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农商银行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为规范本行关联交易行为,按照《萍乡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本行关联方萍乡市昌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申请项目贷款6500万元,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现将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本行为萍乡市昌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金额6400万元,期限5年,贷款利率5.83%,担保方式为土地抵押。
二、交易对手情况。萍乡市昌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3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安源新区井冈山路388号9栋,法定代表:毛振飞,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共有股东1个,为萍乡市安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股比例100%。主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建筑材料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批发,蔬菜种植,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因萍乡市昌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控股公司萍乡市昌兴投资有限公司为我行股东,属于我行关联方,交易金额占资本净额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不存在优于一般借款人和交易对手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行为萍乡市昌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金额6400万元,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4.12%。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经本行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萍乡市昌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本行的关联交易,项目贷款6400万元,期限5年,贷款利率5.83%。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本行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与该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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