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4日在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复兴中路22号铅山农商银行后勤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提名董事长孙莉主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共4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东219名,代表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225562604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12项议案:
(一)《关于审议〈铅山农商银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铅山农商银行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铅山农商银行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铅山农商银行2025年度业务经营情况及2026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铅山农商银行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铅山农商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股金红利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关于审议〈铅山农商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八)《关于审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2026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议案》;
(九)《关于审议〈铅山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高管层及其成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关于审议〈铅山农商银行2025年三农金融业务开展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一)《关于审议〈铅山农商银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十二)《关于审议〈铅山农商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饶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议案及决议内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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