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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石城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023年,石城农商银行在省联社及辖区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团结奋斗,群策群力,坚定不移地推动石城农商银行向前向好发展。现将2023年度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法定机构名称: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石城农商银行”)

(二)法定代表人:林波

(三)注册资本:15945.5933万元人民币

(四)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其他有关信息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462号

邮政编码:342700

联系电话:0797-57939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071819224G

二、股东股权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行股东总数927户、股本金额15945.59万元,股东总数较上年减少3户,股本金额较上年增加759.31万元,减少的股东户数均为自然人股东之间自行协商转让,增加的股本均为上年利润转增资本而增加。其中:法人股东8户、6024.82万元,占比37.78%,股东户数与占比均无变化,合计持股金额较上年增加286.90万元;自然人股(含职工自然人)919户、9920.77万元,占比62.22%(其中职工自然人股199户、2824.5万元,占比17.71%),股东户数较上年减少3户、持股比例无变化,合计持股金额较上年增加472.41万元。

(二)股金分红情况。经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已于2023年7月13日向截止2023年7月12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进行股金分红,分红比例为9%(含税),其中4%用于现金分红,5%转增股本,合计分红金额1366.77万元。

董事会表决同意2023年股金分红比例为8%(含税),其中7%用于现金分红,1%转增股本,合计分红金额1275.65万元。该分配方案将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时转增股本待当地金融监管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股权质押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行股东出质股权11户、832.16万股,质押比例为5.22%,较上年减少2户、32.3万股,质押比例下降0.47%,均在省内其他农商银行办理质押贷款。其中1户主要股东(赣州市银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出质本行股权、出质股权418.61万股,出质比例为45%。

(四)股权冻结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行无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五)主要股东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行主要股东共计13户,合计持股5594.01万股,占比35.09%。其中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共5户,合计持股5418.81万股,占比33.98%;未达5%以上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共8户,合计持股175.19万股,占比1.11%。本行无控股股东,也无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表

序号

主要股东名称

持股情况(万股)

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股东

一致行动人

最终受益人

备注

1

江西上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69.74

8.59

持股5%以上股东

2

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52.23

6.60

持股5%以上股东,派驻监事1名

3

赣州金顺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050.00

6.58

赣州通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赣州通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朱泽鸿

蓝志萍

蓝志萍

赣州通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朱泽鸿

持股5%以上股东

4

赣州市银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976.76

6.13

赣州丰晟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赣州丰晟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张丰年、温苏菁

持股5%以上股东

5

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70.08

6.08

持股5%以上股东,派驻董事1名

6

刘志文

1.15

0.01

刘志文

刘志文

内部董事、高管

7

赖坤发

23.22

0.15

赖坤发

赖坤发

独立董事

8

李波

1.15

0.01

李波

李波

内部监事、高管

9

黄鑫

22.18

0.14

黄鑫

黄鑫

内部监事

10

陈升名

29.09

0.18

陈升名

陈善良

陈善良

陈升名

高管人员

11

徐成燕

74.35

0.47

徐成燕

赖俊宇徐成武

赖俊宇徐成武

徐成燕

高管人员

12

陈楚

17.16

0.11

陈楚

陈楚

高管人员

13

陈蔚长

6.89

0.04

陈蔚长

陈蔚长

高管人员

合计

5594

35.09

(六)前10名(含1%以上)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行在册的前10名股东合计持股6531.41万股,占比40.96%,报告期内前10名股东及所持股份占比均无变化,报告期内所持股份增加部分均为上年末部分利润转增资本、股金分红配股而增加。

本行前10名(含1%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报告期内股权增减(+、-)

持股比例(无变化)

持股总数

1

江西上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23

8.59

1369.74

2

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11

6.6

1052.23

3

赣州金顺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

6.58

1050

4

赣州市银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51

6.13

976.76

5

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19

6.08

970.08

6

石城县泰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26

2.01

320.54

7

陈静

境内自然人

14.5

1.91

304.5

8

蓝中明

境内自然人

8.16

1.08

171.46

9

赣州华资产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75

1.02

162.79

10

张森林

境内自然人

7.3

0.96

153.31

合计

311.01

40.96

6531.41

 人力资源管理及机构情况

(一)薪酬情况

1、管理框架及决策程序。本行成立了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董事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部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人力资源部。本行薪酬管理遵循“公平性、激励性、经济性、合规性、绩效向基层一线、创造效益倾斜”原则。

2、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2023年度,本行严格遵照《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同时制定了《石城农商银行2023年度绩效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内容覆盖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经营效益、发展转型和社会责任五大类指标,其中合规经营类指标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合计45%,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

3、年度薪酬、延期支付、追索扣回情况。本行员工薪酬总额主要根据《江西辖内农商银行2023年薪酬总额管理办法》核定;员工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性收入等构成。本行按照短期利益与长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对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为50%,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比例为40%,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均为三年。2023年度本行计提延期支付薪酬金额311万元,兑付近三年延期支付薪酬金额304万元,报告期内,本行未执行非现金薪酬,未发生追索扣回。

(二)员工情况

2023年末,本行员工共200人。其中:在岗员工178人,劳务派遣9人,内退员工13人;本科学历以上130人,占比为65%;大专学历的43人,占比为20.50%;中专及以下学历29人,占比为14.50%

(三)机构情况

    本行现有营业网点21个,具体分布情况是:县城网点7个,主要分布在县城各主干道。乡镇网点14个,主要分布在小松镇、高田镇、屏山镇、横江镇、赣江源镇、木兰乡、丰山乡、大由乡、龙岗乡、珠坑乡、桐江村、岩岭村、洋地村。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份

现任董事

林波

董事长、董事

1974年

刘志文

行长、董事

1985年

赖坤发

独立董事

1969年

刘雪峰

独立董事

1983年

王智斌

派驻董事

1978年

现任监事

 

监事长、监事

1987年

侯乐乾

派驻监事

1976年

 

职工监事

1988年

刘梦洁

外部监事

1987年

吴焰兴

外部监事

1972年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陈升名

副行长

1977年

欧阳丰

副行长

1986年

陈蔚长

董事会秘书

1990年

 

审计部总经理

1987年

 

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1984年

徐成燕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1978年

(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简历

1.董事简历

林波  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林波,男,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1994年11月参加工作,曾任龙南县城市信用社会计、信贷员、分社主任,龙南联社财务电脑科科员、副科长、信息网络中心主任、财务信息科科长、综合业务科科长,龙南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副行长,龙南农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行长等职务。2022年2月起任石城农商银行党委书记,2022年5月起任石城农商银行董事会董事长。

刘志文  董事会董事、本行行长。刘志文,男,198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9年5月参加工作,先后任瑞金农商银行柜员、会计、信用社副主任、分社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支行行长,石城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等职务。2021年12月至今任石城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

赖坤发 独立董事。赖坤发,男1969年10月出生,曾任石城县司法局任办事员、科员,石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任法律援助律师,广东华商(赣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2年6月至今担任江西同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雪峰 独立董事。刘雪峰男,1983年11月5日出生;曾就职于赣州启明星眼科医院人事部,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9年8月至今就职于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王智斌 派驻董事。王智斌,男,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2000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兴国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网点出纳、会计,信贷管理部经理、财务会计部经理、营业部主任,党委委员、副主任等职务,2016年6月至今任兴国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监事简历

李波 监事会监事长、监事。李波,男,198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宁都农商银行客户经理、支行行长等职务,2021年12月至今任石城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

侯乐乾 派驻监事。侯乐乾,男,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01年11月参加工作,曾任兴国县联社网点出纳员、联社微机管理员;网点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信贷管理部经理,赣州农商银行后勤服务中心协助负责人、副主任(副科级),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南康支行副行长、小微事业部二部负责人;2018年11月至今任宁都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黄鑫 职工监事黄鑫,男,1988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0年4月参加工作,曾任石城农商银行综合柜员、委派会计、客户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支行行长等职务,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石城农商银行党风行风监督室主任。

刘梦洁 外部监事。刘梦洁,女,1987年11月出生,群众,本科学历。200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石城县小松中心小学教师,石城县实验学校教师、出纳,2022年9月至今在石城县小松中心小学任教师。期间,荣获江西省第三届小学语文教学论文二等奖等多个奖项,2019年9月被石城县教育局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

吴焰兴 外部监事。吴焰兴,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先后从事长途货车运输行业,经商(在本县从事承包乡村公路硬化、新农村建设项目)曾任石城县琴江镇江背村文书,副书记兼文书,江背村委会主任,江背村支部常务副书记,2021年1月至今任江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升名 副行长。陈升名,男,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1998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任石城农商银行网点客户经理、营业部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11月起任石城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欧阳丰 副行长。欧阳丰,男,198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2010年5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安远农商银行网点综合柜员、委派会计、分社副主任、支行行长、部门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8月起任石城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陈蔚长 董事会秘书。陈蔚长,男,199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石城农商银行网点客户经理、信贷管理部科员、支行副行长、支行行长,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石城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

黄伟 审计部总经理。黄伟,男,198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审计师。2009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石城农商银行客户经理、支行副行长、支行行长、部门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4月至2023年11月任石城农商银行审计部总经理。

陈楚 风险合规部总经理。陈楚,男,198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6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任石城农商银行客户经理、部门副总经理、支行行长等职务,2023年2月起任石城农商银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徐成燕 财务部总经理。徐成燕,女,1978年12月出生,群众,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1999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任石城农商银行网点柜员、委派会计、会计辅导员、部门副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4月起任石城农商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人员薪酬情况

本行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监事长薪酬由省联社核定,2023年最终薪酬仍在确认中,下面列示已支付的2023年薪酬情况;外部董、监事无薪酬,仅列支调研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薪酬根据相关薪酬管理办法予以核定计发。

序号

姓名

2023年度任职情况

实发薪酬

延期支付

1

林波

董事长、董事

50.38

29.5

2

刘志文

行长、董事

43.33

27.8

3

王智斌

派驻董事

0

4

赖坤发

独立董事

0

5

刘雪峰

独立董事

0

6

陈蔚长

董事会秘书

16.51

3.23

7

李波

监事长、监事

38.32

23.6

8

侯乐乾

派驻监事

0

9

吴焰兴

外部监事

0

10

刘梦洁

外部监事

0

11

黄鑫

职工监事

20.36

0

12

陈升名

副行长

42.08

24.1

13

欧阳丰

副行长(2023年10月起发放薪酬)

8.65

5.2

14

黄伟

审计部总经理

19.64

3.24

15

徐成燕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18.49

3.23

16

陈楚

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17.03

3.18

17

赵志斌

清收事业部总经理

21.87

0.7

18

邓策辉

信贷管理部总经理

19.38

3.44

19

陈薇丹

金融市场部总经理

17.23

3.64

20

温志颖

评审负责人

15

2.8

五、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2023年末,本行资本充足率为14.86%;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3.74%,杠杆率8.00%,不良贷款率1.26%,逾期90天以上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85.63%,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净资本净额的比率为6.29%,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与资本净额的比率为6.1%,最大单家非同业集团或经济依存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资本净额的比率为13.37%,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402.76%,资产利润率1.01%,资本利润率12.34%,成本收入比29.01%,流动性比例53.01%,各项监管指标均优于标准值,总体风险可控,全面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六、普惠金融服务情况

至2023年12月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643840.47 万元,较年初净增62231.71万元,增幅10.70%。其中:涉农贷款余额为328036.51万元,较年初增加14448.49 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85451.04万元,较年初增加37053.20 万元。

(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2023年本行积极落实减费让利行动,年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年初下降78 BP。

(三)客户数量。2023年12月末,本行贷款客户数38291                                                                                                                                           户,较年初增加2523户,增幅7.05%。

七、社会责任承担情况

(一)厚植深耕,担当县域金融主力。本行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主营业务迈上新台阶,助力做强县域金融市场。至2023年末,存贷总额突破150亿元,其中各项存款91.6亿元,较年初增加8.80亿元,增幅10.64%,各项贷款64.38亿元,较年初增加6.22亿元,增幅10.7%,手机银行客户13.6万户,较年初增加0.85万户,持续担当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金融主力军。

(二)坚守定位,持续服务实体经济。本行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不断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至2023年末,全年累放“八大行动”项目贷款2.63亿元,支持赣汇新能源、粤胜新材料等15个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累放乡村振兴贷款26.9亿元,支持白莲、烟叶、蔬菜、脐橙等富民产业发展壮大;全年绿色贷款余额1.76亿元,新增0.41亿元,增幅31%。

(三)减费让利,降低群众资金成本。本行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小微贷款利率较年初降低78BP,累计为客户节约资金成本1200余万元,继续实施免收抵押贷款抵押登记费、评估费政策,全年共为客户免除抵押登记、评估费约40万元;实施聚合支付小额交易费用全免,为客户节约交易成本约200余万元,全年免费换发第三代社保卡1.2万余张,为群众节约换卡成本38万余元,全年累计减费让利近1500余万元。

(四)提升质效,助推信用环境建设。至2023年末,本行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403%,优于监管指标;其中不良率1.26%,较去年下降0.17百分点,不良余额0.81亿元,较年初下降180万元,不良率和不良余额实现双降,持续推动信用石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信用乡镇、文明村评选活动,加强县域农村信用环境建设,进一步弘扬“实诚”文明新风。

(五)服务群众,践行普惠金融使命。本行大力践行普惠金融,不断增强客户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023年新增了坝口、铜锣湾2个精品普惠金融服务站,累计布设金融便民服务站152个,实现了全县“村村通”100%全覆盖,打造琴江镇长乐村和赣江源镇友联村2个普惠金融示范基地,构筑了全县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至年末,全行贷款客户数3.82万户,占全县符合授信条件人口的20.43%,用信2.81万户,用信率73.44%,普惠金融落地有声。

(六)筑牢防线,夯实平安建设基础。配合省联社做好平安建设挂点石城的各项工作,捐赠价值45万元的警用巡逻车,助推平安建设贡献力量;抓实反电诈日常工作,按季开展“反诈先锋”评选,全年推送20余期反诈微信宣传,开展各类反诈宣讲60余场,为群众避免经济损失近110万元;新建了消保中心,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做好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现了全行食堂燃气报警、烟感探测器全覆盖,平安银行建设有序推进;加大信访协调化解工作力度,信访化解满意度100%,为确保全县和谐稳定发展大局贡献了农商力量。

(七)彰显担当,履行农商社会责任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不断提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力度。与团县委开展了“团团有约”青年联谊活动,组织开展学雷锋、“助力高考”等志愿者活动,完成了95户网格责任区老旧小区防盗网整治;开展“春蕾计划”、“童心港湾”、“童心圆梦”等各类爱心捐赠活动,全年公益捐赠共24万元;提升大由乡罗田村、下伊村乡村振兴帮扶工作质效,共投入帮扶资金9万元,2023年罗田村、下伊村集体收入39.77万元、39.34万元,增幅34.26%、57.86%,本行驻大由乡罗田村帮扶工作队被大由乡党委评为优秀驻村工作队,社会形象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八、风险管控情况

2023年,本行坚持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紧紧围绕风险防控工作重点,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防线。

(一)主要风险监测核心指标情况

项目

指标值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性风险

存贷款比例

75%

70.29%

70.25%

流动性比例

25%

53.01%

56.83%

信用风险

不良资产率

4%

0.74%

0.88%

不良贷款率

5%

1.26%

1.42%

最大单家非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比例

20%

13.37%

13.41%

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比例

15%

6.29%

6.74%

风险迁徙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调整后)

1.58%

1.71%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调整后)

37.24%

48.37%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调整后)

74.29%

84.65%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调整后)

46.35%

58.50%

盈利能力

成本收入比

35%

29.01%

30.34%

资产利润率

0.6%

1.01%

1.09%

资本利润率

11%

12.34%

13.38%

准备金充足程度

贷款拨备率

2.5%

5.06%

5.72%

拨备覆盖率

150%

402.76%

401.90%

资本充足程度

资本充足率

10.5%

14.86%

14.84%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13.74%

13.72%

(二)严管操作风险。强化运营主管监督,发挥合规经理职能,规范业务系统操作,实现风险监督全覆盖,严格落实反洗钱、反欺诈、反恐怖融资工作要求,强化授权管理,充分运用异常交易实时监测系统、事后监督系统加强柜面业务监测管理,不断提高柜台业务风险控制水平。

(三)严防信用风险。始终盯紧信贷风险,加快存量信用风险处置力度,按月分解落实任务,按周通报完成进度,特别是加强贷款利息逾期客户的监控与回访,做到及时化解处置。加强与法院等部门协调联系,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同时全面控制增量风险,抓好新增贷款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控信用风险。

(四)严控流动性风险。按季度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主动整理、总结压力测试反馈情况,根据测试结果,及时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和风险防控策略;密切加强流动性指标监测和存款资金异动监测,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提升风险应对处置效率,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

(五)严防声誉风险。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工作的领导权,做响做亮正面宣传,常态化开展舆情监测,及时处置化解风险隐患,严密防范声誉风险。

(六)严控信息科技风险。在董事会下设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总行设立金融科技部,牵头负责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本行业务连续性提供科技保障。

(七)严防案件风险。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印章风险排查、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互联网贷款风险排查、不良贷款处置风险排查、资产质量真实性排查、社保卡业务涉案风险排查、金融市场业务案件风险排查、个人金融信息风险排查、信用卡及收单业务风险排查、互联网金融业务案件风险排查、ATM自助设备排查、枪弹管理专项排查、柜面业务风险排查、96268客服码号风险排查等项目,涉及7个条线、12个项目,不断提高案防意识和能力,始终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及时消除案件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案件风险。依次抓好了常规序时、关联交易、新增大额不良贷款、后续跟踪、征信管理、反洗钱、柜面业务、贷款评审等专项审计,不断提高全员案防意识和能力,始终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及时处置案件风险事件。

(八)严防市场风险。本行严格遵循《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要求,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领导下,实行独立、集中、统筹的市场风险管理模式,形成了金融市场业务前、中、后台相分离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金融市场部为市场风险管理牵头部门。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及监管指标,审慎操作,根据各类业务需求,合理安排好资金,充分注意所需资金的期限配置,坚持实行资产负债业务的期限匹配,降低利率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九)风险监测和管理系统情况

本行主要依托省联社开发的相关风险监测和管理系统,对各类风险指标进行监测、预警、处置,省联社对风险监测出现预警的指标及时下发管理提示,本行风险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指标预警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和整改处置。

(十)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末,本行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 5322.62万元,占一级资本净额的 6.29%,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 5590 万元,占资本净额的6.1 %,最大单家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 13634.76 万元,占一级资本净额的 16.11%,各项指标值均符合监管要求。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2023年,本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内控制度,主动加强消费者金融知识宣传教育,认真处理客户投诉,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能力。

(一)加强消保体制建设。构建了由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执行责任,风险合规部牵头各部门、各网点落实消保工作责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石城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石城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风险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石城农商银行重大消费投诉处理应急预案》《石城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查制度》《石城农商银行消费投诉管理实施细则》《石城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石城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配套制度,有效促进消保工作的依法合规开展,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二)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内部考评机制。按年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评,通过自评对全年消保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查找消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和绩效考评,提高员工对消保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切实提升消保工作成效。

(三)加强了消保工作的检查。一是制定《个人金融信息风险排查方案》,开展个人金融信息风险自查自纠工作,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二是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审计内容涵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硬件设施配置、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特殊群体金融服务、投诉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基本涵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个环节。

(四)加强了金融教育工作。2023年常态化开展金融教育工作,先后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普及金融知识 守住‘钱袋子’”“民法典宣传周”“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存款保险知识宣传月”“征信知识”“反假币宣传月”“反网络诈骗法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各类消保宣传专题活动,通过在街道、校园、社区设立咨询台,深入千家万户等方式,持续加强消费者有关防范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反洗钱、支付安全等方面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广大金融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助力群众牢牢守住钱袋子。

(五)加强了消保投诉处理。本行指定运营管理部为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风险合规部为消费投诉的对外衔接部门,及时对受理的投诉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2023年,本行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28件,其中:省联社96268渠道转办17件、监管部门受理转办省联社客服10件,人民银行转办1件。对受理的投诉,本行高度重视,由专人负责,严格按制度流程积极妥善处理,投诉办结率100%。

十、流动性测试情况

2023年,本行通过完善流动性监管体系、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健全风险应急措施等管控措施,不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2023年本行共开展了4次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1次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在轻度、中度、重度三种压力情形下,均不存在支付缺口,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十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与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及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贷款授信业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截止2023年12月末,本行全部关联方321户,发生一般关联交易共11笔,涉及关联方11户,授信金额739.90万元,均为向关联人发放的贷款及信用卡授信,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截止2023年12月末,本行共有80户关联方贷款及信用卡授信,授信金额2586.65万元,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2.82%。尚有余额的关联方贷款及信用卡37户、67笔,余额1288.72万元。

十二、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同时,不断优化资产结构,缩减高资本消耗业务,积极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实现本行经营战略转型。

十三、公司治理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股东大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2.董事会

本行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职工董事2人,非职工董事3人(含独立董事2人)。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与薪酬、三农、普惠金融、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消保、审计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3.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和非职工代表组成,本行设监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职工监事2人,非职工监事3人,符合《章程》规定的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1/3的要求。

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设行长1名,副行长2名。本行行长、副行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后履职。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5.部门及分支机构

本行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信贷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审计部、风险合规部、金融市场部、安全保卫部、党群工作部、运营管理部、金融科技部、普惠金融事业部、清收事业部、党风行风监督室等14个职能部室,下辖1个营业部、15个支行、5个分理处,共计21个营业网点。

(二)年度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章程》修正方案等议案,并对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研究部署,各位股东积极建言献策,增进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所议定事项均得到落实,并履行了向“三会”报告的程序;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202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石城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工作报告、选举石城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等议案。

(三)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董事会召开会议8次,分别于2023年1月15

日、3月30日、5月18日、8月14日、8月21日、8月21日、10月8日、12月12日召开董事会,听取审议了业务经营情况报告;组织开展董事监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听取审议了《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石城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石城农商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石城农商银行2022年反洗钱工作报告》《石城农商银行2022年度反洗钱风险评估报告》《石城农商银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规定(修订)》《石城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石城农商银行2023年案防工作计划》《石城农商银行2023年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要点》《石城农商银行2023年案件风险排查工作计划》等议案;组织学习了《赣州银保监分局关于转发做好2023年银行业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赣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投诉工作机制的通知》《赣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全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的通报》《赣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全市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通报》《赣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市银行业保险业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赣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银行业保险业信访举报投诉情况的通报》《赣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全市银行业工业金融服务情况的通报》《2023年赣州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要点》《赣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市农商银行经营及风险情况的通报》《江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许可证自查及抽查工作的通知》《赣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许可证自查及抽查发现问题的通报》《江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江西银行业保险业涉刑案件情况的通报》《赣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信贷管理质效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辖内银行机构员工行为管理情况的通报》《江西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银行风险防控维护金融稳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地方银行法人银行舆情监测管理的工作提示》《赣州银行业保险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赣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赣州市银行保险业2023年普惠金融行动方案》《赣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2022年度监管评级结果的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2023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的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情况的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每次会议均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决议形成后,本行经营层能够及时贯彻落实,按照董事会既定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做到依法合规经营,规范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维护本行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关注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发表独立意见,能有效履行职责。

(五)监事会工作情况

   1.监事会履职情况

本期监事会召开会议7次,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2023

年5月18日、2023年7月21日、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4日、2023年11月22日召开。

报告期内,根据本行《章程》,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行董事会所有会议和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股东和员工利益,对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一致认为:报告期内本行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业绩客观真实,内控体系健全有效;本行经营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在业务经营中无违规违法行为,无损害股东利益行为;监事会认真审查了本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后认为,各项报告均客观真实反映本行的经营状况和成果,各项指标均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监事会审查认为报告期内本行无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及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行为。

本行监事会组织监事对董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一致认为董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为“称职”;监事会成员除黄鑫2023年度履职情况为“基本称职”外,其他监事会成员2023年履职情况均为“称职”。

2.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本行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为侯乐乾、吴焰兴、刘梦洁,吴焰兴和侯乐乾分别任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本行外部监事依法按照本行章程和监事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监督检查和调研活动。维护和保障本行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列席董事会会议,现场了解董事会的决策事项和决策过程,对董事会重大决策的内容和制定过程的合法合规性持续关注和监督。持续了解分析本行经营情况,对本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次数与实际到会次数一致。参会期间,就本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或建议。在非会议期间多次来本公司参加一系列与履职相关的事项和活动,积极参加监督检查和调研活动,独立发挥监督作用,不受利益相关方影响,独立地进行分析判断,为本行的稳健发展和风险化解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

(六)公司治理评价

2023年,本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二十大报告要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完善了“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层执行落实,监事会依法监督”的公司治理机制,构建起“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运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三会一层”有效履职,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评估办法》及公司治理评价表项目相关要求,本行2023年度公司治理自评得分为82.1分,其中:合规性评价得分为89.8分、有效性评价扣分8分、有效性评价加分0.3分,不存在重大事项调降评级事项,自评估等级为B级。

十四、财务会计报告

(一)会计报表及附注。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赣州天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详见附件《石城农商银行2023年度审计报告》。

(二)财务情况说明

1.经营基本情况。截止2023年末,资产总额1055789.66万元,较年初增加127041.60万元,增幅13.68%,其中各项贷款余额643840.4万元,较年初增加62231.70万元,增幅10.70%;负债总额970583.31万元,较年初增加118612.56万元,增幅13.92%,其中各项存款余额915966.64万元,较年初增加88091.12万元,增幅10.64%;所有者权益总额为85206.35万元,较年初增加8429.04万元,增幅10.98%。其中:股本金15945.59万元,较年初增加759.31万元,增幅5%,主要是利润转增资本而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685.11万元,较年初减少814.53万元,降幅32.59%;盈余公积27030.89万元,较年初增加2123.91万元,增幅8.53%;一般风险准备24453.20万元,较年初增加999.06万元,增幅4.26%;未分配利润13809.06万元,比年初增加5361.28万元,增幅63.46%。每股价值5.34元,同比增加0.28元。

2.利润实现及利润分配情况。一是利润实现情况。2023年,实现税备前利润22660.06万元,同比增加2096.39万元,增幅10.19%;实现利润总额12299.75万元,同比增加126.47万元,增幅1.04%;计提企业所得税2309.1万元,实现净利润9990.65万元,同比增加138.99万元,增幅1.41%。二是利润分配情况。2023年,本行实现净利润9990.65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节余6941.39万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6932.04万元。其中:提取特种专项准备125.7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99.06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999.06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999.06万元;按8%的分红比例提取股本股利1275.65万元剩余利润12533.42万元待下年进行分配

3.其他事项说明。2023年经营正常,无重大影响经营成果的事项。

本单位董事会、董事长、行长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2023年度信息披露表

2.2023年资产负债表

3.2023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2023年现金流量表    

5.2023年利润表

6.石城农商银行2023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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