及客户就信用卡利息、费用要求退息退费等问题。五是其它17件,主要涉及以下几类问题ATM机存款后资金被吞钞、ETC扣款失败导致被拉入黑名单、业务咨询与信息错误如收到错误业务推广信息、对外联系电话为空号等,账户继承与证件问题如遗产取款需公证、开户许可证申请等,卡片补办周期过长。六是交易查询5件,主要涉及对账户出现的非本人交易进行核实,要求银行提供对方账户信息或协助查询,部分涉及跨境或第三方支付交易。七是非本人动账短信5件,主要涉及客户的手机号被误绑定了他人账户的动账短信提醒。核心原因是客户更换手机号后,该号码被运营商重新投放市场,而前一位户主未在银行更新信息。八是社保卡业务4件,主要涉及社保卡换卡、补办流程繁琐或时间长;社保卡金融账户被误扣款(如社保代扣);未成年人社保卡因信息问题无法激活等问题。九是非本人贷款短信2件,客户收到非本人贷款相关信息短信,主要因为预留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或系统信息匹配错误。2025年本行没有发生重大消费投诉事件,对受理的投诉,本行高度重视,积极妥善处理,均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6.5.15其他风险状况

  截至2025年末,本行未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及其他风险。

  七、服务“三农”及普惠金融服务情况

  2025年末,涉农贷款余额61.29亿元,较年初增长 4.1亿元。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41.28亿元,较年初增长1053.99万元,增幅0.26 %,实现涉农贷款、普惠型涉农“持续增长”;小微企业贷款49.94亿元,较年初净增4.42亿元,增速9.71%,有贷款余额的户数9852户,较年初增长78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1.41亿元,较年初净增15231.83万元,增速5.1 %,高于各项贷款增速0.59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户数9822户,较年初增长73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2.46%,高于本行各项不良率0.56个百分点,控制在3个百分点以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发放加权利率4.54%,较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实现“两增两控”目标。

  八、资本充足率相关情况

  8.1季度资本充足率:2025年1季度15.40%,2025年2季

  度15.51%,2025年3季度16.10%,2025年4季度16.27%。

  8.2资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

  8.2.1风险管理体系: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它重要风险的管理目标、政策、流程以及组织架构和相关部门的职能。

  8.2.1.1信用风险:不良贷款率不超过5%,拔备覆盖率不低于150%,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不超过10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不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对一组非同业关联客户的风险暴露不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0%;对同业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不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

  8.2.1.2市场风险:银行账簿最大经济价值变动比例不超过15%。

  8.2.1.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比例不低于25%;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不低于100%。

  本行所有超限额情况都能依规定程序提前向风险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实施,本行确保了所有超限额情况均有书面记录。

  8.2.2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计量方法,风险计量体系的重大变更,以及相应的资本要求变化。

  本行风险计量方法,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

  根据监管规定,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应当支持董事会制定合理的资本规划,使本行持续满足监管要求。本行资本充足率低于法定标准时,股东应当支持董事会提出的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措施,通过增加核心一级资本等方式补充资本,使资本充足率在期限内达到监管要求。

  8.2.3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其它重要风险暴露和评估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2.3.1信用风险:本行在单一与组合两个层面上对信用风险进行计量与评估。单一信用风险的计量与评估对象包括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以及特定贷款或交易,组合信用风险的计量与评估对象包括本行各级机构及国家、地区、行业等。

  8.2.3.2市场风险:本行选用适当的方法度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对银行账户中的可供出售类资产进行定期估值,逐步实现对交易账户的逐日评估。

  8.2.3.3操作风险:本行采用自我评估和第三方独立评估等方式对操作风险的影响程度和控制能力进行持续评估。自我评估可由各级操作风险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也可以由各级业务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自行发起组织。第三方独立评估主要由外部监管部门、外部审计部门、本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

  8.2.4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方法以及影响资本充足率的其它相关因素。

  本行按照有关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根据本行市场风险状况和资本实力,为本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8.3资本、风险加权资产的构成及资本充足率

  8.3.1资本的构成。2025年,本行资本由核心一级资本及二级资本构成,核心一级资本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构成;二级资本只有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具体构成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2025年3月

2025年6月

2025年9月

2025年12月

1

1.核心一级资本

185144.32

188436.91

198126.42

196377.96

2

1.1 实收资本可计入部分

29127.33

29127.33

29127.33

29127.33

3

1.2 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

5720.53

5720.53

5720.53

5720.53

4

1.3 盈余公积

24337.19

24337.19

24337.19

24337.19

5

1.4 一般风险准备

39335.50

39335.50

39335.50

39335.50

6

1.5 未分配利润

83233.62

86357.29

96282.42

94660.03

7

1.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0.00

0.00

0.00

0.00

8

1.7 其他综合收益

3390.15

3559.07

3323.45

3197.38

9

2.核心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

636.92

579.23

521.53

632.03

10

2.1 全额扣除项目合计

636.92

579.23

521.53

632.03

11

2.1.1 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扣减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

636.92

579.23

521.53

632.03

12

2.2 门槛扣除项目合计

0

0

0

0

13

2.2.1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

14961.43

14891.43

14891.43

14891.43

14

2.2.1.1 其中应扣除金额

0

0

0

0.00

15

3.其他一级资本

0.00

0.00

0.00

0.00

16

4.其他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

0.00

0.00

0.00

0.00

17

5.二级资本

14672.79

14835.60

14998.67

14617.86

18

5.1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14672.79

14835.60

14998.67

14617.86

19

5.1.1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采用权重法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银行)

14672.79

14835.60

14998.67

14617.86

20

6.二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

0.00

0.00

0.00

0.00

21

7.资本净额

22

7.1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84507.40

187857.68

197604.89

195745.93

23

7.2 一级资本净额

184507.40

187857.68

197604.89

195745.93

24

7.3 总资本净额

199180.19

202693.28

212603.56

210363.79

  8.3.2风险加权资产的构成及资本充足率。2025年,本行的风险加权资产由表内风险加权资产、表外风险加权资产及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三部分构成。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主要由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款、债券投资、购买同业存单、存放同业款项、长期股权投资、买入反售、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项及固定资产净额等构成;表外风险加权资产均为风险权重75%的未使用的信用卡授信额度,无其它表外资产;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采用“基本指标法(以最近三年的总收入为基本指标)”计量的加权操作风险。

  单位:万元  %

项目

2025年3月

2025年6月

2025年9月

2025年12月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84507.40

187857.68

197604.89

195745.93

2.一级资本净额

184507.40

187857.68

197604.89

195745.93

3.资本净额

199180.19

202693.28

212603.56

210363.79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4.1+4.2+4.3)

1188495.63

1201683.86

1214891.91

1150478.86

4.1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1185384.76

1198307.77

1211414.86

1180684.50

4.2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3110.87

3376.09

3477.05

3362.48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0.00

0.00

0.00

0.00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05275

105275

105275

108637.5

6.1基本指标法

105275

105275

105275

108637.5

7.校准前风险加权资产合计(4.+5.+6.)

1293770.63

1306958.86

1320166.91

1292684.48

8.因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而导致的额外风险加权资产(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银行适用)

0.00

0.00

0.00

0.00

9.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7.+8.)

1293770.63

1306958.86

1320166.91

1292684.48

1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9.)

14.26

14.37

14.97

15.14

11.一级资本充足率%(2./9.)

14.26

14.37

14.97

15.14

12.资本充足率%(3./9.)

15.40

15.51

16.10

16.27

  8.4逾期及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损失准备、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相关重要信息

  8.4.1逾期及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损失准备

  2025年度,本行不良贷款率、拔备覆盖率、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均达目标要求,具体如下:

项                  目

2025年3月

2025年6月

2025年9月

2025年12月

1

1.各项贷款

1224597.57

1244017.24

1265840.1

1254270.14

2

1.1正常贷款

1201869.48

1219838.27

1241529.86

1230462.05

3

1.1.1正常类

1180578.82

1197990.46

1219308.13

1212727.66

4

1.1.2关注类

21290.66

21847.81

22221.73

17734.39

5

1.2不良贷款

22728.09

24178.97

24310.24

23808.09

6

1.2.1次级类

12786.85

14729.17

14134.82

17887.03

7

1.2.2可疑类

8899.98

7151.13

7753.84

3168.71

8

1.2.3损失类

1041.26

2298.67

2421.58

2752.35

9

2.逾期贷款

43798.66

43447.23

42293.4

34865.69

10

2.1逾期90天以上贷款

17242.37

17689.46

19317.7

15146.61

11

3.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82091.39

85550.36

87537.06

79941.18

12

4.不良贷款率

1.86%

1.94%

1.92%

1.90%

13

5.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

75.86%

73.16%

79.46%

63.62%

14

6.拔备覆盖率

361.19%

353.82%

360.08%

335.77%

  8.4.2集中度指标状况

  2025年度,本行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未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未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对一组非同业关联客户的风险暴露未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0%;对同业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未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具体如下:

项                  目

2025年3月

2025年6月

2025年9月

2025年12月

1

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净资本净额的比率

8.54%

8.21%

7.67%

7.32%

2

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与资本净额的比率

7.91%

7.61%

7.12%

6.81%

3

最大单家非同业集团或经济依存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资本净额的比率

4.17%

4.09%

8.78%

8.79%

4

最大单家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资本净额的比率

19.95%

18.04%

17.41%

17.13%

5

最大单家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资本净额的比率

0.00%

0.00%

0.00%

0.00%

  8.4.3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状况

  2025年度,本行流动性比例均未低于25%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均未低于100%;银行账簿最大经济价值变动比例均未超过15%,具体如下:

项                  目

2025年3月

2025年6月

2025年9月

2025年12月

1

流动性比例

95.97%

102.08%

105.41%

86.41%

2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660.62%

616.47%

693.58%

493.18%

3

银行账簿最大经济价值变动比例

14.64%

14.57%

14.60%

14.58%

  九、薪酬管理情况

  9.1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本行董事会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人力资源部为薪酬管理实施部门。

  9.2年度薪酬总量、受益人及薪酬结构

  2025年,报告期内,本行薪酬总量为9035万元。分布结构:基本薪酬1920万元;绩效薪酬7115万元。

  9.3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本行薪酬制定坚持“合规管理、风险可控”的原则,统筹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做到稳健经营、合规引领,建立兼顾效益与风险,当期成果与可持续发展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地实施绩效考核。坚持“全额挂钩、考核到人”的原则。除员工的基本薪酬以外,绩效薪酬同工同酬,全额与业绩挂钩,将绩效薪酬考核的目标、内容、方法、标准等直接落实到每一个员工,直接将绩效薪酬计发到员工个人。

  9.4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包括追索扣回的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进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薪酬按有关规定兑付。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因存在明显过失或未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导致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的,本行可以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绩效薪酬。2025年度本行计提延期支付薪酬金额1195万元,支付延期支付薪酬金额834万元(包含近三年延期支付分期兑现)。扣回员工温海英风险保证金共30344.83元,用于归还客户温海林不良贷款。报告期内,本行未执行非现金薪酬。

  9.5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具体薪酬信息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等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按照省行核定标准计发。本行绩效薪酬分配倾向于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和一线创造效益的员工。经核定,本行5名负责人(含2名执行董事)2025年度扣除五险二金、个税等各项税费和延期支付,实发薪酬214.04万元;本行1名职工监事2025年度扣除个税和延期支付后,实发薪酬16.25万元;本行2名独立董事2025年度扣除个税和延期支付后,实发薪酬2.02万元;本行3名非职工监事2025年度扣除个税和延期支付后,实发薪酬3.02万元。

  9.6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制定了《宁都农商银行2025年员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宁都农商银行2025年业务经营质效考评办法》《宁都农商银行2025年机关部门效能量化考核办法》等方案,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备案。报告期内,本行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预期目标。

  9.7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

  十、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职责

  10.1董事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

  (四)制订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将主要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作为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制定资本规划(包含主要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的内容),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

  (六)制订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审议批准本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数据治理等事项;

  (八)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部门负责人;

  (十)决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成员;

  (十一)制定本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董事会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十二)制订章程的修改方案,制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并对本行的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

  (十四)提请股东会聘用或者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

  (十六)听取关于监管部门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整改情况;

  (十七)向股东会报告董事会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

  (十八)制订本行董事年度薪酬、津贴方案,报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九)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

  (二十)制订股权激励方案;

  (二十一)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公司治理;

  (二十二)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二十三)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

  (二十四)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

  (二十五)法律、法规或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或者监管部门要求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属于本行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范围的,应当事先听取本行党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职权由董事会集体行使。董事会职权不得授予董事长、董事、其他机构或个人行使。具体决策事项确有必要授权的,通过董事会决议的方式依法进行。授权为一事一授,不得将董事会职权笼统或永久授予其他机构或个人行使。

  10.2监事会职责。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

  (二)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三)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

  (四)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

  (五)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

  (六)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七)对本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八)对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九)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薪酬制度;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制度;审议并批准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监督制度的制定与完善;监督制度的实施;监督其他制度管理情况;

  (十)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10.3高级管理层。本行设行长1名,副行长2名。行长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部门负责人;

  (二)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本行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代表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授权高级管理层成员、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经营活动,落实支农支小发展战略;

  (五)在本行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有关机构和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并批准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具体制度、操作流程; 制订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指导本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合规经营,完善内控;经董事会授权,审议或批准其他有关制度、操作流程;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由行长行使的职权。

  十一、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日益趋严的资本监管要求,本行在全面考量业务发展、经营转型及营利增长等核心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三年资本规划(2025-2027年),确保资本充足稳定,加大资产结构调整力度,提升资本配置效率;强化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流程,提高资本管理水平;加强压力测试,完善资本应急预案;强化资本预算与考核机制,增强全行资本约束意识。依据本行发展战略与总体风险偏好,本行将优化经济资本在各业务条线的合理配置,并通过经济资本配置,引导业务部门合理调整业务结构与客户结构,以经济资本约束风险资本增长,实现资本水平与风险水平的合理匹配,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同时,引导全行树立资本约束意识,推动资本成本概念与资本管理理念深度融入经营管理各环节。

  此外,本行将定期审查并管理资本结构,通过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资本结构与期限搭配,提高资本筹集效率,维持资本结构的总体平衡。

  十二、重要事项

  (一)2025年,本行以2024年末股本金余额为分红基数,按股本金8%(含税)的比例分配红利,全部为现金分红。

  (二)股权质押情况。2025年末本行股权质押比例为2.44%(含孳息)。

  (三)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四)报告期内,本行无抵贷资产的收购。

  (五)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六)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七)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变动重要事项

  1.因董事换届,2025年6月26日李洪同志辞去宁都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2.经本行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并报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肖莉同志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履行本行董事会董事职责。

  3.因监事换届,2025年6月26日刘斐同志辞去本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4.经本行监事会提名,2025年6月26日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陈焕垚为本行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5.因工作岗位调整,本行副行长邱能文同志于2025年11月5日调省行赣州辖区党组工作部。

  6.因工作岗位调整,本行监事长陈贻龙同志于2025年11月17日调广昌农商银行。

  7.根据省行《关于曾炜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赣农商党[2025]152号)文件,刘罗腾自2025年11月12日起任宁都农商银行党委委员。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财务会计报告

  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赣州弘富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该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详见附件3。

  附件:1.宁都农商银行2025年末关联方身份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2.宁都农商银行2025年末关联方所持股份情况统计表

  3.宁都农商银行审计报告(弘富会师审字[2026]第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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