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主站

本网站支持IPv6

服务专区

您所在的位置: 服务专区 > 常见问题

对于高龄补贴等补贴性业务的挂失,根据银行规定,客户死亡的,需出据死亡证明和财产继承公证,而这些人的大部分的儿女都在外务工,微薄的补贴金又满足不了公证费,在这一方面,农信社是否有更人性化的处理规定?


  答复:根据规定,一般来说,办理死亡人存款挂失或领取,需要办理公证取款的文件。但鉴于该规定较为久远,已不合当今时宜,故对一般小额存款,可采取人文关怀,又不失风险的处理方式,可由继承人出具承诺书,一是在承诺书上写明办理人与存款人之间的关系;二是承诺对该存款前来办理挂失或领取已征得所有继承人的同意;三是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本人承担。请其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在该承诺书上加盖情况属实的印章。

上一篇:

下一篇:

      赣公网安备 36010902000128号

版权所有 @江西上栗县农商银行 备号:赣B2-20050068号-1

电话:0791-0000000 邮政编码:33350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