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美泰和人”评选活动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集中展示泰和公民道德建设丰硕成果,广泛宣传道德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好人好事,以“最美人物”鼓舞人、“最美事迹”感动人、“最美精神”塑造人,激发社会正能量,倡导文明新风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评选要求:
一、评选标准
1.敬业奉献类: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履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2.助人为乐类: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孝老爱亲类: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让他们安度晚年,享受家庭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4.见义勇为类: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方和服务对象中享有很高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面对各种困难,坚持履行承诺,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二、组织推荐
各信用社、各科室(部)分别推荐一名,所有被推荐的人选,需填写“最美泰和人推荐表”(表格要求: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主要先进事迹字数在1200字左右),于2015年7月27日前一式两份报联社办公室,同时通过江西好人网进行网络推选(需自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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