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报告
泰和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监管要求,现就本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信息进行披露报告,确保存款人及相关利益人合法权益,保障信息透明。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及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一、关联交易组织、制度建设情况
(一)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架构
本行成立了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成员3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由办公室牵头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对日常关联交易业务进行管理,一般关联交易由业务部门报关联交易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备案;重大关联交易由业务部门报关联交易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查后报董事会审批。
(二)制度建设情况
本行制定了《泰和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办法中不存在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情况;不存在与监管办法有冲突的地方。
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关联交易授信情况
至2024年12月末,全行共有关联方授信11笔,金额4392万元,其中一般关联交易10笔,金额2492万元;重大关联交易1笔,金额1900万元。
1.董事及其关联方纳入重大关联交易授信情况:
非执行董事林嘉盛贷款授信1900万元纳入我行重大关联交易管理,我行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笔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商业银行正常交易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按照公平原则协商订立。相关条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交易公允。该项交易对我行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监事及其关联方无纳入重大关联交易授信情况。
3.其他高管及其关联方无纳入重大关联交易授信情况。
(二)关联交易报备审批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本行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报备、审批程序。独立董事能对重大关联交易逐笔发表独立意见。
(三)关联交易监测情况
本行通过关联交易系统对关联方授信客户进行定期监测,如发生关联交易,将交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披露,同时按月更新关联交易监测台账。
泰和农商银行
2025年1月10日
上一篇:
下一篇:



赣公网安备 36010902000128号