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住所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泰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住所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泰和农商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监管要求,现就本行住所变更事宜进行临时信息披露,确保存款人及相关利益人合法权益,保障信息透明。
一、变更事项概述
为优化网点布局、提升服务承载能力,更好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和客户金融服务需求,本行已完成住所变更相关审批及登记手续。本次变更经监管部门核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变更程序合法合规。
二、变更具体信息
1.原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农兵大道462号
2.新住所:江西省泰和县城龙江新区嘉禾大道11号(泰和县公安局旁)
3.变更生效时间:本行已于2025年7月28日,领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新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新住所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对外投入使用。
4.业务影响说明:住所变更后,本行法人主体资格、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联系方式等核心信息保持不变,各项金融业务正常开展,已通过系统升级、流程优化确保业务连续性,客户账户资金安全、业务办理不受任何影响。
三、审批及备案情况
本行住所变更事项已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批复(吉金监复[2025]63号),金融许可证已按规定完成更换。
四、其他说明
1.本行函证业务联系地址同步变更为上述新住所,联系人:杨柳,联系电话:0796-5330809。
2.后续各类业务通知、凭证邮寄等均按新住所送达,如需进一步咨询,可通过官方客服热线、网点咨询等方式了解详情。
3.本次住所变更不会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行将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项信息,持续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
特此披露。
江西泰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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